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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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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
董仲舒画像
出生不详
广川郡(今河北景县
逝世不详
长安
国籍汉朝
教育程度博士
知名作品天人三策》、《春秋繁露》、《士不遇赋》
时代汉代
地区中国
学派儒家
主要领域
政治思想
著名思想
天人相应天人感应
受影响于
影响于

董仲舒(?—?),广川(今河北省景县)人[1]:1,西汉时官员与学者。董仲舒担任《春秋博士,在长安开班授徒,两度出任诸侯国相,受荐举贤良,向汉武帝呈上《天人三策》,提出儒家的治国蓝图,晚年闭门研究与著作,甚受朝廷重视,所作文章后世编为《春秋繁露》。宇宙论方面,董仲舒相信是至高无上的人格神与万物之本,主宰自然;他提倡天人相应,天之道与人之道一致而相通,天是人伦道德与价值根源,儒家哲学本体。董仲舒是阴阳五行说的集大成者,最早提出五行相生说,认为阴阳二气充盈天地,推动四季变化。董仲舒给予儒家思想与价值观以宇宙论形上基础,政治上以天人感应论劝告君主施政须合乎,推行仁政与德治,以礼乐教化移风易俗,反对法家以刑罚治国,主张“德主刑辅”,并申张灾异与祥瑞之说,在精神上制约君权。伦理道德方面,董仲舒提倡三纲五常君之道,人性有先天的仁义与贪欲,必须接受君王圣人的教化。他提出三统循环的历史哲学论,三朝为一周期。经学方面,董仲舒以研究《春秋》闻名,教授春秋公羊学,着重发挥孔子的微言大义。宗教方面,董仲舒最重视天子祭天的郊祀。董仲舒在儒学史上地位崇高,被视为汉代第一大儒,他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促进汉代以至后世儒学的兴盛及主流化。然而董仲舒抑黜百家的主张,亦被今人批评为阻碍中国学术思想的发展。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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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生卒年不详[2]:10鲁惟一推断为前198—前107年[3]:46,桂思卓(Sarah A. Queen)推断为前195—前105年[4]:1汉景帝时(前157—前141),董仲舒受命为《春秋博士[2]:10,颇受士人尊崇,在长安开班授徒,入门较早的弟子会把所学授予入门较晚的弟子,很多学生没有真正见过董仲舒[4]:21。他专心学术,据说三年间不看自家庭院一眼,日常举止仪容合乎礼仪[5]:86。前141年汉武帝即位后重用儒生,董仲舒获提拔为江都国[2]:81,侍奉汉武帝的兄长易王刘非[3]:50,以仁义之道辅助傲慢好勇的易王,得到易王尊重。董仲舒为了治理江都国,记述《春秋》灾异之变,还施行求雨降雨等仪式[1]:2-3。前139年,窦太后逼迫一些汉武帝重用的儒生自尽,董仲舒稍后也被罢免[2]:81

前135年窦太后离世,同年[2]:81、78(一说前134年[3]:84)董仲舒被荐举贤良,呈上《贤良对策》,汉武帝看中董仲舒的答卷[2]:10、15,其对策被取为第一,再对他发策问两次。对策后董仲舒拜为中大夫[2]:34、15、81,奉命向汉武帝宠臣吾丘寿王传授《春秋[4]:30,不久发生笔祸事件[2]:10辽东郡的高庙和长陵的高园宫先后发生火灾,董仲舒推究其意义与原因,写下奏疏的草稿[1]:3,文中建议皇帝应诛杀行为傲慢不当的皇亲国戚[3]:139,以及皇帝身边的腐败官员[4]:31。董仲舒还未上书,主父偃来访,偷看并擅自拿走这份草稿,上呈汉武帝。武帝招集儒生出示草稿,董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是其师的文书,批评文稿十分愚劣,于是董仲舒该当死罪[1]:3,后来得到汉武帝赦免,恢复中大夫之职,但终生不敢再言灾异之说[4]:32-33

