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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臺灣館聯計劃/The Wiki.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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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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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文字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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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改成針對台灣的計劃爭議確實比較小。分會這邊無權直接收編志工自主計劃,也無法在未經討論前納入,但不反對此計劃的推行。以下建議對內容文字做些調整,以避免混淆為中文維基百科站方同意的計劃。

  1. 探索
    • 原:The Wiki 擁有世界各地博物館、機構與民間藏家提供的數位典藏品,任何人都可以盡情探索多元的數位內容,激發創意的火花。
    • 新:The Wiki 為台灣維基讀者串連世界各地博物館、機構與民間藏家提供的數位典藏品,以探索多元數位內容,激發創意火花。
  2. 開放
    • 𠩤:The Wiki 秉持共創共享的開放精神,超過八千萬數位典藏供社會大眾使用,讓藏品與知識自由流通,豐富典藏的價值與意義。
    • 新:The Wiki 向台灣藝術倡議共創共享的開放精神,以維基超過八千萬數位典藏基礎,示範藏品與知識的自由流通,豐富典藏的價值與意義。
  3. 跨領域
    • 𠩤:The Wiki 透過多向度-多維度的數位展示及對話交流,打開典藏、詮釋、創作的空間,建構知識生產的正向循環。
    • 無調整建議。

以上。--Reke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05:25 (UTC)[回覆]

The Wiki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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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抗議 政治傾向明顯,完全不符合中立性原則;而且這個項目已經重要到需要放在全站公告裏了嗎 --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3日 (日) 09:52 (UTC)[回覆]

