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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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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允文(1110年—1174年),彬甫,世称虞雍国虞雍公隆州仁寿(今四川仁寿县)人,宋朝宰相军事家

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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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允文自幼勤奋好学,《宋史》称其“六岁诵九经,七岁能属文”,读书于瑞竹园(仁寿县城东面)。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进士及第,获委任为通判彭州权知黎州渠州。时秦桧当权,允文一如同四川书生皆不获重用。秦桧死后,终于获得中书舍人赵逵推荐,就任秘书丞(职官,从七品),官至礼部郎官中书舍人(职官,正四品)、直学士院(差遣)。

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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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国海陵王完颜亮率领百万大军进攻宋朝,横越淮河,进迫长江。金国大军势如破竹,宋朝政权岌岌可危,虞允文这时被委任为督视江淮军马府参军,并被派往采石矶(今安徽马鞍山市)犒师,而金海陵王大军亦正图谋由采石矶渡过长江。这时,原来负责督军的主帅弃军逃走,正在等候朝廷任命的后任[1]。虞允文祗为犒师,本无守土责。此时亲自督师,向散漫在江边的士兵演说:“若金军成功渡江,你们又能逃往哪里?现在我军控制着大江,若凭借长江天险,为何不能于死里求生?何况朝廷养兵三十年,为什么诸位不能与敌血战以报效国家?”这番演说成功把士兵团结起来,并大大振奋了军心。他并随即把散处沿江各处无所统辖的军队迅速统合起来,以1.8万兵力与十余万金军决战于采石矶,结果大败金军,赢得了著名的“采石大捷”。事后,病重的四川统帅刘锜握其手言:“朝廷养兵千日,竟使书生立功!”以是知名。

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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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采石之役大获全胜,虞允文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被委任为川陕宣谕使,并与宣抚使吴璘商议收复中原的大业,再次北伐中原,曾收复陕西六郡。可惜在宋孝宗即位后,因相信史浩汤思退的建言,要求川陕宋军退兵,以致功败垂成,允文上疏,大略言:“恢复莫先于陕西,陕西五路新复州县又系于德顺之存亡,一旦弃之,则窥蜀之路愈多,西和、阶、成,利害至重”。孝宗将召允文问陕西事,执政忌其来,以显谟阁直学士(职,从三品)知夔州(差遣),寻又命奏事。隆兴元年入对,史浩既素主弃地,及拜相,亟行之,且亲为诏,有曰:“弃鸡肋之无多,免狼心之未已。”允文入对言:“今日有八可战。”上问及弃地,允文以笏画地,陈其利害。上曰:“此史浩误朕。”以敷文阁待制(职,从四品)知太平州,寻除兵部尚书(职事官,从二品)、湖北京西宣抚使(差遣),改制置使。

孝宗遣卢仲贤使金议和,汤思退又欲弃唐、邓、海、泗四州,手诏谓唐、邓非险要,可置度外,允文五上疏力争。思退怒,即奏曰:“此皆以利害不切于己,大言误国,以邀美名。宗社大事,岂同戏剧。”上意遂定。汤思退阳请召允文,实欲去之也。允文上印,犹以四州不可弃为请,乞致仕。诏以显谟阁学士(职,正三品)知平江府。思退竟决和议,割唐、邓。

二年,金兵复至,思退贬,上悔不用允文言。陈俊卿亦荐允文堪大用,除端明殿学士(职,正三品)、同签书枢密院事(职事官,正二品)。乾道元年(1165年)允文被召回临安,任参知政事(职事官,副宰相,正二品)兼知枢密院事(职事官,正二品),乾道三年(1167年),因为抗金名将吴璘病逝,虞允文被任为四川宣抚使兼知枢密院事,拜资政殿大学士(职,正三品),以接替吴璘的职务。他治川时积极整顿正规军和民兵,并减缩军费开支。他于乾道五年(1169年)八月拜右仆射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职事官,宰相,正一品)兼枢密使(职事官,从一品),大力提拔贤良之士,如:胡铨周必大王十朋赵汝愚晁公武李焘等人。乾道八年(1172年)二月授特进(文阶,第二阶,从一品)、左丞相(职事官,宰相,正一品)兼枢密使,但他随即要求镇抚四川,以图光复大业,同年秋,授少保(加官,三少,正一品)、武安军节度使(武阶官,从二品)、四川宣抚使(差遣)职务,进封雍国公(爵,从一品),命其再度赴四川总理军政事务。他在到任一年多的时间里,不断筹划由四川出师北伐,以图光复中原,最终积劳成疾,淳熙元年(1174年)以病卒。

名留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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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淳熙四年(1177年),宋孝宗诏赠虞允文太傅忠肃。而宋孝宗在虞允文死去后便失去了收复中原的斗心,从此不再打算收复中原。但虞允文的报国事迹仍广为人传颂,名留青史。

传世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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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允文曾为唐书五代史加注,并著有诗文十卷,经筵春秋讲义三卷、奏议二十二卷、内外志十五卷,传颂于世。

虞允文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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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允文墓,又称虞忠肃公墓、虞丞墓、虞公陵,俗称“丞相坟”,位于四川省仁寿县虞丞乡丞相村的玉屏山,建于宋淳熙元年。明嘉靖知县毛沂、清同治知县毛绪峰、光绪知县何启祥均对虞墓进行维修保护,重建墓碑。

丞相坟由世袭护墓人宋氏历代守护,至今已至14代。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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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史/卷383》,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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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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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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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俊卿
南宋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
1169年—1172年
继任:
梁克家
前任:
陈俊卿
南宋左丞相
1172年
继任:
王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