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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岳第 (海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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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岳第
海曙区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镇明路465号
分类古建筑
时代
认定时间1981年12月

大方岳第,又名张方岳第,是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一座明代建筑。大方岳第为明代贵州布政使张渊的故居,因古时省一级官员常被称为“方伯”、“四岳”因而得名。建筑建于明代嘉靖年间,位于月湖西岸,坐北朝南,由正门、前厅、中厅、后楼、厢房组成。门前曾立有“大方岳第”坊,今毁,两侧厢房也已毁,1998年重建了东厢房和后楼[1]。1981年12月列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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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海曙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简报 第二十六期. 宁波文化遗产保护网. 2009-08-27 [2017-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2). 
  2. ^ 大方岳第. 宁波文化遗产保护网. 2005-12-03 [2017-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