(!)強烈抗議:(▲)同上,「強權打散和重組每一人的人生」「二戰以來歐洲最大的人道浩劫已經發生」[來源請求],「普丁不改籌謀數個月的併吞企圖」,「一國兩制快速質變崩解」完全違反Wp:中立,「麻六甲海峽、中南半島、台灣、香港、中國等地風土民情」似乎應按MOS:中國作「香港、清國」(台灣當時顯然還歸屬清政府統治)。另,「時代革命」一節中,「無庸置疑」在大陸簡體下似乎應為「毋庸置疑」;「自由之戰」一節中,「普丁」應作「普京」,「頓內次克州」應作「頓涅茨克州」,「哈爾可夫」應為「哈爾科夫」;"福爾摩沙遊記"中,「麻六甲海峽」應為「馬六甲海峽」,「在1860年代至1970年代,湯姆生展開長達10年的亞洲居游生活」顯然應為「1870年代」,這顯然不是「世界最大的博物館」應有的內容素質,我已徑作修改。 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4月3日 (日) 13:10 (UTC)[回覆]
(煩勞某個會修繁簡轉換的人來修一下,我不會修……)--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4月3日 (日) 13:21 (UTC)[回覆]
@KOKUYO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4月3日 (日) 13:12 (UTC)[回覆]
似乎沒發出去?那就重新Ping一下:@KOKUYO。--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4月3日 (日) 13:25 (UTC)[回覆]
Lucien09KOKUYO移動到WP:VPO。--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3日 (日) 14:41 (UTC)[回覆]
樓主似乎是沒看過上次的維基百科:2021年台灣大事回顧(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3日 (日) 14:52 (UTC)[回覆]
這個我也有留意到,只是當時認為是台灣分會的類似年度總結,倒沒有為意。——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4日 (一) 03:51 (UTC)[回覆]
提示一下:WP:NPOVMOS:CS4D均僅適用於條目。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4月3日 (日) 15:03 (UTC)[回覆]
建立不符合一般條目編輯規範的計劃頁面理論上確實沒有問題,但不僅弄得像是什麼官方網站一般(實際上也已經有人信以為真),還用自己的管理員權限把這頁面登到ASN上面去宣傳的話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3日 (日) 15:40 (UTC)[回覆]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4/03#Wikipedia:The Wiki--Pavlov2仁愛親誠 2022年4月3日 (日) 16:07 (UTC)[回覆]
(ref. meta:Grants:Programs/Wikimedia Alliances Fund/臺灣替代空間藝術資料庫建置計劃:維基數據與 Wikibase 技術應用前期研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3日 (日) 16:11 (UTC)[回覆]
項目想咋搞咋搞,別被誤認為你維態度就行了。Fire Ice 2022年4月3日 (日) 15:05 (UTC)[回覆]
問題就是我看了以為是官方搞的新項目。。。--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2年4月3日 (日) 15:10 (UTC)[回覆]
我覺得至少或許要註明是非官方的計劃,不然真的有點很混淆?然後自己批准自己的ASN這可能就是去檢討KOKUYO是否有濫用管理員權限的問題了。——玖宸 2022年4月4日 (一) 03:17 (UTC)[回覆]
如果不是直接在本站點建立專頁,最多允許使用wmflab的伺服器,引用Commons的圖片文件和指引目標頁面到維基百科的條目,我認為可以考慮。——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4日 (一) 03:51 (UTC)[回覆]
wmflabs的伺服器僅限於技術用途。--Antigng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5:57 (UTC)[回覆]
無論如何,個人認為應先標明為非官方計劃。--SCP-0000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03:59 (UTC)[回覆]
鑑於已有超過3筆反對,且加入ASN由KOKUYO申請、24小時內自行批准和加入,違背「故加入新通告前請在討論頁發出請求,經討論後由管理員執行添加。」,ASN至少可以先去掉了。KOKUYO就不曾考慮過避嫌?--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04:03 (UTC)[回覆]
同意暫時移除,目前顯然存在爭議,至少該等社群有了共識再放上來。--🔨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04:06 (UTC)[回覆]
  • 目前頁面名稱已移向 The Wiki.tw。如果做為志工發起針對台灣藝術圈及台灣維基用戶的專案,台灣分會不反對相關命名。我已在討論頁建議內文做更進一步調整,使連入者更正確理解相關脈絡。ASN操作部分建議撤銷後重新申請,可將受眾限定台灣正體用戶。--Reke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05:31 (UTC)[回覆]
    已經修改內文了。--KOKUYO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05:45 (UTC)[回覆]
    只更改了表面,而其實質性內容完全不變。僅拿所謂「Wikipedia:The_Wiki.tw/自由之戰」舉例,「...全世界對俄羅斯的綏靖策略」,「...不改籌謀數個月的併吞企圖...」,「...入侵...」,這些語句顯然都屬於明顯的、語調強烈的政治宣傳語句。就「綏靖政策」一詞來說,該詞定義中:「...對侵略擴張勢力...」,而「侵略」一詞又有「侵犯、掠奪他國財物」的意思。據我所知,目前沒有任何媒體稱此次軍事行動為「侵略」(目前所見到最嚴厲的措辭為「入侵」)。顯然,這一詞中包含了編寫者個人對此次事件的感情。如果有人認為WP:POV只適用於條目,則位於Wikipedia名字空間裏的內容有更加嚴格的限制。除用戶論述外,其他內容都至少應經過討論並達成Wikipedia:共識。而該項目頁面中的大部分內容顯然並未經過任何討論,而且現版本內容目前似乎完全不可能達成共識。--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4日 (一) 07:13 (UTC)[回覆]
    @Yining Chen最强烈地斥责俄罗斯联邦侵略乌克兰——聯合國大會第ES-11/1號決議 ——魔琴 [ 留言 貢獻 ] 2022年4月4日 (一) 07:22 (UTC)[回覆]
    決議中似乎並未提及「綏靖政策」。--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4日 (一) 07:52 (UTC)[回覆]
    侵略一詞在聯合國的定義是『武裝侵入或攻擊、轟炸、封鎖、武裝侵犯領土』,基本上與入侵等義。我不明白為什麼你要框限強調『掠奪財物』一義而避開在一般領土方面的定義。其他用字可能確有原創意味,但至少「...入侵...」一詞在這次事件已可謂是最客觀精準的事實描述之一,不明白為什麼在你眼中便成明顯強烈政治宣傳語句,請你也不要讓你自己的感情偏見影響你的判斷--Iridium(IX) 2022年4月4日 (一) 09:21 (UTC)[回覆]
    辭海》第六版中對「侵略」一詞的解釋是:「侵犯掠奪」;而《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中對「侵略戰爭」一詞的解釋是:「...掠奪他國財富,奴役他國人民為目的...」。參考這兩個釋項,得出「侵略」並不等於「入侵」。這種邏輯應該沒有問題。--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4日 (一) 14:27 (UTC)[回覆]
    以侵犯他國領土、主權,掠奪他國財富,奴役他國人民為目的』不就說了你還是在故意框限強調『掠奪財物』一義而避開在一般領土方面的定義。以上種種不過眾多目的之一,構成不構成侵略從『武裝侵入領土』一刻已經成立,掠奪這種枝節在聯合國的定義中甚至提也不提。你要引經據典就別鬼鬼祟祟砍頭砍尾,要回覆也請不要選擇性失明迴避部分內容,我也不想再在這裏浪費更多時間--Iridium(IX) 2022年4月4日 (一) 14:52 (UTC)[回覆]