后来董仲舒受公孙弘嫉妒,被外放为胶西刘端的相[4]:34,在职期间曾设坛讲授《春秋[3]:163。他虽得到胶西王尊重,但还是怕获罪而辞任[1]:3,约于前125年以病请辞,回到长安[3]:42、55,潜心研究与著述[1]:3。约于前122年[4]:36,董仲舒曾受汉武帝之令,与治《穀梁春秋》的瑕丘江公辩论,由于瑕丘江公口吃,表现欠佳,朝廷更欣赏董仲舒公羊之学[3]:56,汉武帝命太子跟随董仲舒学习《春秋公羊传[4]:36。朝廷每逢有大问题,便派使者征求董仲舒的意见[1]:3御史大夫张汤等官员也向他请教[3]:109,董仲舒的回答有礼有节,明白准确[1]:3。董仲舒敢于批评世风流俗及朝廷政策[3]:77,为人率直诚实,不慕财利,其门徒数以百计,如吾丘寿王、褚大、殷忠、吕步舒、嬴公等[4]:42、40、281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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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上呈给汉武帝的策问答卷三篇,称为《贤良对策》,又称《天人三策》,向汉武帝提出施政建议,以实现儒家的治国蓝图。董仲舒写过百多篇文章,当中包括上呈的奏疏,以及有关《春秋》公羊学的讨论。董仲舒另撰有《公羊董仲舒治狱》16篇[2]:11-13,收录了董仲舒依据《春秋》,对232个张汤向他咨询的疑难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董仲舒并著有《灾异之记》,分析《春秋》所载与汉代时所发生的灾异[4]:44,部分采录于班固汉书五行志[2]:12及唐代《开元占经[4]:69。大约在南北朝时,人们把董仲舒的文章编成《春秋繁露》一书,流传至今。深川真树认为,《春秋繁露》部分内容为董仲舒的弟子后学所附加,并非全部都是董仲舒所写[2]:11、14。《春秋繁露》现存79篇,依内容可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17篇,发挥《春秋》经传的微言大义,第二部分20篇,讨论君主治国的原则与方法;第三部分27篇,论述天地、阴阳五行的运行和发展,讲天人相应天人感应的原理;第四部分12篇,论述祭祀和求雨之事[1]:6-7。深川真树[6]:10鲁惟一[2]:43、桂思卓(Sarah A. Queen)[4]:120、庆松光雄、田中麻纱巳和近藤则之认为《春秋繁露》中有关五行的各篇都是或部分是伪作的[1]:178、180、272;宇佐美一博[7]:93、斋木哲郎[8]:25徐复观和邓红都反驳此说[2]:179-180[9]:21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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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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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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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宇宙论广纳阴阳等各家学说,既接受墨家有意志的上帝之“”,又吸收阴阳家无意志的自然之“天”[2]:87、89。他提出“天者,百神之大君也”,是至高无上的人格神,万物之本[1]:52、46、48,公正有序[4]:238,无始无终,永恒存在[10]:48-49,为支配万物及人类的主宰[2]:83,宇宙秩序的根源[5]:89。天也是有规律地变化而生成万物的自然界,以日月风雨与阴阳寒暑而成就万物。天意主宰自然,透过自然示意;天意也使自然运作,自然体现著天意。主宰者居于自然界之上,天意指向道德并统御自然[2]:83-84、91。在一些篇章中,董仲舒认为天是自然的存在,没有意志和人格,君王必须效法天的秩序,以创造人类社会的秩序。邓红认为董仲舒建天道以立人道的理论,参考了黄老道家之“”的学说[1]:31、250、240,采纳道家对自然的看法[11]:293;董仲舒人格化“天”的原型,则是黄老道家所言的黄帝[1]:251。董仲舒相信天人合一天人相应,天人之间的性质与规律相一致。人类居于万物之上,在宇宙中占有极高地位[2]:86、90;天之道与人之道是一致的,天和人有相通之处,一样都有喜怒哀乐、仁义道德[1]:50、113-114,人的肉体也类似于自然天地。一年四季、12个月、360日,和人体的四肢、12关节和360块骨骼之间有共同之处[1]:71、223-224。人就是宇宙的缩影,是一个小宇宙[12]:76。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的原型,部分来自汉初陆贾的天道观,也受儒家神道设教的倾向影响[1]:38、43池田知久日语池田知久则认为,董仲舒的天人相应论也许受墨子的“天志”思想影响[13]:60

董仲舒利用天阴阳五行说来改造儒家思想[1]:9是价值根源,既是人伦道德的来源,也是政治措施的标准[2]:113。天道是儒家哲学本体,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以致精神世界,都源自天[1]:55、57。董仲舒提出目的论:自然被造出来,是为了让人对其加以利用而致兴旺[14]:403-404。春夏秋冬是最重要的天道,不仅是自然现象,也是天意的表现。天地生成养育万物,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一种至美的仁德。天养育万物生生不已,天的仁德也是无穷无尽[1]:47-48、85。董仲舒主张天人感应论,天象异变被视为神意[2]:103。灾异、阴阳、四季变化、昼夜更迭乃至人的性情,都是天意的表现形式[1]:68。君王是否以教化治国,将左右阴阳是否调和,进而影响万物繁荣与否。董仲舒想法与《公羊传》相同,视灾异为上天的警戒。火灾、水灾、日蚀、彗星等灾异,都是上天对失道之君发出的警告,若君王仍无反省与改变,天将使其灭亡。君王能教化万民,阴阳调和,上天则会降下“凤皇来集,麒麟来游”等祥瑞[2]:103-105

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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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是阴阳五行说的集大成者[1]:197。阴阳乃指昼夜与四时的基本规律[15]:55,阴和阳并存而对立,相牵制互相影响[1]:159-160。万物阴阳交感,相似之物互相吸引:阴吸引阴,阳吸引阳[14]:406。天意主张“阳尊阴卑”[2]:89,阳是支配性而主要的,阴是从属性而次要的[4]:235,阳处于实位而阴处于虚位[3]:282。万物由“”构成[16]:91,阴阳五行是天地之气的不同形态[1]:158。阴阳之气肉眼虽看不见,但充满于天地之间[12]:64。气是生命之源,无气则人死[16]:90。天地之气分为阴阳、四时、五行之气,是万事万物的来源。阴阳二气的循环产生四季,以一年四季为一个周期。阴阳分为“少阳”“太阳”“少阴”“太阴”,分别配当春夏秋冬四季[1]:163-165。阳气有绝对优势叫“太阳”,阴气有绝对优势则叫“太阴”。阳气给大地带来温暖,阴气则带来寒冷。每天阳气从东方上升,经过南方向西方降下,在地下的北方运行,再向东方移动;另一方面,太阴从西方开始降下,经过南方向东方上升,出地上向南方运行,再到西方。完成一周的轨迹,是为四季。夏至时,阳气在最高的位置,阴气在地下最低的位置;冬至时则相反[1]:160、166

