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外观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6年11月4日)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残疾人保护法》为依据, 设立的基金。[1] 由税务系统征收, 入国库, 残联管理,财务不公开。[2][3][4][5]
参考文献
[编辑]- ^ 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6-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4).
- ^ 残联理事长贪污残保金被判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辽沈晚报
- ^ 残保金征收为何这么难?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海南日报
- ^ 残保金为何成了不能说的秘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光明日报
- ^ 人民日报质疑深圳残联50亿经费去向 当地残联理事长:没规定公开,且敏感. [2016-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