    Wikipedia 頁裏的活動頁其實也不太需要共識。比方說維基百科的正式條目女性需要持平地寫出將跨性別女性視為女性的看法,但若有人辦女性傳記寫作活動,卻規定以生理性別為主,男跨女不收、女跨男算入,不認同者頂多就是抵制活動不參與,或是另外辦一個同時考慮生理、心理性別的比賽,但我不認為可以用共識為由要求更改其中的立場。--Reke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4:46 (UTC)[回覆]
    還有,SOAP整段開頭不就寫了此項適用於使用者名稱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使用者頁面維基百科:名字空間是屬於何者?--Reke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4:56 (UTC)[回覆]
唯一同意先撤掉ASN然後重新討論是否添加。我對其他內容的看法是那些東西全部都不是NPOV適用的範圍--1233 T / C 2022年4月4日 (一) 09:57 (UTC)[回覆]
即使文字上修改,圖片和口號依然是在引導讀者偏向某一個立場的,難道某天WMC搞一個「抗暴之戰」,「感謝警察」依然讓他發佈?我們依然讓他隨意用本站平台進行宣傳政治觀點?Ghren🐦🕖 2022年4月4日 (一) 11:41 (UTC)[回覆]
對於我來說,連汶川大地震這些事都沒改圖標,我們有什麼討論空間將更加具爭議,更加具政治意味的事發上一個和首頁無異的位置?--Ghren🐦🕗 2022年4月4日 (一) 12:31 (UTC)[回覆]
所以你的意思是,維基亞洲月、維基愛非洲這種基於地域政治及其連帶的知識不平等現象,或是在3月舉辦的女性議題(這項性別政治鬥爭是如此激烈、漫長)之編輯松,都應該從ASN刪除囉?--KOKUYO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6:28 (UTC)[回覆]
女性主義最少折半算是一種普世價值,再者他沒有引導讀者或者要求編者必定要偏向某一個政治立場,寫女性人物可以寫支持女權、反對女權的或者和女權主義甚至無關係的。亞洲月非洲月一樣,希望維基人關注某一個範圍,而非關注某一個範圍的立場。所以假如有天,某人要求整一個反修例編輯松,我不會反對,因為黃藍立場的維基人依然可參與,而不偏向某一個立場。--Ghren🐦🕛 2022年4月5日 (二) 04:50 (UTC)[回覆]
不,這些東西明明確確都是政治立場的,而且都是基於單一立場去推動、談論、論述、號召的;甚至你去看基金會如何推動與黑人、女性等相關計劃(美國至今還有白人主義),更可以看出來。只是說,很多在中文圈的人不在意這些在國際上闡釋政治論述東西,就把他簡化成只是寫條目。但恰恰相反,就是因為他們有政治立場(甚至即便這個立場是相對少數,例如LGBT),這些熟悉的活動才能夠撐那麼久。要先
而且相對的,這個博物館計劃還反而是在一個計劃中有多元立場,例如這檔展示香港、烏克蘭的照片,下檔展示文革、黑人問題的照片。所以現在只拿第一檔三個展覽就來抹黑計劃的人,根本就是無視這個計劃的長期規劃,例如要用什麼題目與設定影響台灣藝術圈參與,進而強化計劃在台灣的能見度;例如在與已經有過過聯繫討論的美術館館長、策展人展開合作討論前,需要準備哪些資源和經歷;例如如何透過現有單位與人脈的串聯與互相幫助,引出更多檔案的開放與應用。但我想很多堅持反對的人也不在乎這些,因為他們過去、今天及以後也不會是在台灣推動GLAM計劃的人,他們不用在台灣藝術圈與其他單位交涉討論、不用對台灣藝術現況進行研究分析,而是只要在螢幕前面打打字、批評別人的計劃就好。
實際上,現在的情況就如Reke所說的「難道所謂「政治立場」的限制,只在某些地域編者有意見的議題上才成立嗎 」的情況。而當有人在那邊提出「線下遊說、派發宣傳單張」就足夠推廣GLAM的時候,我認為這就是無視現實情況的幻想。--KOKUYO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6:55 (UTC)[回覆]
線上宣傳或者派發單張就希望說能夠將這個計劃做好顯然是不可能的,在合乎前提的情況之下,使用ASN作為宣傳方式,甚至不只規定於TW而是CN展出也是沒有問題的,即使是討論文革的問題也好,對於我來說使維基百科多那怕只是一張照片的也好,也是值得鼓勵的。雖然你指出說是一個多元立場的計劃,但是看在後兩個專題所看到的是一個議題,一個立場的手法寫法。我想說一個親中的人理應不會將他接受整個反修例事件看作為「時代革命」或者是「香港人,報仇(反抗?)」這些字眼,我想說,一個有簡單常識的人應該知道這些句子和「殺無赦」一樣,清楚句子後面背後另有所指。我想基金會也不會鼓勵黑人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方式對待黑人吧,我想閣下的目的未必是這個意思,但我想說一般大眾上理解上,很大程度上會被這樣理解。基金會即使是推廣黑人、女性的計劃,會這樣明確指明要反抗黑人或者男性的嗎?我想最多也是喊喊BLM,展現下反抗之後也會說明現代社會的反思,我不追求嚴格的NPOV。我同意在tg群說「假如寫反送中,必然是一個反華的反送中」,這展現上差得遠吧。--Ghren🐦🕓 2022年4月5日 (二) 08:47 (UTC)[回覆]
關於文字和影像的應用,藉由一句話配合可能相關、可能無關的影像進行視覺與意義操作,本來就是任何一間美術館策展所要思考的作為。同樣的,我們在這三檔展覽的策劃、處理上,就是如同一般的美術館、博物館執行展覽般,研究材料、挑選應被視為代表的作品、及相對適合呈現的內容。而在一般台灣的美術館、博物館能夠操作的策展題目、策展項目,我們這個計劃會認為應當也是可以納入我們的展覽、甚至開展相關的活動(否則就會綁手綁腳,無法介入台灣藝術圈的話語討論、或者格格不入,同時這也是一個能夠打入藝術圈討論的主題)。而這部分我們早就說明了,這個計劃首先就是要針對台灣藝術文化圈。
我們沒有在這個時刻寫相對應更長的策展文章(以我以前受到的教導,任何一個展覽至少都要累積一萬字以上的策展論述),一來是還在思考這個東西怎麼發展(例如是否要把長的內容丟到維基學院、或是其他方式),二來是在等待合適的機會向藝術圈發表。只有以美術館策展的流程認真對待這些東西、符合他們的品味和邏輯,並提出一個他們覺得有趣、或者會需要維基幫忙的東西時,別的美術館、檔案館才會認真對待你的東西。但當我們在這個計劃中很認真處理這些事情或問題,特別是希望藉此累積與美術館、博物館談判交涉的籌碼時候,某些地域編者卻還是單純因為不喜歡裏面的展品來要刪除這個計劃。--KOKUYO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9:13 (UTC)[回覆]
另外,一個物件存在政治脈絡(基本上,也只有這個物件與其他東西產生脈絡,才會生成出相對應的意義),並不代表着美術館不會展出它,或者不會聚集相關物件一起展出。同樣地,你不會因為這樣一個在台灣藝術單位裏面的物件展覽,因為這些物件存在政治脈絡、及裏面出現政治話語,就說這個藝術單位是某種政治意識形態或政治團體的附庸。如果真的是如後者這般設想,那麼依照現在這邊某些人的標準,大概目前絕大部分台灣的美術館早已經是政治宣傳單位,而假如他們提供典藏、或者協助舉辦編輯松的話,可能還得要思考是不是別有用心。--KOKUYO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9:24 (UTC)[回覆]
這樣我只能點明:
  • Systematically manipulating content to favour specific interpretations of facts or points of view (also by means of unfaithful or deliberately false rendering of sources and altering the correct way of composing editorial content)
  • Hate speech in any form, or discriminatory language aimed at vilifying, humiliating, inciting hatred against individuals or groups on the basis of who they are or their personal beliefs
  • The use of symbols, images, categories, tags or other kinds of content that are intimidating or harmful to others outside of the context of encyclopedic, informational use. This includes imposing schemes on content intended to marginalize or ostracize.
  • 系統地操縱內容以支持對事實或觀點的特定解釋(也通過不忠實或故意虛假渲染來源並改變撰寫社論內容的正確方式)
  • 任何形式的仇恨言論或歧視性語言,旨在根據個人或個人的身份或個人信仰對個人或群體進行誹謗、羞辱、煽動仇恨
  • 在百科全書式的信息使用範圍之外,使用對他人具有恐嚇性或有害性的符號、圖像、類別、標籤或其他類型的內容。這包括對旨在邊緣化或排斥的內容實施計劃。
--UCOC第3.3款
