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春国,东汉封国之一,存在时间为79年—80年,治所在今河南省信阳市西北。包括今湖北省东部。
汉章帝建初四年(79年)四月辛卯,汉章帝第二子刘全被立为平春王。撤销江夏郡,新设平春国。下辖平春县、西陵县、西阳县、轪国、𫑡县、竟陵国、云杜县、沙羡县、邾县、下雉县、蕲春国、鄂县、南新市国、安陆县。当年刘全薨逝,谥号悼,葬在京师,无子。建初五年(80年),撤销平春国,改设江夏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