董仲舒认为阴阳五行表现和传达了天道,人们通过观察阴阳五行的动静和运行状态,可以了解到和天意。天道受到破坏,阴阳五行之气便失去平衡和稳定,邪气生而引起灾异。其阴阳五行理论承继了《黄帝四经》中的阴阳五行思想,两者都把阴阳和灾异论挂勾[1]:204、212、243。董仲舒最早提出五行相生说[15]:46,五行间相生相胜,木火土金水依次相生,另一方面,金胜木、水胜火、木胜土、火胜金、土胜火,是为相胜。五行中土最尊贵[1]:188。从空间上来说,木居东方,火居南方,金居西方,水居北方,土居中央[12]:65。四季中,董仲舒在夏秋之间加入“季夏”,以便四时与五行相配。一年360日可分为五季,一季72日,分别配之以五行[1]:188、182。此72日之说,源自《管子.五行篇》[17]:33鲁惟一[3]:283、庆松光雄认为董仲舒不讲五行,徐复观和邓红反驳此说,认为董仲舒提出五行之说[1]:179、177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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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南宋1211年刻本

治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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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给予儒家政治学说以宇宙论依据和形上基础[1]:115,以天人感应论劝告君主推行仁政[12]:81,施政应合乎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1]:176。董仲舒要求君王要有仁义礼智信等道德修养,在理论上保持内圣外王的观点[2]:95-96。(一说认为董仲舒不太强调“内圣”[1]:132。)统治者应满足民生所需,但不可放任人民的欲望,须防止欲望横行[2]:102。儒者的使命是给统治者提供学问与道德,使君王不会施行恶政[1]:75。君王应遵守礼义,节欲养心,治身成仁,在其德行的基础上,借助贤人引导众民遵守礼义,逐渐移风易俗,进而感化域外异族,以使邪气消失,阴阳调和,祥瑞降临[18]:23。君王有责任对民众实行礼乐教化[1]:83,圣王之道就是奠基于仁义礼乐的教化[2]:94。君王才有至善的人格,普通百姓都依赖其教化[1]:99。君王应统一其臣民,并通过自己的示范改造臣民,皇帝应接受儒家经典教诲,以道德典范的身份施行统治[4]:264、250,以教化陶冶人性,以礼乐节制人欲,如此才能平治天下[2]:95,达致移风易俗[11]:289。董仲舒不太要求君主个人的道德修养心性工夫,而是要求根据天道。政事必须相应春夏秋冬四季及阴阳五行[1]:91-92、121。君王以外,高官也有责任教化百姓;高官无能从事教化,则君主如何有德也无法实现教化[2]:120。董仲舒也指出政治清廉,君主才能对人民施以教化。教化的基本内容是三纲五纪,使民众政治上服从大一统专制政体。君王制作礼乐,使人民感动,不敢相争[1]:103-105

董仲舒反法家反秦政[19]:67,反对酷吏的做法[7]:92,主张“阴阳刑德”,阳为尊,阴为卑,“德尊刑卑”[2]:88-89。君王应顺天行道,“任德不任刑”,以道德教化而非刑罚治国。教化比刑罚法律更重要[2]:114、99,以刑罚治国违反天意[1]:170,刑罚误用会在人民心中累积戾气,危及国家[20]:378。董仲舒指出在上古时代,法律是多余的,牢狱虚空,后世君主则用严刑重罚来控制人民[4]:150-151。但刑罚和法律仍有其价值,君王应“德主刑辅”,礼法并用[2]:100。君王并应以赏罚左右风俗美恶,引导众民奉行礼义,遵守尊卑上下的区别[18]:19。在汉景帝时,董仲舒思想受黄老道家影响,主张君主无为,自我超越,“安精养神”,滋养精气[21]:363、356、359,无形无声,虚心寂静,赏罚无私,录用贤人[21]:358、360;臣下则是有为的,不断劳碌。只有聚集圣人贤士在堂,为人君者方能为国带来太平[21]:357、362。董仲舒君王顺应的思想,和《黄帝四经》的概念非常接近。后来董仲舒则反对君主无为之说,主张君主有为,积极主动[11]:289、295,务必努力;社会治乱和国家安危都维系于君王是否努力[2]:96

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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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政治论,以“大一统”专制政治为目标,而君主实行专制政治的前提,是必须服从天意[1]:87-88。他继承周代的天命思想[2]:139,天子和诸侯的权力,都受之于天命[1]:53,君王须符合天意[2]:142,遵从天命统治民众[1]:75。管制皇帝的力量在人间是找不到的,董仲舒只能提出君权神授说,强调君主应知天命并接受天命,同时将皇帝的独尊地位和权力合理化[22]。董仲舒从儒家的立场提出天人感应论,申张灾异之说[2]:146、126。君王以教化治国,能实现治世,消除灾异,使阴阳调和,进而招徕祥瑞。圣人“法天而立道”,即效法自然界的变化规律而建立治国之道。君王能法天而行道,就能顺利统治,大有成就[2]:140、97,阴阳调和,出现景星、黄龙[1]:174、紫云、珍兽等祥瑞[5]:89。人的寿夭也是由君主政治的善恶所左右[7]:94。像孟子一样,董仲舒主张君主若失德失道,天会使他丧失天命[4]:264。若君王的行为违背天意,上天将降下灾异以示警告,君王应由此察觉自己的错误,改变治国方式[2]:126,若能反省改过,就能维持天命;若逆天而行,不仅阴阳错乱而灾异发生,甚至遭上天剥夺其天命,最终亡国,失去君权,暴秦的灭亡就是例子[2]:135、143、97