請你認真考慮這是不是「others outside of the context of encyclopedic, informational use」,在百科全書以外需要的地方,以對於某一個群體推廣反抗報仇的行為。是不是「Hate speech in any form, or discriminatory language aimed at vilifying, humiliating, inciting hatred against individuals or groups on the basis of who they are or their personal beliefs」。 是不是非陳述不可。是不是只操控了對於反政府一派的解釋(我覺得這個理由比較弱,但依然是個問題)。能不能多想想。--Ghren🐦🕕 2022年4月5日 (二) 10:05 (UTC)[回覆]
基本上,就像絕大部分人不會認為美術館有「口號」就叫鼓吹仇恨的美術館或展覽,同樣的道理應當運用在此。那就像我們所說,為了順利在台灣推動這個GLAM 計劃,不應該是利用裏面展品的政治脈絡去抹黑這個計劃,並且不斷擴大這個惡意推論的範圍。例如,當我們響應台灣藝術圈舉辦文協百年,就指控我們操作現實;當我們與台灣藝術圈同時舉辦二二八紀念展覽,就指控我們在煽動仇恨。
就維基UCoC執行的部分,雖然我們不是台灣協會的下屬組織或僱員,我們與協會的合作仍然且必然緊密的(例如我們無法處理和教導的一些工作,就會轉介給協會);同樣地,協會也可以隨時告知、或與我們討論可以改進的地方(如果他們覺得是問題時)。關於這部分,我覺得大家不需要擔心,除非你跟以前WMC有的人一樣看待台灣協會。--KOKUYO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10:32 (UTC)[回覆]
您依然在重複您的一貫做法,堅持拒絕正面回答問題。我個人一直認為這是一種遊戲維基行為。當然,如您所說,「絕大部分人不會認為美術館有『口號』就叫鼓吹仇恨的美術館或展覽」,我們都承認。但承認這一點,真的能順理成章地推斷出「同樣的道理應當運用在此」嗎?--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5日 (二) 14:01 (UTC)[回覆]
我覺得你的邏輯是為了推動和GLAM的計劃,就需要這三個專題的展覽,然後繼而告訴我這些口號是展覽中必要的。我想並非如此,這些口號並非GLAM必需的一部份,即使以展覽的方式也好,也應該以更加溫和或者直接引用的方式表達。博物館不是不能有口號,但是以為了口號而口號使用上是缺乏依據的。而且下方你說「也在元維基上說明更多這個計劃的執行宗旨、方式等」,我的而且確在元維基上看到了,但是在三個計劃上和The Wiki.tw上的表達上顯然是不清晰的。展品不是要求沒有政治脈絡,但是這個政治脈絡不應該是單一而片面的,我見閣下之前所寫的建黨百年寫作就不錯,不知何故。--Ghren🐦🕐 2022年4月7日 (四) 05:22 (UTC)[回覆]
如果WMC弄個頁面展現警察英姿圖片,發動為警察寫條目,看是看不爽啦,但不會要求刪頁面或是要求中立化。實際上,WMC是因為先被基金會行動封掉,才有其下頁面清理的問題。不然先前《求聞》用語怎樣合乎官方立場,我是向來尊重其組織空間的。--Reke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4:52 (UTC)[回覆]
如果WMC這樣行動目的是「宣傳政治觀點」,它可能不合宜,但是沒必要刪除。但是,當我們已經很明確的提出,這個計劃的目的是為了推動GALM、符合台灣藝文環境與檔案保存情況、及更快切入學術場域討論取得影響力而選擇的工作方向,甚至已經馬上有人因此提出想要捐贈上千張照片的時候,還是有人說這是宣傳政治觀點。我認為這樣的反對,是無視長期在台灣做相關計劃的人的觀察與判斷,並且是對於這項計劃的嚴重抹黑。--KOKUYO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6:41 (UTC)[回覆]
本人依然不能理解為何「推動GALM、符合台灣藝文環境與檔案保存情況、及更快切入學術場域討論取得影響力而選擇的工作方向」會與文章本身的政治宣傳相掛鈎。按照這種思路,難道只有進行政治宣傳,台灣的GALM才會發展嗎?放眼全世界也幾乎沒有這樣的案例吧?如果拿「性別平等」,「反種族歧視」等來反駁,這兩種政治宣傳似乎明顯不在同一水平上。聯合國大會第1904號決議通過了《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宣言》,這是國際社會普遍認同的。但有關文章中所言「...一國兩制快速質變崩解...」「二戰以來最大的人道浩劫」等,是否已像反種族歧視一樣得到了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呢?--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6日 (三) 07:06 (UTC)[回覆]
還真的可以。不然求聞的夾帶私貨的事情都不會讓我無動於衷。除非是抹黑,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1233 T / C 2022年4月5日 (二) 05:28 (UTC)[回覆]
這不是和求聞是一個性質的嗎? --Kethyga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4:24 (UTC)[回覆]
《求聞》的第一希望影響到的受眾是維基人,希望藉由部分正常活動合理自己的行為,並進而影響維基社群與百科內容的呈現。這個博物館計劃第一希望影響的受眾是各大持有檔案的美術館、博物館、檔案館,希望他們能夠照不同維基計劃(維基百科、維基共享資源、維基數據)的規則,開放更多原先持有的檔案。所以我不懂哪個地方是同一個性質的?--KOKUYO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6:09 (UTC)[回覆]
如果真的是「為了推動GLAM」,「希望影響各大持有檔案的美術館、博物館、檔案館」,那麼到線下遊說、派發宣傳單張要比在維基百科做政治宣傳用處大得多。而像現在這樣在維基百科中利用公共資源及自己的特殊權限宣傳自己的政治觀點,個人認為這與所聲稱的「目標」毫無關係,只能體現出策劃者的惡意。--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5日 (二) 01:53 (UTC)[回覆]
當看到你所謂的「線下遊說、派發宣傳單張」就能推廣GLAM這種說法,就能知道你根本不理解台灣藝文環境的現狀、及要如何在這個場域做推廣。你所講的方式,在台灣就是死路,沒人會理你(如果你曾與幾位美術館館長、策展人討論過,曾經策劃過美術館的展覽,就知道這是事實)。所以你現在的行為,可以說是要拿一個幻想的規劃,取代一個長期觀察研究在地情況提出的GLAM計劃--KOKUYO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6:28 (UTC)[回覆]
Wikipedia:中立的觀點所有維基百科條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內容必須以中立的觀點書寫。我想知道這個「其他百科式內容」具體指的是什麼。--東風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5:06 (UTC)[回覆]
這種寫法,我猜是列表之類的主頁面空間,但很明顯不會是WP空間,更不會是別人在發起編輯松、上傳活動、推廣計劃時使用的論述文字。--KOKUYO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6:22 (UTC)[回覆]
Wikipedia:什麼是條目條目,即維基百科文章,指維基百科上所有的「百科全書式」文章以及目錄索引(如列表、年度大事記等),是維基百科全書的最基本組成單元。而下方稱不屬於條目的有重定向頁、消歧義頁和小小作品。這麼看列表是屬於條目的。--東風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7:08 (UTC)[回覆]
另見被移動的存廢討論。我不認為基於維基內容在WP名字空間寫內容就可以摒棄中立性和宣傳問題。何況本次內容是一人主編而非社群活動或共筆、未經討論自行放入全站ASN(面向全體台灣讀者)、面對多筆質疑堅持己見,所以無法認同KOKUYO此舉合理性。--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6:43 (UTC)[回覆]
就如同我在該頁提到,維基媒體運動的推廣行動即便遵循維基計劃的主要內容規範(如維基百科是條目、規範共享資源是檔案規範等),但也從來都不會以此限制推廣計劃、行動的主題或內容,甚至對於特定政治議題是存在立場的(如性別平等、少數族群等)。今天的情況,就如同當我們宣佈要舉辦勞權工作坊的時候,開始說這是政治宣傳,是要拉人參與左派行動;當我們宣佈要舉辦原住民工作坊時,開始說這是政治宣傳,是要推動原住民中心主義;諸如此類。
因此,這種行為表面上在堅持維基價值,但實際上是用錯誤言論來抹黑這個計劃(我們已經多次說明,這是GLAM計劃,甚至他在其他維基社群都有類似的實踐),並阻礙別人推廣維基、增加多元參與的工作。由於這個計劃本來就是在台灣,換言之,這就以一個自己逕自擴張的要求(或者美學?),去阻礙台灣GLAM發展的一個可能性。--KOKUYO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7:11 (UTC)[回覆]
