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潘之恒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潘之恒(1556年—1622年),字景升,号鸾啸生、鸾生。歙县人。

世代经营盐业,祖父潘侃为盐商。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出生。因其须髯如戟,人称髯翁。早年与汪道昆结白榆社。嘉靖年间曾任中书舍人。两试太学不中后绝意仕途。一生交游甚广,为人豪爽,出手阔绰,但不善治产,家道日益中落。[1]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冬天,潘之恒抱病五次观看了他的朋友吴越石家班演出的《牡丹亭还魂记》,对扮演柳梦梅和杜丽娘的两名演员赞不绝口,频频写诗相赠。潘之恒喜游历,好著作山水志,每游一地,都十分注意搜集材料。[2]晚年穷困潦倒。[3]天启二年(1622年)卒。著有《涉江诗选》、《鸾啸集》、《黄海》、《新安山水志》、《亘史钞》等。

注释

[编辑]
  1. ^ 民国《歙县志》卷十“人物志·诗林”记载:“海内名流无不交欢,出入座客常满,彝鼎陈前,丝簧列后,是涩囊冷突时亦然。”
  2. ^ 钟恒星称:“友人潘景升著书甚多,所辑《三吴越中杂志》,事辞深雅,心力精博,盖地史之董狐也。”
  3. ^ 《鸾啸小品》卷一二《寄何玉长》云:“仆仅闭门读书,囊无余粟,客饥而不散,山僻而常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