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晏(?—?),代郡武川镇(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北周宇文氏后裔,唐朝介国公。
宇文超死后,唐玄宗在开元二十五年六月辛酉(737年7月20日)发布命令:“《夏典》有虞宾的位置,《周书》记载了微子的受封,都是启发前朝的君王,显现他们的后嗣。已故介国公宇文超的儿子宇文晏,那广阔的盛业,是我的嘉客。宇文晏庄严和谐,温和而合乎礼仪;美好高尚有协同祭祀的容貌,仿佛有适合国家的才能。于是让他再次封国,以蒙受天赐福佑。任命宇文晏袭封为介国公。”[1][2]
- ^ 《册府元龟·卷一七三》:二十五年六月辛酉制曰:《夏典》有虞宾之位,《周书》载微子之封,皆所以启迪前王,发挥后嗣。故介国公宇文超男晏,倬彼茂绪,曰予嘉客。肃雍成性,温润合礼。雅有助祭之容,宛是宜邦之具。爰复尔国,以承天休。可袭封介国公。
- ^ 《全唐文·卷二十三·命宇文晏袭封介国公制》:《夏典》有虞宾之位,《周书》载微子之封,皆所以启迪前王,发挥后嗣。故介国公宇文超男晏,倬彼茂绪,曰予嘉客。肃雍成性,温润合礼。雅有助祭之容,宛是宜邦之具。爰复尔国,以承天休。可袭封介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