首先拋開此事而言,您將他人的言論直接視為「抹黑」「阻礙別人推廣維基」,是否有悖WP:AGF的可能?再者,如果總有某些人聲稱所謂「推廣計劃」不屬於「條目」範疇,則有WP:BIAS中「維基百科不應默認任何政治立場」應對維基百科中所有頁面成立。而「The wiki」中第二項、第三項計劃中的內容顯然有強烈的政治主張。因此將其稱作政治宣傳應是合理的。不明白為何某些人堅稱這種行為是「阻礙別人推廣維基」「阻礙台灣GLAM發展」。這件事讓我想起在以前的討論Wikipedia_talk:新聞動態中,KOKUYO與現在的言行如出一轍。故意歪曲解讀其他編者的行為,讓他們看起來是無理取鬧、行為不端或罪有應得的。典型的遊戲維基行為。--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5日 (二) 02:39 (UTC)[回覆]
再次強調,很多計劃頁都有政治立場,例如女性主義族群平等都是政治立場,強烈主張維基百科應該多寫性別少數、少數民族的專案都被認可,難道所謂「政治立場」的限制,只在某些地域編者有意見的議題上才成立嗎?
至於WP:BIAS,一個計劃只要清楚表明是該計劃本身所持立場,就沒有維基百科整體默認的情況。誠如上開所列女性主義專案,即便鼓勵參與者將被忽視的特定流派的立場補充入條目,也並不會意味着維基百科本身主張特定流派的主義。
當然,專案頁面命名上越看似代表維基百科全體,確實會讓不熟悉維基百科架構的人誤會。因此未必需要調整立場,也可以朝更精準說明專案性質的方向改善。--Reke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3:00 (UTC)[回覆]
我想邏輯是「編輯松以較為宣傳的手法去描寫是為了吸引編者參與活動」,宣傳是為了編者的目的服務,而專案的目的假如是「宣傳的目的是為了宣傳本身」自然是不行。但是「GLAM」計劃的問題就是在於「宣傳了某一方的立場,但是缺乏對於維基百科內的直接收益」,衡量收益的方式應該是「對於維基百科的負面影響,是否大於吸引其他人捐贈圖片」?我想說假如明天報章出現「維基百科宣傳反暴戰爭的標題」,維基百科的編者是否能事實上置身事外?且不談會否在港澳推進封鎖維基百科的問題,畢竟也是預計之內,即使在台灣我想支持這兩個議題的市民也不是壓倒性絕大多數吧,更且放眼港澳也好,中國也好,並不是整個社群都認可的觀點。將ASN設定成台灣地區才能看也好,結果假如有批評,支持的結果也好,放在站內以ASN式宣傳,結果是整個社群接受的。實話我不介意有這樣的政治宣傳的頁面存在,但是應該得到社群的廣泛同意。--Ghren🐦🕐 2022年4月5日 (二) 05:11 (UTC)[回覆]
從來沒有人說GLAM不能同時包含編輯松工作,只是目前在這個計劃開啟的幾天內,第一個和我們討論合作的是檔案捐贈案。關於GLAM可以有哪些嘗試,如果不熟悉,其實資源都可以找。但是,現在更大的問題是,有的人恣意擴大解釋,表面上說是要維持中文維基的中立性,實際上只是不想要讓自己不喜歡的東西出現。以台灣藝術圈近來經常討論的移民問題舉例,這群人不會對探討越南移民美國之人、南美洲移民美國之人、利比亞移民歐洲之人的題目展覽有反應,但可以想見,如果是探討西藏移民印度之人、香港移民英國之人題目的展覽,他們就開始說這是政治宣傳。我們甚至可以這麼講,他們談得「政治」根本不是全世界各地的「政治」問題,而單純只是某些圍繞在某些中國不喜歡的政治問題--KOKUYO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6:06 (UTC)[回覆]
我的立場是無論是探討中國喜歡的政治問題也好,探討中國不喜歡的政治問題也好,都不太應該以將一些可能會引起爭議的討論議題,以單一的切入點放在一個展覽上邊。假如利比亞移民歐洲的切入點是戰爭對於百姓的危害,反戰意識的話,這個沒有很大的問題,因為國際社會可以大致認為反戰思想是一種共識,即使切入點單一也好,在共識認為可行的情況下可以理解。但是假如以圖片的方式討論歐洲移民潮的影響,然後只討論移民對於歐洲的好或者對於歐洲的壞一方面,我相信一樣都會引起爭議,因為對於當地居民來說,有些人認為好,有些人認為壞,只是華語圈的人不關心而己。其他也同,被認為是宣傳的原因對於我來說是切入點單一的問題,在此情況下,我希望不要令讀者認為這是維基百科的整體立場,包括是出現在專案上或者是ASN上。假如日後有親中國的GLAM活動,我依然會這樣批評,立此存照。--Ghren🐦🕓 2022年4月5日 (二) 08:04 (UTC)[回覆]
以編輯松來舉例就是,你可以針對一個細項展開一個活動,但是你應該保留各種不同的聲音,不應該因為說某一社群體過去怎樣怎樣,或者立場看不順眼,或者只收集某一些固定立場的條目。在The Wiki不是條目而是一個展覽的前提下,其他編者本身比較難參與這些部份,所以責任應該落在主編身上。--Ghren🐦🕓 2022年4月5日 (二) 08:13 (UTC)[回覆]
第一,我們早就已經如同Reke建議的,修改了計劃的用詞,也在元維基上說明更多這個計劃的執行宗旨、方式等。我們也多次提到,以「The Wiki」這個簡稱是我們針對台灣藝術圈推廣策略所做的決定(參考藝術圈知道哪些美術館稱呼、什麼用詞可以帶來最大的合作想像)。因此,根本沒有什麼所謂某些人在這邊所稱的冒名行徑,也沒有什麼推廣特定立場的想法,更沒有打算去代表維基百科的整體立場。
而有些人堅持無視我們三年來對於台灣藝術圈的觀察、及在台灣藝術圈推廣維基的經驗(這些包含親眼見到或協助處理館內檔案、與幾名美術館館長討論可能方向、與著名策展人對話、及進行相關的研究等),也無視維基媒體運動在國際藝術人文場域的介入參與,反而憑空幻想一個台灣藝術圈的GLAM計劃(例如有人說「線下遊說、派發宣傳單張」就能達成此目標)。至於問其判斷依據,只有自己主觀覺得如何、錯誤地擴張方針解釋、及先抹黑其他人別有用心。--KOKUYO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8:49 (UTC)[回覆]
這裏非常神奇的一點是為什麼KOKUYO同志會自己處理自己的ep。一般來說如果自己技術上可以編輯,但還是在討論頁上寫個編輯請求的目的就是「希望其他人來看看把把關」云云,那為什麼還要自己關掉ep呢。 Stang 2022年4月4日 (一) 16:04 (UTC)[回覆]
關掉了也可以提供意見啊,ITN候選就是如此處理的。我倒是比較好奇,管理員從2018年至今似乎只有我一位有乖乖地先提出申請,至於其他30幾次都是管理員自行更新,這樣標準流程是什麼呢?--KOKUYO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6:11 (UTC)[回覆]
這看起來越來越糟糕了,閣下能不能叫shizhao和jimmyxu過來。--Pavlov2仁愛親誠 2022年4月5日 (二) 08:53 (UTC)[回覆]
你是說要追究從2018年至今,做了31次是由管理員自己更新ASN內容的人要怎麼處理嗎?--KOKUYO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9:27 (UTC)[回覆]
@Shizhao@Jimmy_Xu,你們倆管理員要是打起來,那我就得請行政員過來了--Pavlov2仁愛親誠 2022年4月5日 (二) 10:27 (UTC)[回覆]
目前的內容我覺得沒有什麼大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4月5日 (二) 11:40 (UTC)[回覆]
您是指現在的ASN內容還是WP:The Wiki.tw中的相關內容?--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5日 (二) 14:07 (UTC)[回覆]
在這裏放一隻眼睛,shizhao,我擔心很快需要緊急除權--Pavlov2仁愛親誠 2022年4月5日 (二) 17:03 (UTC)[回覆]
不過本地行政員又不能解任管理員orz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6日 (三) 01:50 (UTC)[回覆]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4/04那邊過來,上面討論也粗略看了一下,KOKUYO好像現在都沒有給出創建之前關於這個計劃的公開討論。Wikipedia是不能隨機開頁面的嗎?之前用戶Taeas寫了一篇Wikipedia:獨立後的愛好者內容的原創研究,被人轉到用戶名下分頁,個人有這個疑惑。上面有人提到「台灣分會不反對相關命名」,是不是可以改為維基百科:台灣維基媒體協會/The Wiki.tw。還有上面提及的維基百科:2021年台灣大事回顧也很奇怪,之前的每年如2020年臺灣都沒有,突然之間有了維基百科:2021年台灣大事回顧Wikipedia: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編輯記錄也是KOKUYO 創建的。完善2021年2021年臺灣就行,搞個WP頁面是怎麼回事?--Nostalgiacn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7:03 (UTC)[回覆]