上天会对另一至德的圣人授予天命,天下人民心所归者,上天将使他担当君王,发出“受命之符”等异象,以昭告天下已有圣人受天之命[2]:135、106。君王得到了天命,便意味着得到了人类社会的统治权。新受命的君主要迁都,换称号,改历法,变服色,以昭告天下[1]:62、68。开创王朝的君王即“受命之君”,因其至高的德行而获得君权的正当性,第二代以后即“继体之君”,则因第一代的遗德余烈而确保君权的正当性[2]:135。君王能维护儒家仁义礼智信“五常”,则可以保天命,实现帝王万世伟业,得到天地的庇祐,鬼神之灵的保护[1]:5、50。董仲舒天人感应论在君王顺天时肯定君权,在君王逆天时则发挥批评君权的作用[2]:136。他把三纲五常伦理纲常原则置于君权之上,在精神上制约君权[1]:122重泽俊郎日语重澤俊郎认为灾异说目的是抑制君权,限制君王恣意行动,以天的权威约束君权,使其行使合乎儒家思想[2]:126、130池田知久日语池田知久则认为董仲舒主张君权神授,强调君主权力由天授予,而不着重天对君权的抑制[13]:71-72。其灾异说拥护君权,即借由天所降下的灾异给予君王反省改过的机会,以使其维持君权[2]:133

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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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将皇权与宇宙论结合起来[3]:42,谋求强化君权[7]:95,天对人类的支配,通过天子即“王”来进行,王是天在人类社会的代理人。相对于君王,臣下地位卑贱,奉事人主要“尽其情”,不得怠慢与隐瞒。国家应从儒者中选择官员[1]:62、94、5,君主应态度谦卑,擢用贤者,则可国家太平[16]:97。臣下要把荣耀和成就都归功于君主,使其更尊贵;有时为天子牺牲也是必要的[7]:99。有关封建制度,董仲舒主张“强干弱枝”。天子分封诸侯,是为了让诸侯替天子管理耳目所不及之地,诸侯则通过朝聘而服从于天子。天子派出“州伯”直接监察各诸侯。诸侯地位低于天子的大夫,所有诸侯兵力加起来亦远不及天子军队多[7]:96-97

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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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继承与发展荀子之说,依据《春秋公羊传》的“大一统”思想,建议定儒学于一尊,将儒学作为官方学术或指导思想[2]:122、45、18。他认为只有儒者才能教化万民,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推明孔氏,抑黜百家”,要堵绝非儒诸家的仕途。董仲舒建议制定察举[2]:121、4、123,各诸侯、郡守和品秩二千石的官员每年为朝廷举荐两位贤才,朝廷效法萧何广招人才,加以礼遇[3]:150、117;又提议建立太学,以培养天下士人[2]:120,并通过礼乐制度与学校教化百姓[1]:97。董仲舒反对当时繁重的赋税制度,反对张汤等人的强硬执法,反对朝廷不断授予爵位导致的财富不均,建议汉武帝消除当时的不公平现象,下诏大司农命令关中地区种植小麦;建议朝廷限制拥有土地的数量,防止土地兼并[3]:77、92、107,使人民都有可耕之地以保障生活[23]:273,并将盐铁之利归还人民,废除奴隶制度,灭免赋税和徭役。董仲舒又建议对匈奴采取和平策略,指出对匈奴人是不能谈仁义道德的,只能用丰厚物质来收买他们,与匈奴对天结盟以约束他们,朝廷并要以匈奴首领的子孙为人质[3]:107、79、115

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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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画像

董仲舒以阴阳概念解释一系列的社会关系,如君臣关系、父子关系与夫妻关系,又借来五行概念解释儒家的五常仁义礼智信。董仲舒由此给予儒家所尊崇的各种价值观一个宇宙论基础[20]:378,把价值秩序建立于自然秩序之上[15]:56。董仲舒继承《中庸》、《易传》的思想,认为人的德性本源于。天是人类道德的根源,下令规定人类实践伦理道德[2]:91、86。伦理道德的基本原理是三纲五常,是圣人取之于天道而建立的,仁义礼智信五常又称五德,配合天有五行。人只要奉天法天,便可建立人类社会的理想秩序[1]:50、192、59。个人修养的要义,在于“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官员不应追求财利而应力行仁义[2]:102。判断一个行为的善恶,着重的是其动机,其次才是行为的效果[12]:90。董仲舒认为“仁”是施于人的,“义”则是律己的[5]:90。人际关系要顺遂满意,必须能以同情心、忠恕心、爱心,也就是“仁”去对待别人;对自己则要不自私、不护短,不把自己看得高于别人。人必须有智慧,才能以仁待人,不致陷于愚昧;有智又有仁,才能先看清楚别人面临的问题,而采取行动,为人消除困难[23]:276-277

