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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2009年中國足壇腐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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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珀操縱廣州醫藥7比0呼和浩特的比賽似乎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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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王珀……還操縱着廣州醫藥7:0呼和浩特。」,王珀是在2007年中旬才去呼和浩特(也就是山西路虎)的,就是因為他重新當上呼和浩特隊的總經理,所以球員們才會拒絕為球隊比賽,導致球隊解散。廣州醫藥7:0呼和浩特是賽季初的事情,當時王珀並不在呼和浩特隊,也不可能操縱呼和浩特球員打假球(從後來球員們寧願罷賽受中國足協禁賽處罰也不願繼續踢球的舉動可以看出來。)—Alexchen4836 (留言) 2009年12月12日 (六) 05:20 (UTC)[回覆]

  • [1] [2] [3] 現在的媒體都只是猜測,作假得需要雙方質證才能確定,應以公安部通報為主。山西路虎淘汰後,他就知道球隊最後整合到呼和浩特,包括之前的陝西國力,這都是王珀的影響而已,人不在了控制力還存在。資料先放在這裏,只能等後續報道了。—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12日 (六) 06:02 (UTC)[回覆]
    • 其實我覺得這次國內媒體有誇大報導的嫌疑,翻到當年的新聞報導[4],相似的報導還有很多,王珀是在2007年7月新上任的,而且他一上任就遭到球員的集體抵制,說明球員也不願意和他合作,所以說王珀能操縱在2007年5月進行的廣州醫藥7比0戰勝呼和浩特的比賽我覺得是不符合邏輯。如果只是媒體猜測的話應該把內容放到「其他相關傳聞」那裏比較妥當。 —Alexchen4836 (留言) 2009年12月12日 (六) 08:26(UTC)

「其他相關傳聞」這一章節有無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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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傳聞」這一章節大都是媒體的單方猜測和「知情人士」透露,似乎沒有存在的必要。—驚鴻~~落羽 2010年1月27日 (三) 12:50 (UTC)[回覆]

  • 先記錄着吧,等到塵埃落定也證明並不是所有的懷疑都有根據的,好像媒體就是火眼金睛一樣。到時候實在與條目狀況無關再刪除也不遲,不過我認為應該特別注重真實記錄原作者和媒體。—Msuker (留言) 2010年1月27日 (三) 13:18 (UTC)[回覆]
  • 我其實也有相同的建議,今天說誰誰誰供出了誰誰誰,明天說誰誰誰被關押在某某地,更多的是小道消息,我倒是覺得那些明確有來源的,比如說陳亦明認為南勇有什麼問題,倒是可以放到「相關傳言」里加以保留,而那些什麼「據知情人士」「某業內人士」「一篇作者不明的文章」,「莊家爆料」等內容都應該去掉,只應該尊重有來源的信息,那些不負責任的文章不能算是「可靠來源」。 —— yunner ~找我算賬~ 2010年1月27日 (三) 15:31 (UTC)[回覆]
也可以說通,反正條目主題是記錄公安部主導的行動、調查,沒有公安部參與的內容一律不記錄,如果有足夠知名度可以另開條目。—Msuker (留言) 2010年1月27日 (三) 16:09 (UTC)[回覆]
可以先留着,公安局結案後一併刪除。—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1月27日 (三) 22:36 (UTC)[回覆]

國足大勝是否有必要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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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勝利歸勝利,反賭歸反賭,你寫到2010年中國足球記事可以,但是寫入反賭風暴確實沒必要。等待閣下--思源如寧&維基駐百度辦事處歡迎您 (留言) 2010年2月12日 (五) 06:31 (UTC)[回覆]

同意,維基編者不能像足協領導一樣是非不分,「出線遮百丑」。—Msuker (留言) 2010年2月12日 (五) 08:15 (UTC)[回覆]
已經整理轉移到中國國家足球隊2010賽季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2月15日 (一) 17:39 (UTC)[回覆]

球隊降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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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廣藥成都降級,青島罰款!--思源如寧&維基駐百度辦事處歡迎您 (留言) 2010年2月21日 (日) 12:49 (UTC)[回覆]

初步而已,現在這個媒體漏風那個媒體爆料的,百科還是等等再說。—Msuker (留言) 2010年2月21日 (日) 14:20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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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國足壇反腐風暴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3日 (四) 03:36 (UTC)[回覆]