  1. wp: 的命名空間並沒有要求討論後才能開設。
  2. wp 頁面跟一般條目的差別在於形式上無需受限於百科體例,但同時也不會被視為正式的百科內容。主要是用於基於維基百科內容而產生的內容。例如各項方針、指引。至於像維基百科:2021年台灣大事回顧比較像是一種行銷手法,也就是展示維基百科條目創建後可以如何被展示應用。很多媒體也會做類似的專題,結合一年重大事件展現相關的內容產出。
  3. 關於移動建議,The Wiki.tw不是協會直屬的案子,比較像是基金會夥伴基金中專案的延伸,所以放到協會子頁面並不適宜。台灣分會不反對相關命名是指,因為原先的The Wiki被一些用戶認為可能誤導是全維基社群的計劃,而移至The Wiki.tw後,該質疑就會變成「是否誤導為台灣維基社群官方的計劃」,台灣分會認為沒有這類疑慮或可以處理這樣的情況,因此不反對這樣的命名,使其可以用較簡易的方案消除這種疑慮。進一步移入子頁面的建議出現數次了,台灣編輯之間有在討論適宜的架構,也就是較好的父頁面名稱。--Reke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9:32 (UTC)[回覆]
(:)回應WP:NS#ns4:「這個命名空間提供了有關維基百科的內容資訊,包括維基百科自身的資訊、方針、指引、論述,以及維基人的討論空間『互助客棧』、知識問答等。」我在想Wikipedia:2021年台灣大事回顧Wikipedia: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WP:The Wiki.tw到底有沒有符合這些特質?看起來似乎沒有。然而就算當是有,內容的取材標準是甚麼?就以Wikipedia: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為例,2021年發生過的事多不勝數,但衹有部份的事被列入Wikipedia: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那麼列入為「大事」的準則是甚麼?有沒有經過全體社群的甄選?看起來似乎都沒有。--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4月7日 (四) 15:46 (UTC)[回覆]
可以假設Wikipedia: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算是P:台灣的延伸,在數個命名空間使用上比較亂的情況下,可以算是勉強合理的,最多要求放置在主題下就可以。內容性質上也不算是有很大的問題,以主題的標准來看的話,畢竟各主題放什麼都是維基人的主觀看法。但是假如是以WP:SOAP或者WP:NPOV不適用於某數個命名空間就說可以做宣傳的話,這顯然是沒有邏輯的,即使建立在維基專題下的草稿,廣告的話要刪還是要刪,更不要說草稿還可以說是和WP:5P1有關係,有可能改善。--Ghren🐦🕚 2022年4月7日 (四) 15:56 (UTC)[回覆]
Portal:新聞動態的分頁可能更合適?Ghren🐦🕛 2022年4月7日 (四) 16:49 (UTC)[回覆]
要是這樣說的話,這頁頂多衹能是叫「由台灣社群認定的2021年國際大事」,若僅僅是叫「2021年國際大事」就算的話,我覺得某程度上是有誤導成份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4月7日 (四) 16:25 (UTC)[回覆]
第一,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你們覺得這個台灣社群的GLAM計劃頁面應該依照「這個命名空間提供了有關維基百科的內容資訊,包括維基百科自身的資訊、方針、指引、論述,以及維基人的討論空間『互助客棧』、知識問答等。」移除Wikipedia空間,那麼是否認為所有台灣社群的聚會、編輯松、活動介紹頁面都應該移除Wikipedia空間?我們已經多次說明,這個台灣的GLAM頁面就如同台灣社群不同專案的頁面一樣,都是用於推廣維基媒體運動的頁面,也確實在短時間內就收到捐贈檔案的合作提案。當然,把這個GLAM頁面移到Portal或其他空間也可以,反正這部分不會影響我們執行這項推廣計劃。
第二,依照維基媒體運動機制,不同地區的用戶本來就應當各自尊重在地推廣的策略與做法吧。如果台灣社群決定要為李梅樹進行GLAM活動、又或者覺得要為某個國家地區舉辦攝影或編輯活動,就是他們自己決定即可,而不用經過全體社群的甄選(也就是說,如果台灣社群想要舉辦立陶宛、印尼編輯松,那就自己決定執行即可)。就像台灣社群也不會干涉別的地方要以什麼主題、要在什麼地方、要以什麼形式舉辦活動,因為那交由各地社群自行處理即可。
第三,包含這個GLAM頁面、還有之前的年度頁面,所有發送ASN的地區範圍都限制在台灣地區,也就是說是台灣社群與台灣受眾之間展開的交流推廣,以本GLAM計劃為例也確實收到台灣的合作提案了。同時,我們也已經修改這次GLAM計劃的敘述了。如果你覺得還有內文敘述不妥的話,你可以提供文字內容的修改建議。--KOKUYO留言2022年4月7日 (四) 16:39 (UTC)[回覆]
先不談有沒有符合ns4的問題,但是從那些頁面的命名和內容看來,一般人根本難以理解這是GLAM活動。台灣社群您們要進行推廣本身不是問題,但也請別讓台灣社群以外的人士出現任何誤解。就以Wikipedia: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為例,我會覺得至少應該命名為諸如「WP:(某活動名字)/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此類的名字,而不是直接佔用WP: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4月7日 (四) 17:14 (UTC)[回覆]
正如我們在前面多次提到的,這個GLAM計劃已經在幾天內就收到合作提案,這代表我們這項計劃確實有正確達成預期的目標,也沒有造成一般受眾的誤解。同時,目前計劃名稱與用詞都是我們推廣策略的一環,並在經過修改後,正文也有更詳盡的補充,解釋這項計劃的目的與方向。除非有其他人堅持要誤解這項GLAM計劃是別的東西,否則應該已經足以讓一般人理解這是怎樣的計劃了。--KOKUYO留言2022年4月7日 (四) 17:30 (UTC)[回覆]
「沒有造成一般受眾的誤解」恐怕衹是一廂情願(不然Nostalgiacn君的疑問又是甚麼回事?),Wikipedia: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裏面完全看不到有任何引導向GLAM的說明,我完全想不到如果有人直接搜到這個頁面後,進到來要怎樣才聯想到跟GLAM有關?收到幾多合作提案跟有沒有造成一般受眾的誤解,兩者並無必然關係。而且這樣子的命名增加了與其他地區社群活動發生衝突的風險,比如說如果澳門社群也想要搞個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的推廣東西,但大名字都給霸佔了,搞啥?--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4月7日 (四) 18:17 (UTC)[回覆]
首先,國際大事那個從來就沒有列在這次GLAM計劃,我不知道你們為何會覺得這是同一個計劃,上面幾個回應只是因為有人提及才順便回應,如果是因為這樣造成你們的誤會這幾個頁面的關係,那先說聲抱歉。再者,如果其他地區社群想做自己版本的國際大事,那也歡迎,到時候再調整標題名稱即可,我從來沒說過別的地區社群不能做這類頁面吧。--KOKUYO留言2022年4月8日 (五) 08:07 (UTC)[回覆]
Wikipedia: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中的用語,「維基百科為您整理...」。既然這麼說,那該頁面就是代表了來自維基百科社群的共識。然而台灣社群方面——或具體到個人,KOKUYO——似乎並未就此事徵集並聽取任何來自(除台灣分會外)社群的意見與建議。即使「正確達成預期的目標」,難道就可以把這種聲稱是代表維基百科社群的行為合理化嗎?--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8日 (五) 03:59 (UTC)[回覆]
我未見得三個子專題有明確表明和維基百科以及台灣媒體之間的關係。--Ghren🐦🕓 2022年4月8日 (五) 08:30 (UTC)[回覆]
即使是所謂「臺灣大事回顧」,事實上也是「KOKUYO的臺灣大事回顧」,並沒怎麼給社群有修改的空間,遑論「國際大事回顧」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8日 (五) 08:14 (UTC)[回覆]
好了,原來那些大事回顧又不是GLAM,不過都證明了這幾頁已經搞到大家一頭霧水。那麼WP: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WP:2021年臺灣大事回顧又是哪個社群活動/計劃跑出來的?在頁裏居然完全沒有半點說明才是最大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4月9日 (六) 08:00 (UTC)[回覆]
那就我做出來給台灣受眾回顧的,然後照流程更新到ASN的啊。--KOKUYO留言2022年4月9日 (六) 10:03 (UTC)[回覆]
那就是您自己一個人做出來的事情,跟任何社群計劃無關,對嗎?而且「給台灣受眾回顧」在那些大事回顧頁面何解又沒有任何說明?我想一般讀者進到來,很難會聯想得到頁面的目標受眾是台灣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4月9日 (六) 11:11 (UTC)[回覆]
關於這個頁面,我事前就已經在台灣社群的Telegram提出進行討論,也有在ASN討論頁上的申請只限台灣用戶能夠看得到,並由其他管理員處理更新。如果你覺得這樣還有不足之處,您可以去修改這個頁面。--KOKUYO留言2022年4月9日 (六) 11:29 (UTC)[回覆]
先不談這種主題衹是找台灣社群的Telegram究竟是否合適的問題。WP: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仍能讓全世界人都搜得到看得到,ASN申請只限台灣用戶能夠看得到並不代表台灣以外的人就真的進不來,您真的覺得台灣以外的人不會來看WP: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進到來後會覺得受眾不是自己嗎?WP: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這一刻我暫且不敢亂動,但依照討論的情形來看,WP: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應該是要移動到其他更合適的名稱(比如Ghrenghren君所說的移到Portal:台灣之下),因為這樣的名稱根本不會讓人聯想到這是台灣人的活動。--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4月9日 (六) 12:24 (UTC)[回覆]
KOKUYO只在「台灣社群的Telegram」中提出討論,頁面就只反映台灣社群的共識。因此該頁面本應該只是「台灣社群公認的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The Wiki也是同樣的道理。有着一個很吸引人的名稱,再加上頁面中聲稱「代表維基百科」的誤導性文字,很容易讓讀者認為這是維基百科的一項官方計劃。這似乎是KOKUYO或有關分會想要把自己得出的共識強加到每一個維基百科編者乃至維基百科讀者身上。如果有讀者發現這些頁面中有某些地方出錯,或某些內容存在嚴重的爭議,那他們只會根據頁面上的引導性信息去評價「維基百科編者水平較低」而絕對不會去說「台灣社群編者水平較低」(畢竟頁面上除正文內容外無其他任何一處有提到「台灣」二字)--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9日 (六) 14:32 (UTC)[回覆]
「臺灣社群公認」?沒有的事。從編輯歷史來看還不夠明白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9日 (六) 14:43 (UTC)[回覆]
正如我和Reke在多處地方提到的,Wikipedia的命名空間從來沒有要求必須經過討論、或獲得共識才能開設。同樣地,我們也多次說明在The Wiki.tw頁面中,我們早已修正內文,明確是臺灣的GLAM計劃,也沒有「是否誤導為台灣維基社群官方的計劃」的疑慮(同時,我們也認為可以繼續更細緻地處理)。最後,我從未想過要去做上述有些人指控所謂強加共識的情況,我相信協會也沒有這樣的想法。--KOKUYO留言2022年4月9日 (六) 15:23 (UTC)[回覆]
另外,我們每篇頁面的名稱是「Wikipedia:The Wiki.tw/XXX」,並都標記了「維基博物館(THE WIKI MUSEUM.TW,The Wiki)於2022年開館,為台灣維基媒體GLAM計劃中一項數位博物館實驗。」都足以說這個計劃的內容、地域性。至於我們要挑選怎樣的主題內容,並以此內容與其他單位交流、討論、乃至於合作,從來就不需要限制只有在台灣地區。--KOKUYO留言2022年4月9日 (六) 15:31 (UTC)[回覆]
KOKUYO只是想提醒您一下,目前這個討論支主要的問題聚焦在WP: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這個頁面。還希望您不要轉移話題。--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9日 (六) 15:36 (UTC)[回覆]
如果您們想改那個回顧頁面,就更改沒關係啊。--KOKUYO留言2022年4月9日 (六) 15:38 (UTC)[回覆]
好了,上面更加有台灣的維基人否認那些大事回顧內容已得到台灣社群公認。事實上這已不單衹是內容要不要改的問題,而且還有命名需要怎樣移動的問題,因為命名也很明顯已引起了大家對於受眾範圍的誤解。我想到較為簡單的處理辦法是:(1)如果Wikipedia:2021年台灣大事回顧Wikipedia:2021年國際大事回顧真的是台灣社群公認的,應移動至Portal:台灣Portal:台灣新聞動態之子頁下;(2)否則,應移動至KOKUYO的用戶頁之子頁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4月29日 (五) 16:43 (UTC)[回覆]
相關頁面可能自最初就應當加注{{論述}}。另外,就個人觀感來說,{{ASN}}的加入條件一直是「法外之地」,「經討論後由管理員執行添加」變成「有管理員願意添加」。理應參考存廢討論修訂相關流程,(3/5/7日)內達成共識,或至少2名管理員或一名行政員同意,並且不違背共識(指後續討論)。被全保護的面向非編者的ASN更應體現共識、接受批評,而不是一名管理員自行評判。--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3:18 (UTC)[回覆]
如果社群想要針對至少五年來管理員都是在ASN上直接更新自己提案的部分,去修改ASN的相關規定,無論是要參考ITN等待時間沒有一定數量反對意見(我這次便是參考ITN的做法),或者其他地方的運作模式均可,這部分我都沒意見。--KOKUYO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08:55 (UTC)[回覆]
其他語言維基有en:Wikipedia:GLAM,如果是說中文維基百科的GLAM計劃,應該創建對應的頁面。在咨詢社區同意推行Wikipedia:GLAM後,再設立台灣地區的GLAM,如Wikipedia:GLAM/The Wiki.tw也是一種可以接受的做法。--Nostalgiacn留言2022年4月8日 (五) 07:48 (UTC)[回覆]
同意您的觀點;我之前完全不知GLAM項目為何物,結果一從ASN里進來就看到這個「弄得像是什麼官方網站一般」的項目並且「信以為真」(Eric Liu語),於是就掛了(!)抗議。要是作為經討論同意設立的Wp:GLAM的子界面出現的話應該就能讓「吃瓜群眾」了解這個項目的目的,從而不會鬧出這種「烏龍」。還有ASN是不是有問題:我作為大陸用戶從User:AnYiLin的鏡像站里進來卻能看到那條理論上只有台灣用戶才看得見的公告……--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4月9日 (六) 12:16 (UTC)[回覆]
( π )題外話,KOKUYO君如果看到這條,記得處理一下Wp:ITNC,已經積壓很久了。--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4月9日 (六) 12:18 (UTC)[回覆]
有些人現在可能是這樣一種態度:「雖然這個項目內容上 有問題,但它是GLAM項目,它為維基百科造福,所以大家不要去動它」,言外之意是說「如果與這個項目類似的內容沒有『台灣的GLAM項目』這個背景板——比如有一名維基百科編者決定用大陸的報紙和媒體做一個新聞摘要,它就是一個(或幾個)可以直接被提刪的頁面(套用WP:NOTAD之類的理由)」。不知道KOKUYO是否認同這種看法。--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9日 (六) 15:38 (UTC)[回覆]
首先,已經很多人指出這項GLAM計劃的內容沒有問題,你所謂內容有問題的提法本身就是有問題的。第二,我們自己做的GLAM計劃當然知道這項計劃的內容,包括知道是要配合哪些執行一陣子的維基計劃、或者可以與過去哪些合作單位有怎樣的互動,同時我們也確實已經收到第一批捐贈的檔案。但是,在我不認識其他計劃的內容或負責人,也不知道他們以前做過什麼正式的維基計劃、或者以後有哪些規劃,更沒有當地的維基媒體運動組織協助判斷,那麼我要怎麼現在做出評論?--KOKUYO留言2022年4月9日 (六) 15:50 (UTC)[回覆]
我印象中台灣編輯應該從來沒有人針對類似的頁面提刪 (無論有沒有大背景),即使有人向台灣社群詢問,資深編輯的態度應該絕大多數都是對於專案頁面抱持更寬鬆的態度。我們並不是認為「內容上有問題但因為有推廣效用所以不要動」而是認為「這樣的內容其實應該沒有問題,但既然有些編者堅持有問題,基於這根本非百科內容的情況下打冗長的筆墨爭辯並沒有意義,因此我們將其移入台灣限定的脈絡裏,在台灣分會意見代表性足夠的領域處理。--Reke留言2022年4月10日 (日) 05:11 (UTC)[回覆]