董仲舒认为人类社会所有原则,以及人际关系的法则,都是以儒家伦理道德为基础。人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只是血缘人伦关系的外延。董仲舒所说的仁义王道,便是君臣、父子、夫妇之三纲[1]:50、82、90君是社会伦理最高的道德价值,比孝顺优先,父子、夫妇关系为君臣关系的派生物,父子、夫妇间的伦常,也是参照君臣的伦常而成立[1]:92、84、94。在上者有领导权和领导责任,在下者有服从领导的义务,也有由领导者获得协助的权利,这就是“纲”的意思[23]:287。董仲舒认为“”既是天地人类万物的生养原理,也是人间世界“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的伦理依据,使孝成为维护君主统治的伦理[24]:30-31。三纲是天经地义的,君父夫是“阳”,臣子妻是“阴”,根据“阳尊阴卑”的原理,前者尊贵而后者卑贱。但君父夫如果没有臣子妻的配合和支持,也成不了一国、一族、一家的主人[1]:94-95

人性论方面,董仲舒持“性三品”论,分别是“圣人之性”、“中人之性”与“筲人(下愚)之性”。圣人之性先天至善,下愚之性则接受教化也不能为善,一般人的心性里有“性”与“情”的对立,有先天的仁义与贪欲,如果没有圣人的教化,便不能自发地为善[1]:99、100-101。人道德上原不自律[10]:50,要受教化才能完善本性,也要依从礼乐来节制情欲[2]:92。董仲舒承袭荀子对人性的理解[10]:68,并批评孟子的人性论。孟子主张人扩展善端,强调自己修养,董仲舒则否定“中人之性”可以自己为善的可能,要依赖君王的后天教化[1]:101-103。人天生便兼有贪婪和仁恕两种资质,人心本来是好仁义的,但一己之私利会遮掩仁义之“心”。人应当节制欲望,抑制“贪气”,如同天抑制阴气[18]:10-11。人的心要思考判断,体认到圣人之道,才能抑制欲望,进而调节恶喜怒哀乐等情绪[18]:12、14。人秉承了天之“精气”而生,比万物都贵重。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人类有仁义伦理道德[1]:79-80,也有控驭万物的智慧,故居于其他万物之上[2]:90

历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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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历史哲学论与邹衍五德终始说相似,提出三统循环,三统以黑、白、赤三色为象征。朝代更迭是宇宙循环的一部分,三朝为一周期[3]:14、316,王朝交替只是三统,即黑统,白统,赤统的循环[22],殷代白统,周代赤统,春秋鲁国为黑统。汉朝继承的不是秦朝的天下,而是春秋鲁国的天下;秦朝则被排除在三统循环之外。三统配以三色,是董仲舒杂揉邹衍和《吕氏春秋》的五德终始说而提出的[3]:314-315、318。董氏提出“天不变,道亦不变”的保守世界观,其历史理论否定社会历史的进步性[22]。三代表面上制度不同,但其中有原则一以贯之,即遵循天道,奠基于仁义礼乐的教化[10]:52-54。王者虽然名义上进行改制,却没有改变“道”的实质[3]:297。董仲舒认为决定历史的是天意,受命于天的新王为了突出这种天意,必须改换丧失历史意义的旧王制度,包括新年伊始(正朔,一月一日),又要改换新的服饰颜色和所有礼乐制度,受命于天的新王应按“统”的正色改制。三统改制说的主要内容在于制定“三正”(即三历)。三正是指各以建子(夏十一月),建丑(夏十二月),建寅(夏十三月)为正月的周历、商历及夏历[22]。夏代强调“忠”,殷代强调“敬”,周代强调“文”,三代都采取一些措施弥补前朝的不足。当时汉朝应当减少周朝的“文”,而提倡夏朝的“忠”[3]:297。新王与前二代王组成三王,三王之前五代叫作五帝,五帝以前属于九皇的时代。董仲舒三统说把新王即汉朝皇帝的出现合理化,其历史改制论则表现对腐败现象的批判和力图革新的立场[22]

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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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认为寿命长短依据天命,但短寿者也有延命的可能[16]:94。他吸收黄老道家思想,认为养生长寿是修身成德的结果,但与黄老思想不同,他并没有将养生保命视作治国的必要条件[18]:15、25。董仲舒主张修炼心神才可“养”,养气才可养生保命。修炼心神(养心)有两大要项,一为抑制欲望,一为调适情感[18]:7、9。人要遵循天道,保持“外无贪而内清净”的情绪状态,能行仁义而抑制欲望,调适情感以正心治身,成为君子仁人,然后便健康长寿[18]:8、15。气是生命之源,无气则人死,故养生最重要的是养气。他引用孟子和公孙尼子之说,说明气的重要性。养生能使气增强,在体内顺畅运行而不停滞[16]:89-91。人内心平静,便能吸引“精气”,精气集聚于心,则能延年益寿[18]:14。养生也应遵循天道,即四季变化。男女房中须遵循天地阴阳之气的运行,节制欲望而不伤气,可保身体健康[16]:89、92

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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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河北省枣强县董仲舒石像

董仲舒是西汉最重要的经学家之一[4]:133,因研究《春秋》而闻名,教授的是公羊派的学说,清代学者如魏源康有为皮锡瑞都公认董仲舒是公羊学的大师[3]:162、78。董仲舒深入理解春秋时代复杂的政治情况,和《春秋》里用字遣词的微妙意义[25]:96,透过诠释《春秋》经文,以经学奠定天人相应的学术基础[2]:99,发挥孔子《春秋》的微言大义。其春秋公羊学的最大发明,在于将《春秋》经传的“法古”宗旨转换为“奉天”,其具体理论,如复雠说、革命说、名节说、华夷论等,都是基于儒家伦理的[1]:6、11。董仲舒阐释《公羊传》有三种方式,即春秋三世说、鲁为新王以及三代改制。孔子认为,鲁国受命于天,是春秋时代的新王[3]:330-332。董仲舒强调《春秋》能作预言,君王如果熟知《春秋》对成败的记录,就能避免重蹈古人之覆辙,掌控其王朝的未来。董仲舒又把《春秋》视为法律先例的汇编,建立起《春秋》在法律上的权威地位,《春秋》之义是法律之上更高的权威性原则[4]:143、252、149。董仲舒认为孔子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往往根据行为动机的善恶,董仲舒自己断狱时也主要考虑意图问题。例如在一件儿子为保护父亲而意外殴伤父亲的案件中,董仲舒认为应根据动机判儿子无罪,并引用《春秋》来论证:“《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董仲舒用类推手法应用《春秋》义理[4]:156-157