是否應當將2022年反腐風暴另立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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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萌百娘留言2023年2月14日 (二) 12:43 (UTC)[回覆]

不用--71.236.18.101留言2023年2月14日 (二) 21:21 (UTC)[回覆]
但我覺得2010年反腐風暴和2022年的是兩起孤立事件,彼此沒有關聯,放在同一條目下不恰當。--萌百娘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12:29 (UTC)[回覆]
( ✓ )同意,2022年李鐵、陳戌源這次,和之前的那次是兩件事。目前看沒有明顯關聯(當然足協真是換湯不換藥)。——超級核潛艇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14:04 (UTC)[回覆]
(&)建議:把2009年那次稱為「中國足壇反腐風暴 (第一次)」,鐵子這次稱為「中國足壇反腐風暴 (第二次)」;另一個提議方案是括號裏邊改成年份。--超級核潛艇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14:12 (UTC)[回覆]
感覺用年份標記好一點,年份可以用括號標記,即「中國足壇反腐風暴(xxxx年)」;也可以在題首標記,即「xxxx年中國足壇反腐風暴」。--萌百娘留言2023年2月18日 (六) 10:15 (UTC)[回覆]
(&)建議:另外新華社這篇文章[5]認為有三次反腐風暴,第一次是甲B五鼠;第二次是2009年開始那次;第三次則是李鐵這次。--超級核潛艇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14:17 (UTC)[回覆]
(&)建議:應當再等等後續調查結果,目前內容還不算豐富,多起調查事件也沒有在足球方面出現顯著聯繫。--EmiliaBear留言2023年2月24日 (五) 07:38 (UTC)[回覆]
( ✓ )同意,附議用年份標註的意見,而且3月17日有新進展,但是現在的可靠來源還是有點少。--N509FZ Let's 睡·打·發·熬 2023年3月19日 (日) 12:42 (UTC)[回覆]
(&)建議:中央紀委3月27日已宣佈對國家體育總局黨組開展機動巡視,2010年(09反腐風暴後)開始在足協任職的於洪臣也已接受審查調查,現在或許就是另立2022年中國足壇反腐風暴這一條目的時機。--N509FZ Let's 睡·打·發·熬 2023年3月31日 (五) 10:19 (UTC)[回覆]
(+)支持,兩起事件相隔時間較長,應該進行拆分。--長夜無風留言2023年4月1日 (六) 23:10 (UTC)[回覆]
已創建草稿2022年中國足壇反腐風暴,歡迎合併現有條目的內容。ping此前參與討論的@萌百娘超级核潜艇EmiliaBearN509FZ--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3年4月4日 (二) 17:04 (UTC)[回覆]
(!)意見:草稿可以寫,但沒必要急着創建條目,先保證現有段落都有可靠來源供查證吧,不要到時候有人偷摸亂寫假消息結果幾個月都沒人注意。--EmiliaBear留言2023年4月4日 (二) 21:23 (UTC)[回覆]
( ✓ )同意上面這位「先寫草稿但不急着創建」的意見,畢竟巡視仍在進行。--N509FZ Let's 睡·打·發·熬 2023年4月5日 (三) 02:57 (UTC)[回覆]
確實,所以我放的是草稿空間,不過在回復的時候隱去了Draft:。--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3年4月5日 (三) 16:54 (UTC)[回覆]
同意,兩個事件時隔十餘年,沒有聯繫,應該拆分為兩個詞條--61.221.110.46留言2023年4月5日 (三) 00:04 (UTC)[回覆]
( ✓ )同意,二十屆中央第一輪巡視第十五巡視組已開始對國家體育總局進行專門巡視,相信與2022年中國足壇反腐風暴有關,可適當補充相關內容。--寫意人生留言2023年4月15日 (六) 14:43 (UTC)[回覆]

建議更名:「中国足坛反腐风暴」→「2009年中国足坛反腐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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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坛反腐风暴」 → 「2009年中国足坛反腐风暴」:現在看來,新一輪反腐風暴已經開始。若移動還請同時將「後續事件」段落拆分為獨立條目,並將現有名稱改為消歧義。--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3年4月2日 (日) 16:5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