對管理員KOKUYO的解任案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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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top|result={{talkquote| *本解任投票'''不符合[[WP:管理員的離任#解任程序|發起條件]]''',原因如下: *「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本案中,KOKUYO明顯有做出溝通,亦有配合執行更動,雖不盡善盡美,也未使得所有人充分滿意,但仍有溝通空間。 *部份解任理由存在著誤解方針指引的狀況,恕無法視為有效理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雙方攻防的內容請參考有關討論,此處不再重覆引述。 *對於方針指引並未明確規範而且早已成為例行慣例的執行細節,如有需要修訂請至[[WP:VPP|互助客棧方針版]]提案。'''解任投票並非受理方針修訂之處'''。 *[[WP:申请成为管理员/KOKUYO|申請紀錄顯示]]KOKUYO的個人性格在當時便早已為維基社群所熟知,然而社群依然給予極大的信任,以其勤奮、優秀、大量貢獻等原因支持上任。由此可見KOKUYO的人格特質'''受到社群的包容與接納'''。 *聲明:[[WP:管理員解任投票#存档|依循往例]]任何用戶可於投票開始前'''宣布解任無效'''。 }} [[User:Ch.Andrew|章安德魯]]([[User talk:Ch.Andrew|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3:06 (UTC)|status=不通過}}