董仲舒以《春秋》为天人感应的理论依据[2]:109,对灾异的解释大体上都以《春秋》为据,通过分析经中的灾异而建立自己的灾异论[4]:241、247。他曾考察《春秋》所载的37次日蚀,将其中10次视作预兆。透过《春秋》对灾异的记录,君主可以了解天意,自我反省检讨[4]:246、265。董仲舒认为孔子就是受命于天的圣人[22],受尊称为“素王”,从王者的立场来编修《春秋》,把自己没有实现的王道理想寄托于鲁国[26]:153,有意用微言大义来描绘完美国家的蓝图[4]:256。《春秋》汇集了君主施政所必需的知识,要除去祸乱,走向王道世界,必须精通《春秋》之法[7]:94-95。宗教典礼方面,董仲舒阐释《春秋》中的礼制与礼论,如“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认为汉朝可根据《春秋》设计和修正诸种礼制[4]:208、222。董仲舒亦有不拘泥于《公羊传》之说。有关齐国纪国一事,《公羊传》赞扬齐襄公能复仇,董仲舒则赞赏纪侯,宣扬《春秋》的仁义与王道,表示杀身成仁和深得民心比复仇更重要,突出要以德服人[27]:40、34

宗教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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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意图设立一种国家宗教,强调天作为崇拜对象的至上权威[4]:225,相信神为至高无上的神祇,祭天的郊祀宗庙祭祀更优先[1]:13、196,也比祭祀其他神祇更重要[3]:219。他批判秦朝没有每年举行郊祀[28]:123。天子必须每年祭天一次[7]:96,君主即使正在服丧,也必须举行郊祀[4]:223。郊祀目的是为万物群生祈求降福,具有趋吉避凶的作用。郊祀也有教化作用,能影响天象,乃至影响天下秩序,灾害是否发生[28]:124-125

董仲舒曾为江都国进行止雨之礼,行礼后不到三天就停雨。有关求雨或止雨,董仲舒提出三种的方法:一是控制阴阳,二是以土龙求雨,三是通过祈祷与舞蹈,仪式须符合五行原理[3]:184-185、178。以土龙求雨,在于和雨都属阴性,同类感召[4]:59。求雨时需敬祷社稷山川和各季主神,调节阴阳。求雨仪式包括祈祷、献祭、舞蹈、观察虾蟆的反应、关闭城门及疏通水渠等。求雨时要实行季节性的禁令,如春季不得砍伐树木,秋季不得铸造金属。巫师有时会被置于烈日下暴晒,以期他们能带来雨水。人们要兴建祭坛,祭坛规格与坛上丝绸的颜色按季节有所不同,其后将祭品献给当季的主神。巫师要穿着与季节相应的衣服,祈祷斋戒,多次跪拜[3]:182,然后祝祷。接着人们要舞龙,不同季节,覆盖龙的布料颜色、龙的大小与数量、舞龙之人的年龄都有差别。例如夏天是成年人舞龙,冬天则是老人舞龙。官员要参加斋戒。蛤蟆要放在水池中,因下雨时蛤蟆会呱呱叫,人们希望牠们能带来雨水。人们要关闭城邑南门,并疏浚水道。雨水来到时人们要马上献上供品。止雨仪式与求雨的相似,要阻塞所有水道,禁止妇人进入市集,县官要穿上颜色正确的衣服,主持斋戒、祈祷和献上祭品。止雨仪式中要击鼓三天,祝祷恳求阴阳与上天怜恤[3]:183。击鼓时毋须歌唱,音乐停止时整个仪式亦告结束。此外祭坛要用红绸围绕十圈[3]:184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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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撰有《士不遇赋》,抒发怀才不遇之感,自己一生宁可寂寂无名,也未曾屈意从人,追逐名利;从伯夷叔齐屈原,正直廉洁之士命运皆是如此[3]:116-117。赋中思想与《公羊传》与《易经》有关[4]:67陶渊明受董仲舒《士不遇赋》的启发而作《感士不遇赋》;欧阳修赞赏董仲舒的文章可与贾谊司马相如扬雄媲美[3]:116、74

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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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谶书记载,孔子曾说“董仲舒,乱我书”。西晋时相传,董仲舒撰有《李少君家录》[3]:84、90,方士李少君曾让董仲舒服食药物。《西京杂记》记载,董仲舒梦见蛟龙入怀后,便写出《春秋繁露[3]:55、88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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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区董仲舒墓

