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尾洲灯塔
位置 |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担杆镇佳蓬列岛西南端蚊尾洲 |
---|---|
坐标 | 21°48′49.5″N 113°56′15.7848″E / 21.813750°N 113.937718000°E |
初建年份 | 1890年 |
启用年份 | 1892年 |
塔高 | 32呎 |
焦距 | 43米(141呎) |
光程 | 19 nmi(35 km;22 mi) |
灯号频率 | L Fl W 6s |
英国水文局编号 | P3515 |
NGA编号 | 112-19590 |
ARLHS编号 | PRC082 |
[编辑维基数据] |
蚊尾洲灯塔 | |
---|---|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担杆镇佳蓬列岛蚊尾洲岛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7-72 |
认定时间 | 2012年10月 |
蚊尾洲灯塔(英语:Gap Rock Lighthouse)是位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担杆镇佳蓬列岛西南端蚊尾洲的灯塔,由港英政府与清政府共同兴建、营运及维修,于1890年9月1日建造,于1892年启用。有指“蚊”读若璺[注 1]。
历史
[编辑]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后,水上交通变得更为繁忙,有见及此,当时的总商会向港英政府提出香港有修建灯塔的需要。1867年,英国海军测量师列特中校(Commander Reed)选址于香港兴建灯塔,当时选了南丫岛和南边的蚊尾洲(Gap Rock),但因地处清廷管辖领土,英方与清廷谈判不果而作罢。[1]后来,东沙群岛附近海域再有船发生意外,香港船务司亦曾写信到清廷海关总署提及蚊尾洲灯塔,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1886年,港英政府再次向清廷提出兴建灯塔的三个方案,包括清廷租借蚊尾洲予港英政府;港英政府负责兴建,然后交予清廷管理及维修;或是由香港支付建筑费用,由清廷兴建。不过,最后清廷提出第四个方案,由当时仍属清廷的九龙海关支付7,500元及每年750元,聘请港英政府兴建和维修灯塔,而蚊尾洲维持清廷管辖领土、只能作为兴建灯塔之用。在协议达成后,灯塔最后在1889年由香港建筑商兴建,造价约90,000元,[2]现灯塔基石上铭刻英文“香港辅政司弗朗西斯·弗莱明(C.M.G)阁下1890年9月1日布放此石”(This Stone Was Laid by His Excellency Francis Fleming C.M.G. Officer Administering the Government Hong Kong on 1 Sept 1890)。而蚊尾洲灯塔亦于1890年启用。[3]
1950年代,蚊尾洲灯塔曾经停用。[4]
1986年,蚊尾洲灯塔由广东省河源县建筑工程公司经过修葺(有一碑铭文为“广东省河源县建筑工程公司重建,公元一九八六年七月”[3])。其后,改用太阳能驱动。[1]现时由中国政府管理。[2][3]
2012年10月,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5]
特色
[编辑]蚊尾洲灯塔为一座32呎高石塔,建筑物以砖建成,外墙以用花岗岩加固。其讯号灯由瑞典制造。该建筑内有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包括灯塔、欧洲人寓所和中国人寓所。[2]蚊尾洲全年大部分时间吹四或五级风,加上岛上没有码头,上岸不易[3]。
轶事
[编辑]在1930年的香港博物学者杂志《Hong Kong Naturalist》曾刊登一篇文章,记录在1893年10月,在一次巨型台风后,蚊尾洲上的灯塔损毁,连起重机都被台风卷走,当时的工务局长谷柏(F.A. Cooper)与船政司林士(Murray Rumsey)前往蚊尾洲视察。在登岸时,两人没遇到什么困难,但在离开时,两人需要从岛上跳到船上“登船”,林士踪身一跃,却误跌进海里。幸而林士身上有系安全带,跌进水时也没有撞到石头,最后平安无事被救上船。[2]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余思朗. 【海島之顛】香港戰前燈塔只餘5個 最老超過140歲!. 香港01. 2017-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28).
- ^ 2.0 2.1 2.2 2.3 陈嘉文. 方晓盈 , 编. 通識導賞﹕蚊尾洲的中英聯建燈塔 香港以南 內地領土. 明报. 2015-07-05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 ^ 3.0 3.1 3.2 3.3 蚊尾洲燈塔 — 大陸境內獨一無二英式燈塔. Egg Studio. 2018-11-02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 ^ 香港歷史系列III-蚊尾洲燈塔. 香港电台.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6).
-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www.gd.gov.cn. [2020-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