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快专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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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邮递服务(或译特快专递、快捷邮件;法语:Exprès; 英语:Express Mail Service,简称EMS)是由万国邮政联盟(UPU)的邮政部门成员提供的一种国际特快邮递服务,始于1998年,由消费者付出较贵的费用以获得快速的邮件递送服务,常应用于必须快速发送的重要信函或邮件。
包装
[编辑]特快专递一般使用统一的特种包装,以区别其他普通邮件。
例如中国邮政特快专递使用深蓝色邮件包装,封面上印有China Post 中国邮政国际特快专递字样,背面是粘贴邮件信息的位置。中华邮政国际快捷邮件则主要是提供印有邮件编号的专用五联单,贴于信件或包裹上即可,不需使用专用的浅黄色塑料袋或快递常用的硬卡纸袋。
接收或发送
[编辑]因为特快专递所邮寄的物品一般比较重要,再加上邮寄费用比普通邮件高出很多,所以要求接收方必须持有有效的收件人个人身份证件接受邮件。
在中国大陆,接受特快专递可以持有的有效证件有:
如果收件人不在,其他人不可代收,如接收地址不详,应以尽可能方式查找投递。收件人所在单位负责邮件收发的部门可以接受特快专递,但是必须专人负责将邮件送抵接收人手中并验证身份证件、签字。
特快专递投递时间期限为一年,在一年以内要求每日重复尝试投递。对于死信应按照发信人的要求妥善销毁或者退回。
香港的特快专递由香港邮政负责,顾客可使用“特快专递”服务,而特快专递又名政府专递,把包裹寄往全球约210个城市[1];除寄件外,从外地以特快专递寄件至香港,收件人会收到邮政署的通知,并前往最近一间及有提供特快专递服务的邮政局领取邮件,或由邮差送到府上。
以特快专递投寄邮件者,也可选择使用上门收件服务,使用此服务之客户可透过致电、传真表格或在互联网预约[2]。
因透过特快专递寄出的邮件多为急件,所以邮政署特设“网上追查邮件”服务,顾客只须提供邮件编号,便可追查邮件最新的情况[3]。
投寄邮件时,顾客须填妥一份一式四张的寄件收据(包括邮局收据、报关单、顾客收据、收件者收据),填妥后把收据贴在邮件上,便可亲身到邮政局投寄或由邮差上门收件。
收取特快专递邮件的收件者,会收到邮局寄出的通知书,收件者必须亲身到设有特快专递服务的邮局,并携同以下文件方能领件:
- 香港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领件通知书
如由他人代领,除出示上述文件外,收件者也须写授权信予领件人(授权信上须注明领件者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有关领件人也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方能领件。
台湾可交寄EMS至部分国家或地区;万国邮政联盟成员国亦可交寄EMS至台湾,但部分国家或地区需经第三地交送,致速度与一般航空邮件无异,例如从非洲一些国家交寄,需时20-30天。
于三通开放时,为了让邮件能顺利寄往大陆,印有“中华民国邮政”字样的五联单被避免使用,2008年12月新印了一批“中华邮政公司”字样的五联单专用于大陆,并将服务名称修改为“国际(地区)快捷邮件”,而邮票或邮资券则继续印有“中华民国”,地区商业发票的透明信封也印上“中华民国邮政”字样。
问题
[编辑]由于特快专递服务通常是利用当地邮政系统运送,如果寄达地的邮政局服务品质不是很好,货件仍然会延误,因此其服务可靠度仍输其他全球性国际快递业者。
竞争对手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香港郵政署:特快專遞 - 產品及服務. [2011-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07).
- ^ 香港邮政署:特快专递 - 上门收件服务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1-08-29.
- ^ 香港郵政署:特快專遞 - 貨件追查服務. [2011-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