董仲舒贡献在于“儒学官学化”,确立经学地位,建议将儒家定于一尊,斥退儒家以外的百家,其主张获汉武帝采纳[29]:26、22,促进汉武帝时期儒学的兴盛及主流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家成为国家的正统教义[2]:16、149-150,令儒学国教化,成为新的统治思想,结束汉武帝初期的无为之治[1]:12、123。儒家经典成为官学主要内容[3]:13,之后欲谋仕途者限于儒生,奠定儒学为国教的地位,成为以后约两千年皇帝制度的基本政策[2]:150、180,独尊儒学,抑黜百家的情况一直维持至1905年[3]:4。汉武帝采取董仲舒所构想实行教化的政策,建立察举孝廉制及博士弟子制。孝廉制及博士弟子制使汉朝每年都固定任用一定人数的儒生,儒家思想便传播和普及,渗透至社会之中[2]:180、178。(鲁惟一[3]:42福井重雅日语福井重雅则认为,董仲舒对汉武帝一朝的政策措施影响不大[2]:153-154。)汉元帝接受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期望透过仁政和教化,调和阴阳乃至消除灾异。董仲舒以天人关系将皇帝视为从事教化的圣王之观点,西汉中晚期以后成为中国政治思想的典范,直到二十世纪皇帝制度垮台[2]:179-180

董仲舒最先把阴阳五行之说引导入儒家思想,推动阴阳五行之说的发展[1]:136,使阴阳学说成为儒家思想要素[3]:11经学方面,汉代官员都仿效董仲舒,援引《春秋》先例作为法律权威,使严苛的法律显得人性化[4]:252司马迁受董仲舒思想影响,《史记.高祖本纪》“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之说,源自董仲舒。刘向采纳了董仲舒对灾异的看法[3]:59、298、60。西汉末年,汉朝的礼制和祭祀接受了董仲舒的主张和理念,前31年,汉朝订立对的祭祀之礼,这种祭天仪式一直持续到1911年。董仲舒的灾异论,为汉代和后世官员确立了通过解释灾异以责问皇帝、表达异议的方式[4]:252-253。董仲舒的三纲说,在后世发展成“纲常名教”的理论[12]:87。中唐时期,崇尚古学的士人不少都效法董仲舒的著作[3]:72。宋代理学受到董仲舒影响,董仲舒屡用“天理”一词,而宋学的理论体系亦着重阴阳五行,和董仲舒一样主张天人合一之说[1]:215、224。董仲舒影响了南宋陈亮,启发了清末康有为发展出社会维新的理论,视董仲舒之说为儒家的政治纲领[3]:78、332

评价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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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被视为汉代儒家最重要的人物,第一大儒,当时儒家思想的代表和领袖[3]:1、14、5,汉代儒学的创立者。汉武帝经过董仲舒墓时特地下马步行,以表敬意。汉成帝平当称董仲舒为“大儒”[3]:41、53、59刘歆称赞他是学术领袖。王充赞扬董仲舒于仁义道德和治国方面的言论,王符称赞董仲舒言行举止合乎道德规范而非追求物质丰足[3]:60、66-67。三国时,董仲舒受公认为品德高尚而备受尊崇。陶渊明感叹董仲舒虽有才能却在仕途上始终不得志。范晔后汉书》把董仲舒的天分和能力与贾谊刘向扬雄相提并论[3]:64、69、63欧阳修认为董仲舒平息异端的成就可媲美孟子宋神宗称赞董仲舒为古代少有既有学识又有写作天分的君子[3]:73-74。南宋朱熹赞赏董仲舒是“醇儒”[1]:214黄震赞赏董仲舒在汉唐诸儒中最为出色。在元明清三代,董仲舒都甚受尊崇,从1330年起,董仲舒可与其他儒家先贤一样配享孔庙;1466年,明朝追封董仲舒为“广川伯”[3]:74-76康有为尊称他是最伟大的儒家学者,胡适认为他是“汉代儒家思想的最具代表性人物”[3]:7-8

