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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同行評審/香港外籍家庭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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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成為優良條目,望大家協助—圍棋一級 (留言) 2009年8月28日 (五) 07:09 (UTC)[回覆]

評審期︰2009年8月28日至2009年9月28日

內容與遣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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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條目內的學術成份、遣詞造句、翻譯精確性、完成度及連貫性等一概與內容有關的要點
  • (!)意見:響應一下圍棋君的號召,閣下也是香港人吧,一些詞彙本人還是不太習慣:
    1. 其中53.11%來自菲律賓;43.15%來自印尼;2.05%來自泰國」,標點問題一併提在這裏了,應該使用逗號;另外仍有一部分標點符號是英文半角符;
    2. 「菲傭這一詞語廣泛地指所有外籍家庭傭工」,「泛指」即可;
    3. 「改善國家的經濟情況」,狀況;
    4. 「海外勞工的匯款使成為菲律賓經濟發展的基石」,有錯字吧;
    5. 就只有設計,貿易,金融等行業」,使用頓號;
    6. 「印度尼西亞和泰國政府也模仿菲律賓修改勞動法」,「效仿」比較好;
    7. 「將被要求籤訂一個法定兩年的法定合約」,看着辦;
    8. 「在僱主家裏居住及工作,並享有合理的私人空間及私隱」,至少在大陸是「私隱」;
    9. 「外傭最低工資在2007年6月6日起被調高了80元到3,480元」,是說「調高了80元,達到3480元」嗎?這個表達有歧義。
    10. 「以減少庫房赤字」,是不是財政赤字?
    11. 「英文虎報卻聲稱這徵收此征款的目的是希望減少香港人聘用外籍家庭傭工」,不通;
    12. 「而政府的代表律師則表示這兩項調整隻是不幸的巧合」,不要使用斜體;
    13. 「是一個缺乏道德的行為,也削弱了人們的財政能力」,這個有點英文語句的味道;
    14. 「此聲明造成了外傭們的疑惑、不肯定甚至混亂」,不肯定是什麼?實在不能翻譯沒必要強行翻譯過來;
    15. 「也沒有說明徵收日期的長度」,徵收時限;
    16. 「政府公開這種鑽法律漏洞的方法有可能使政府的庫房受益預算失准」,讀不懂;
先到這裏。—快龍到此一游閣下有話請講 2009年8月28日 (五) 13:44 (UTC)[回覆]
  • (:)回應:感謝快龍的意見,我都已經修改了,不過第16個毛病還請閣下指正,因為我也不知道怎樣改。--圍棋一級 (留言) 2009年8月28日 (五) 14:37 (UTC)[回覆]
    • (:)回應:原文是「This effect of turning a 2 year moratorium into 4 year suspension potentially doubles the estimated give-away」,我覺得是說「鑽法律空子將2年的寬限期變為四年,使得原本預計的受惠額無形中翻倍了」。這個是我個人的理解,其實我也沒太讀懂,還是找高手來解釋吧。—快龍到此一游閣下有話請講 2009年8月28日 (五) 15:10 (UTC)[回覆]
  • (!)意見:二期工程:
    1. 「以確保2180個申請在該天能夠全數被處理」,看着辦;
    2. 「同樣的,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也為了應付大量的工作而聘請臨時工。」和英文原句意思有偏差,英文原句似乎是說「領事館也加入進來,應對僱傭風波帶來的龐大工作量」(個人見解);
    3. 「政府則斷言會阻止廢除僱員再培訓征款,因為這違反了議員規則的31(1)條」,為什麼要斷言呢,應該是「強硬表態」吧,另外那個「說」可有可無;
    4. 「並恐嚇會請求人大釋法」,一個政府都開始恐嚇了……「揚言」比較好吧;
    5. 「政府今次完全用了不適合的方法去化解今次爭論」,看着辦;
    6. 「外傭和她們的支持者,……都會定期舉辦一些遊行示威以表達他們對香港政府的不公平對待的不滿」,雖然以女性居多,但我覺得全篇還是應該都統一為「他們」(請將前文中的「她們」也修正一下),另外突然想起來閣下在某處代指香港時使用了「她」,似乎不妥;
    7. 「政府要求除非外傭能在在合約完結後兩個星期內找到新僱主並簽訂新合約,否則就必須離開香港」,兩句都使用否定表達,最好改為「政府要求外傭必須在合約完結後兩個星期內找到新僱主並簽約,否則就要離開香港」;
    8. 「此限制已曾被被兩個聯合國的委員會譴責」;
    9. 「其中更包括對外傭身體造成永久商海的性虐待」,其實這一段我都覺得不太通順;
    10. 好像在1982年」,這裏是要舉例子吧……「例如」就好啦;
    11. 「參見」全是紅字,還是刪掉吧;
    12. 一些區域詞請轉換一下,比如「透過」轉為「通過」。
本人審查結束。—快龍到此一游閣下有話請講 2009年8月28日 (五) 15:34 (UTC)[回覆]
  • (!)意見:建議翻譯一下參考文獻一節(儘管是非必須),另外建議為以下詞語作文字轉換:
    1. 「外傭」的是「傭」的簡體(在香港外籍家庭傭工#風波的結果一節後常見),香港正寫為外傭
    2. 「雇傭」的是俗寫,亦是「僱」的簡體,香港正寫為僱傭
先這樣—香港の達人(有話直說)(動員令) 2009年8月29日 (六) 07:59 (UTC)[回覆]

格式與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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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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