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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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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开始根据特定职业所发放的补贴,与之相对应的是低温津贴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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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初期,大批农民工进入城市。用人单位为了利益最大化,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工作,并且没有做好防暑降温的管理工作,导致一些农民工被热死。[1][2]

201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领取高温补贴的条件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3]

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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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由各省或直辖市制定执行,目前最高的标准为300元/月,6,7,8,9月适用,最低标准为180元每月。[4] 高温津贴有的被克扣,有的标准多年不变。监管部门虽年年重申,但一些劳动者偏偏拿不到。而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加之维权成本过高,使得一些企业有恃无恐。[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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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酷暑中 这位劳作的农民工热死了. 成都商报. 2006-07-19 [2020-12-27]. 
  2. ^ 济南农民工接连热死无人认尸 高温保护纸上谈兵. 新京报. 2010-08-04 [2020-12-27]. 
  3. ^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北京青年报. 2019-06-19 [2020-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2). 
  4. ^ 湖南省七部门《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5. ^ 高温补贴何时不再“蒸发”. 光明日报. 2020-08-25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