梁启超则批评董仲舒促使汉武帝禁止儒家以外诸家之学,妨碍中国学术思想发展,导致学术沉滞。新文化运动开始以后,这种批评尤其流行[2]:5、150。董仲舒因其“迷信思想”与助长专制权力而受到斥责[4]:4,在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中,林彪被批评为是董仲舒的忠实支持者,而董仲舒的三纲五常说,则受批判为被地主阶级用来压迫中国人民[3]: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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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邓红. 《董仲舒思想研究》. 台北: 文津出版社. 2008. ISBN 9789576688652 (中文(繁体)).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深川真树. 《影響中國命運的答卷——董仲舒〈賢良對策〉與儒學的興盛》. 台北: 万卷楼图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ISBN 9789864782215 (中文(繁体)).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3.40 3.41 3.42 3.43 3.44 鲁惟一. 《董仲舒:「儒家」遺產與〈春秋繁露〉》. 戚轩铭等译. 香港: 中华书局(香港)有限公司. 2017. ISBN 9789888488483 (中文(繁体)). 
  4.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 4.20 4.21 4.22 4.23 4.24 4.25 4.26 4.27 4.28 4.29 4.30 桂思卓(Sarah A. Queen). 《从编年史到经典:董仲舒的春秋诠释学》. 朱腾译.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0. ISBN 9787562035688 (中文(简体)). 
  5. ^ 5.0 5.1 5.2 5.3 户川芳郎. 《古代中国的思想》. 姜镇庆译.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4. ISBN 7301024800 (中文(简体)). 
  6. ^ 深川真树. 《《春秋繁露》五行諸篇與董仲舒有多少關聯?》. 《汉学研究通讯》. 2021, 40 (2): 1–10 [2024-08-28]. ISSN 0253-287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4) (中文(繁体)). 
  7. ^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宇佐美一博. 《董仲舒的政治思想——关于君权的强化和抑制》. 曹峰 (编). 《日本学者论中国哲学史》. 郭茵译.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 92–105. ISBN 9787561783276 (中文(简体)). 
  8. ^ 斋木哲郎. 《关于〈春秋繁露〉的伪书说》. 《衡水学院学报》. 2015, 17 (5): 22–26 [2024-08-28]. ISSN 1673-206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4) (中文(简体)). 
  9. ^ 邓红. 《〈春秋繁露〉辨伪三流派论》. 《衡水学院学报》. 2021, 23 (6): 21–30 [2024-08-28]. ISSN 1673-206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4) (中文(简体)). 
  10. ^ 10.0 10.1 10.2 10.3 深川真树. 《論董仲舒〈賢良對策〉之思想系統——董仲舒思想之基礎性研究》. 《揭谛》. 2017, 32: 43–95 [2024-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4) (中文(繁体)). 
  11. ^ 11.0 11.1 11.2 萨拉·奎因(桂思卓,Sarah A. Queen). 《董仲舒和黄老思想》. 陈鼓应 (编). 《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輯. 王少闻译.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3: 285–296. ISBN 9787532516315 (中文(简体)). 
  12. ^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冯友兰. 《中国哲学史新编》中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1. ISBN 9787100190428 (中文(简体)). 
  13. ^ 13.0 13.1 池田知久日语池田知久. 《中国古代的天人相关论——董仲舒的情况》. 沟口雄三小岛毅 (编). 《中国的思维世界》. 田人隆译.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6: 46–97. ISBN 9787214043771 (中文(简体)). 
  14. ^ 14.0 14.1 普鸣(Michael Puett). 《成神:早期中国的宇宙论、祭祀与自我神化》. 张常煊等译. 北京: 三联书店. 2020. ISBN 9787108066848 (中文(简体)). 
  15. ^ 15.0 15.1 15.2 邝芷人. 《陰陽五行及其體系》. 台北: 文津出版社. 2003. ISBN 9789576684975 (中文(繁体)). 
  16. ^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宇佐美一博. 《董仲舒研究——从气及养生思想说起》. 刘柏林 (编). 《中日学者中国学论文集:中岛敏夫教授汉学研究五十年志念文集》. 王建译.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 88–100. ISBN 9787309051469 (中文(简体)). 
  17. ^ 邓红. 《董仲舒〈春秋繁露.治水五行〉研究》. 《衡水学院学报》. 2023, 25 (5): 27–34 [2024-08-28]. ISSN 1673-206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4) (中文(简体)). 
  18. ^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深川真树. 《由「正心」至「王道終」——董仲舒論「治身」與「治國」》. 《哲学论集》. 2022, 55: 1–27 [2024-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4) (中文(繁体)). 
  19. ^ 张祥龙. 《拒秦兴汉和应对佛教的儒家哲学:从董仲舒到陆象山》.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 ISBN 9787549518418 (中文(简体)). 
  20. ^ 20.0 20.1 李峰. 《早期中國社會和文化史概論》. 刘晓霞译. 台北: 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 2020. ISBN 9789863503781 (中文(繁体)). 
  21. ^ 21.0 21.1 21.2 桂思卓(Sarah A. Queen). 《论董仲舒的人君无为思想》. 陈鼓应 (编). 《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四輯. 徐英等译. 北京: 三联书店. 1998: 353–363. ISBN 7108011158 (中文(简体)). 
  22. ^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宋荣培. 《董仲舒的历史哲学:董氏春秋学的历史哲学意义及其局限》. 国际儒家生态联盟. 2013-06-24 [2024-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4) (中文(简体)). 
  23. ^ 23.0 23.1 23.2 杨懋春. 《中國社會思想史》. 台北: 幼狮文化事业公司. 1986. ISBN 9575301668 (中文(繁体)). 
  24. ^ 庄兵. 《董仲舒「孝經義」考辨》 (PDF). 《中央大学人文学报》. 2010, 42: 1–43 [2024-08-28]. ISSN 1993-9167. doi:10.29905/JCUT.201004.000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10-04) (中文(繁体)). 
  25. ^ 柳存仁. 《董仲舒與〈春秋〉》. 《和風堂新文集》上冊. 台北: 新文丰出版公司. 1997: 61–113. ISBN 9789571717104 (中文(繁体)). 
  26. ^ 关口顺. 《董仲舒的气的思想》. 小野泽精一等 (编). 《气的思想:中国自然观和人的观念的发展》. 李庆译.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150–167. ISBN 9787208121867 (中文(简体)). 
  27. ^ 深川真树. 《董仲舒是否反对〈公羊〉义——以“齐灭纪”相关经传诠释为论》. 《学术研究》. 2023, 3: 33–40 [2024-08-28]. ISSN 1000-7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4) (中文(简体)). 
  28. ^ 28.0 28.1 深川真树. 《试探〈春秋繁露〉的郊祀论》. 《中州学刊》. 2019, 6: 121–127 [2024-08-28]. ISSN 1003-0751. doi:10.3969/j.issn.1003-0751.2019.06.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4) (中文(简体)). 
  29. ^ 深川真树. 《董仲舒歷史角色研究回顧與展望》. 《汉学研究通讯》. 2016, 35 (3): 21–30 [2024-08-28]. ISSN 0253-287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4) (中文(繁体)).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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