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用戶:Johnson.Xia/陽關林場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敦煌市陽關林場成立於1963年,原是一家全民所有制林場[1]。林場距敦煌市區70公里,西北與庫姆塔格沙漠相連,東南與陽關鎮龍勒村接壤[2]。2006年,林場改制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並將葡萄園地以家庭承包經營方式,全部承包給林場職工[1]。敦煌、陽關兩處綠洲的總面積約1400平方公里,而陽關林場是陽關綠洲的一小部分[1]。林場目前有農戶227戶687人[2]

據調查組表示,陽關林場經營管理區域大致可分為西南和東北兩大片,西南片區面積為1.33萬畝,包括林場喬木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葡萄園地和部分未成林造林地,以及道路、水域、建設用地等林場生產生活用地,其中各個用地的面積分別是防護林6979畝,葡萄園地3704畝,水澆地19畝,果園4706畝[3]。1997年,林場經營面積為2.5萬餘畝,其中防護林1.4萬畝,經濟林1794畝,經濟林包括葡萄1434畝[4]。2000年,陽關林場總經營面積為2.57萬畝,其中防護林面積約6500畝,園地3270畝(包括約3000畝的葡萄園地),其他用地約15900畝(包括生活用地和未利用地等)[1]。2005年,林場有經營面積2.57萬畝,其中防護林1.33萬畝,葡萄園3283畝,其他用地9117萬畝[4]

在2004年開展的國家公益林區劃界定工作中,林業部門認定陽關林場國家重點公益林面積為5500畝。9年後的國家公益林落界(意即取消認定)工作中,因林場內國家重點公益林樹齡多在50年左右,自然老化枯死嚴重,按照《甘肅省林地落界實施細則》(2012年)的標準,有5500畝林地不符合國家級公益林界定標準。經原甘肅省林業廳組織專家現場勘查後,這片林地被轉為地方公益林管理,不再享受國家公益林補償。近幾年,陽關林場培育了一片灌木林,其中一部分已達到成林標準,正在爭取再補列入國家級公益林。2018年以來,林場在林木更新改造中,將部分老化枯死的新疆楊喬木採伐後,補種了梭梭紅柳灌木樹種6000多畝[2],導致喬木林地面積減少,灌木面積增加;2007年至2017年間,喬木面積減少1000餘畝,不過林場通過加強林場道路兩側行道樹改造補種,仍然建成了65公里長的喬木骨架網絡 [2][1]

自1970年代以來,林場為增加收入,引進了包括葡萄在內的果樹;於是,這些果樹品種成為林場區域內農戶的主要經濟收入來源[1]。2006年改制前,林場有3283畝葡萄園地;改制時,為安置3名下崗職工,葡萄園地增加了21畝[1]。2012年,承租林地的敦煌葡萄酒業公司通過殘次林改造,新建葡萄園地400畝[1]。2013年以來,葡萄園面積再無增加[1]

2007年,陽關林場分別與敦煌市葡萄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敦煌飛天生態產業有限公司、永登碧泊產業有限責任公司簽訂林地承包合同,將5000畝林地分別租賃給這3家企業經營,同時要求各承租企業加強林木管理維護;敦煌葡萄酒業公司承租2000畝,每年向林場上交租金4萬元[2];敦煌飛天公司承租2000畝,每年上交租金0.5萬元[2];永登碧泊公司承租1000畝,每年上交租金1萬元 [2]。然而,根據調查組調查,承租方未嚴格履行林木管護責任,導致林木質量降低;於是,陽關林場於2014年至2017年間,與3家承租企業先後解除承包合同,收回飛天公司和永登碧泊公司承租的3000畝林地,以及敦煌葡萄酒業公司承租的林地1433畝。根據調查組調查,敦煌葡萄酒業公司在承租期間,即2009至2012年間,將567畝林地改造為400畝葡萄園地和167畝棗園,至今仍未歸還。[1]

之前的投訴

[編輯]

2016-2017年,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收到了十件關於陽關林場的投訴。

編號 投訴事由 調查情況
2016-4號 陽關林場毀林造地3800畝 經現場勘查和查閱資料,

林地和經濟林面積沒有發生變化,

投訴的情況不存在。

2016-13號
  1. 敦煌市林業局、國營林場、陽關鎮水管所部分領導 公然違反酒泉市和敦煌市「三禁政策」[註 1], 砍伐敦煌林場防護林3800畝林地種植葡萄, 破壞敦煌「沙漠都江堰」工程, 導致周邊生態環境嚴重惡化。
  2. 陽關防護林經營者敦煌飛天生態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天公司) 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多次反映上述問題, 卻遭到10餘次打擊報復, 致使企業停產、幾百名員工失業。
舉報問題不屬實。
2016-24號
  1. 敦煌市飛天生態科技生態園何姓人員 破壞陽關林場、陽關鎮龍勒村、二墩村、陽關村葡萄園灌溉水源, 導致陽關林場河南1000多畝林地枯死, 生態破壞嚴重。
  2. 當地政府某領導包庇套取國家資金。
  1. 灌溉水源未被破壞;
  2. 飛天公司尚未實施更新造林, 也沒有拿出相關計劃;
  3. 暫未發現有套取國家資金的現象;
  4. 由於該案件歷時時間較長,情況複雜, 還需進一步核查取證;
2016-28號 自2014年以來,

林場村民砍伐林場內的樹木,

改造為耕地。

林場採伐的樹木主要是殘次林及林帶改造,

均依法辦理了採伐許可手續,

故投訴情況與事實不符。

2016-34號
  1. 敦煌市林業局、國營林場、陽關鎮水管所部分領導公然違反「三禁政策」, 砍伐林場防護林3800畝林地林木種植葡萄, 導致周邊生態環境嚴重惡化。
  2. 林業局主要領導欺騙上級調查組, 將毀壞的防護林說成殘次林改造;
  3. 陽關防護林經營者飛天公司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多次反映上述問題卻遭到10餘次打擊報復;
  4. 舉報人向中央環保督察組反映問題卻遭到恐嚇威脅。
投訴情況與事實不符。
2016-43號 林場實際佔地面積為8000畝,

毀林造地面積為5000畝,

與當地政府在媒體上公佈結果不符。

經過現場勘察和衛星圖像比對,

調查組認為投訴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

2016-45號 敦煌市調查的陽關耕地面積3283畝與事實嚴重不符,

僅2013年敦煌陽關林場已有5000多畝,

經過近三年來毀林造地,

農用地估計增加到8000畝。

2016年12月16日,經過現場勘察和衛星圖像比對,

除敦煌葡萄酒業有限公司按照批覆建設的

陽關沙漠森林公園改造殘次林567畝外,

陽關林場在管理範圍內沒有發現毀林造地的現象。

2016-89號 舉報人向督察組來電反映了林場被砍伐問題後,

酒泉市環保部門不但沒有去查處違法主體,

反而向受害者敦煌飛天生態產業園進行現場檢查

並指出許多無中生有的問題。

投訴情況與事實不符。

參考

[編輯]

[1][2][3][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揭开“敦煌万亩防护林遭剃光式砍伐”真相. 法治日報. 2021-01-27 [2021-01-28].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敦煌市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问题调查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21-01-26 [2021-01-30]. 
  3. ^ 甘肃通报敦煌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调查情况. 人民日報. 2021-01-27 [2021-01-28]. 
  4. ^ 4.0 4.1 “敦煌毁林案”: 13300亩还是6000亩?有图有真相. 新華社. 2021-01-27 [2021-01-29]. 


引用錯誤:頁面中存在<ref group="註">標籤,但沒有找到相應的<references group="註"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