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宗
外观
汤宗(1365年—1427年),字正传,江浙行省温州路平阳州(今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洪武末年,由太学生擢河南按察佥事,后改为北平。建文年间,其上书称燕王谋反,并说按察使陈瑛接受燕王朱棣金钱贿赂,有异谋。建文帝下诏逮捕陈瑛并安置于广西,而升任汤宗为山东按察使。后因事迁刑部郎中,出任苏州知府[1]。
永乐年间,汤宗被逮捕下狱,后改为禄州判官。之后因黄淮举荐,召为大理寺丞。当时有人称其在建文年间事情,明成祖则称:“帝王惟才是使,何论旧嫌。”恰逢外国贡使病死,从者称医生杀人。被逮捕后,汤宗阅卷后称:“医与使者何仇,而故杀之乎?”之后释放医生。后被任命赈济河南饥荒,之后回户部任职。解缙下狱时,汤宗被连坐入狱十年[2]。明仁宗即位后,恢复官职,之后升南京大理寺卿。宣德二年去世[3]。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150):“汤宗,字正传,浙江平阳人。洪武末,由太学生擢河南按察佥事,改北平。建文时上变,言按察使陈瑛受燕邸金钱,有异谋。诏逮瑛,安置广西,而迁宗山东按察使。坐事,左迁刑部郎中,出知苏州府。苏连岁水,民流,逋租百余万石。宗谕富民出米代输。富民知其爱民,不三月悉完纳。”
- ^ 《明史》(卷150):“永乐元年,有言其坐视水患者,逮下狱,谪判禄州。以黄淮荐,召为大理寺丞。或言宗曾发潜邸事。帝曰:“帝王惟才是使,何论旧嫌。”时外国贡使病死,从人谓医杀之。狱具,宗阅牍叹曰:“医与使者何仇,而故杀之乎?”卒辨出之。寻命振饥河南,还署户部事。解缙下狱,词连宗,坐系十余年。”
- ^ 《明史》(卷150):“仁宗立,复官,再迁南京大理卿。宣宗初,清军山东。会天久不雨,极陈民间饥困状。帝为蠲租免役,罢不急之务。宣德二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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