已恢復,理由見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4月29日 (五) 15:49 (UTC)[回覆]

KOKUYO在一段時間內反覆遊戲維基規則(包括上述討論及2021年8月ITN方針討論Wikipedia_talk:新聞動態#對WP:ITN,WP:ITNC標準,以及負責ITNC有關管理員的討論),且在2021年8月做出明顯的WP:POINT行為(參見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1年8月)。此外,還存在濫用管理員權限的問題(包括其在WP:ITNC的行為及濫用管理員權限更改全站公告內容)。經過溝通後無任何改變。符合WP:RFDA

  • 混淆管理員操作與一般的條目協作工作,比如濫用管理員權力違反保護方針,或者出於對文章內容意見不同的原因封禁與自己意見相異的用戶。
  • 一再發生的、嚴重違反社群共識及禮儀

故提請解任此名管理員。稍後會整理出更加詳細的證據。現在此提出聯署。根據WP:RFDA,提請解任的用戶需要在7日內收集至少7名有投票資格的用戶聯署。 --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6日 (三) 01:11 (UTC)[回覆]


更加詳細的理由闡述:

--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8日 (五) 04:45 (UTC)[回覆]

正式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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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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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da指出:「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裏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這條件頗嚴格,目前顯然沒有達到。Fire Ice 2022年4月6日 (三) 04:32 (UTC)[回覆]
上方近九千字外加WP:ITN上萬字的討論相信已足夠充分。--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6日 (三) 04:57 (UTC)[回覆]
我不認為當事管理員有做出能夠解除社群疑慮的溝通,相反我非常不滿意當事管理員在上面的回應。--🎋🎍 2022年4月7日 (四) 06:07 (UTC)[回覆]
我反對、不認可任何現階段針對KOKUYO的解任案,並不認可Yining Chen在此處所作出的一切聲稱。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4月6日 (三) 08:05 (UTC)[回覆]
還希望您能提供具體的理由。另外,您所指的「不認可本人所做出的聲稱」是不支持該案相關證據材料保留到下一次提請解任使用嗎?您的言論讓我感到很疑惑。--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6日 (三) 08:51 (UTC)[回覆]
我覺得現在你正在做的事與WMCUG如出一轍,就憑這點我已經不能認可發起解任案的舉動。我説的「不認可Yining Chen在此處所作出的一切聲稱」不但有「不支持相關證據材料保留到下一次提請解任使用」的意思,而且也有「不認可相關證據材料為有效的證據材料」的意思,也就是説我認為是次解任案的發起是無憑無據、莫名其妙的。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4月13日 (三) 03:21 (UTC)[回覆]
雖然該解任案聯署由於目前相關解任方針執行狀況不明而處於暫時擱置的狀態,但仍希望能對您的評論給予回復。我不太理解您所說「正在做的事與WMCUG如出一轍」這一點:您應該可以看到,上述討論除我本人外幾乎沒有其他WMCUG的成員參與。因此不太清楚您所說的是指何事;此外,不知道您對我上方列出的幾點原因,哪一點存在疑問呢?十分希望得到您的回答。感謝。--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19日 (二) 15:19 (UTC)[回覆]
第二項,KOKUYO 在未經社群討論直接將二二八事件全文替換成他的版本。--貝塔洛曼外交公務箱 2022年4月10日 (日) 08:25 (UTC)[回覆]
你這兩條理由不像是牽涉到管理員權力的事件。--MilkyDefer 2022年4月10日 (日) 10:24 (UTC)[回覆]
為什麼提請解除管理員權限搞得很像是總算帳一樣。--小過兒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06:27 (UTC)[回覆]
雖然解任應該着重於權限濫用,但管理員獲選和擔任勢必要滿足社群信任、執行方針共識,所以歷來解任都可能提到日常操作和溝通問題。即便不適合作聯署理由,順勢提出和期待回應可能問題不大。--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19日 (二) 16:3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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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實話我不支持到KOKOYO進行解任,但是並不代表上方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腳,又或者是有關的連署完全沒有價值。一向認為連署失敗而雪球關閉的原因都是是一些非常明顯的擾亂行為,事前是完全沒有溝通的才關掉,而這個有溝通的話,如何定義「溝通無效」就是關鍵所在,是一個很主觀的看法而不宜因個人的見解而雪求關閉掉。申請紀錄作為關閉理由更是不可理解,社群的支持度在近十年間變化更是常事。我無法接受章安德魯的不通過結案,雖然我不相信相關的解任案能通過,但我寧可看着議案以這個形式關閉。實話我有點想重新將{{archive top}}移走,但是這實在和我的立場相沖,畢竟影武者建傀儡不需權限,寫什麼The wiki更是不要。Ghren🐦🕙 2022年4月29日 (五) 14:11 (UTC)[回覆]

1.同上。2.即便不是溝通無效,也是溝通低效。3.理由確實令人迷惑,禁制方面也是。4.如果着重ASN流程爭議,建議去方針版開題,KOKUYO表示沒意見。關於相關頁面是否宣傳等問題,可能共識難成,但個人認為註明{{論述}}是必要且合理的。--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4:49 (UTC)[回覆]
即使我現時不支持解任,但從上面的意見也說明了腰斬和封禁的理由確實也令社群費解,故此,以上聯署程序現予以恢復。--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4月29日 (五) 15:49 (UTC)[回覆]

@Ch.Andrew在解決此案的過程中將本人封禁並將解任聯署關閉,因此本人希望在此詢問一些問題:宣佈解任無效,從常識來說應該需要合理的理由。針對溝通是否為無效,在整個過程中,KOKUYO除移走ASN相關通知外,未作出任何實際行為。本案最大的爭議點之一,頁面名稱問題還是由Reke解決。而作為頁面的創建者,其並未能解決大家所關心的問題。此外,如果Ch.Andrew認為KOKUYO的溝通「尚可諒解」,那麼該如何解釋2020年8月其在ITN相關問題及在現在討論上反覆WP:POINT?這應該不能單純用「個人性格在當時便早已為維基社群所熟知,然而社群依然給予極大的信任」「雖不盡善盡美,也未使得所有人充分滿意,但仍有溝通空間。」換言之,我們是否能僅僅因為其「個人性格」便容忍其行為上的不當?此外,本人對於封禁的理由也存在很大的疑惑。希望Ch.Andrew能在此做出解釋。感謝。--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4月29日 (五) 16:01 (UTC)[回覆]

回應一下:這是GLAM範圍,Reke移動或KOKUYO移動分別不大,不過我對此無意見。另外不認同Ch.Andrew的封禁。我認為引起爭議的事情需要在方針版討論,尤其是是流程及WP頁面是否應該適度放寬SOAP等東西。--1233 T / C 2022年4月29日 (五) 18:08 (UTC)[回覆]
如同「封禁不是懲罰」,解任也不應該是。目前整個議案中,您會否過於執着於KOKUYO認可您的指控。KOKUYO目前堅持ASN相關流程符合慣例、WP頁面並無不妥,這些似乎更值得討論(於方針版)。關於相關溝通,我只能說不理想和不認可,但可能會止步於編輯爭議,在各執己見下保留意見。--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7:02 (UTC)[回覆]
就移動部分說明。該移動是與KOKUYO達成共識後執行。儘管討論不是在維基上面進行,不過在該移動後未受到更多爭議的情況下,問題不大。且容我提醒,由於該移動先期工作是要成立父頁面「wp:臺灣館聯專案」(即便是佔位頁面),KOKUYO先完成了這部分的工作,是有在替移動做準備。後續的移動較遲的原因不太清楚,但維基工作就是有空才做,我也是剛好有空便執行了共識。如果非要特定人士執行來做為某種「表態」,我認為除了拖延進度、失去wiki系統「協作」的優勢之外,沒有太多意義。
我認為如果你對於頁面移動由我來處理此事有太多先入為主的臆測。由於討論未在站內進行,有所臆測無可厚非。但若要做為解任理由,大可向我先行詢問。--Reke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1:49 (UTC)[回覆]

根據WP:RFDA/A,現在應該可以建RfDA頁了。 ——魔琴 [ 留言 貢獻 ] 2022年5月1日 (日) 03:38 (UTC)[回覆]

@魔琴:根據規定,需要有至少7人聯署支持發起解任案才能使解任案有效。雖然我個人不認可發起解任案與聯署兩個動作本身的有效性,但我這裏先假定發起解任案與聯署兩個動作本身是有效的。聯署的結束時間為至2022年5月4日 (三) 18:28 (UTC),然而現在已經5月5日,也只有2人聯署支持發起解任案,我請求宣告此解任案已失效,並建立RfDA頁作存檔用途。節刪 2022年5月5日 (四) 12:17 (UTC)[回覆]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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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管理員關閉由於未能在時限內收集到足夠使用者之聯署,茲宣告此解任投票聯署失敗,不進入答辯及投票階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5日 (四) 14:0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