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澳門的士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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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已經由新聞、媒體機構作為內容來源所引用。引用這篇條目的文章是: 帥滇於2017-10-10所發表的《劏客傳遍社交網絡 城市形象遭損蒙羞 黑的抹黑 內地揚名》,出自澳門時報。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聞報導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此條目已經由新聞、媒體機構作為內容來源所引用。引用這篇條目的文章是: 趙宇翔於2018-04-08所發表的《的士亂象並非一方之責》,出自澳門月刊。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聞報導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此條目已經由新聞、媒體機構作為內容來源所引用。引用這篇條目的文章是: 許肇尤於2018-06-03所發表的《澳門「黑的」頻出 的士行業自救 推出「誠信的士」》,出自澳亞衛視。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聞報導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新條目推薦討論
- 澳門哪一種行業的亂象為澳門的旅遊城市形象和市民出行帶來嚴重負面影響,是當地居民和遊客詬病的焦點?
- (!)意見:1."的士"需要地區詞轉換。 2.問題的"有"字是多餘的。-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6月7日 (三) 03:34 (UTC)
- 已作出修改,謝謝提醒。--No1lovesu(留言) 2017年6月7日 (三) 03:53 (UTC)
(-)反對:
一、「亂象」一詞帶有主觀成份,不應用作條目標題,建議改用以「爭議」或「問題」作結的詞語作為條目名稱。
二、首段有「有增不減,屢禁不止,且越演越烈」一句,但內文未有清楚交代相關趨勢,又暗示警方執法不力;而文末亦指出有觀點認為警方加強執法可能令數字上升。總而言之,該語句與文中部份敘述衝突。
如能改善有關情況或提出合理反駁會考慮劃票。
以上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6月7日 (三) 05:12 (UTC)- 之所以會用「亂象」一詞作為標題是因爲這種現象被社會各界包括的士業自身、媒體、社會人士等承認,且未見有來源對相關現象作出反駁,另外我也參考了這個條目的標題命名(雖然這個條目有不少問題)[1]。「的士亂象」一詞也多次被媒體使用:[2] [3] [4][5][6]。--No1lovesu(留言) 2017年6月7日 (三) 05:50 (UTC)
- 添加了一些來源和修飾了一些詞句。--No1lovesu(留言) 2017年6月7日 (三) 06:39 (UTC)
- 已劃票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6月7日 (三) 16:16 (UTC)
- (+)支持:符合DYK標準。這種條目不好寫。 --犬風船(中文維基百科的翻譯質量近似於二流漫畫漢化組)※時間就是金錢,我的朋友。 2017年6月8日 (四) 03:42 (UTC)
- (+)支持:符合DYK標準。接近GA。--Zetifree (Talk) 2017年6月8日 (四) 04:54 (UTC)
- @Zetifree:謝謝評價,請問距離GA還差甚麼條件呢?-No1lovesu(留言) 2017年6月9日 (五) 04:23 (UTC)
- (+)支持:符合DYK標準。澳門社會的條目,即使非維基的學術研究都很稀少。--Whhalbert(留言) 2017年6月8日 (四) 07:00 (UTC)
- @Whhalbert:未來我會寫更多這類型的條目。--No1lovesu(留言) 2017年6月9日 (五) 04:27 (UTC)
- (+)支持:符合標準。--ICOCAで行こか?/なんでやねん! 2017年6月8日 (四) 11:03 (UTC)
- (+)支持:符合標準,這種條目確實不好寫。要小心內容的準確性,否則可能會有法律風險。384(留言) 2017年6月9日 (五) 15:36 (UTC)
- (+)支持:沒想到這個世界著名的小鎮這麼亂,幸苦作者了,符合DYK標準--Fayhoo(留言) 2017年6月9日 (五) 17:34 (UTC)
- (!)意見:1."的士"需要地區詞轉換。 2.問題的"有"字是多餘的。-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6月7日 (三) 03:34 (UTC)
同行評審(第一次)
[編輯]澳門的士亂象(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評審期:2017年6月17日 (六) 18:38 (UTC) 至 2017年7月17日 (一) 18:38 (UTC)
在此希望各位提供意見和作出指點,以達到優良條目的標準。—No1lovesu(留言) 2017年6月17日 (六) 18:38 (UTC)
- 首段:「澳門計程車亂象是指在澳門的計程車行業中普遍存在嚴重違規及欠缺職業操守的現象,相關違規及操守行為包括拒載、揀客、繞路、議價、恐嚇、濫收車資和態度惡劣等,近年來也發生了司機對乘客作出多起暴力行為和把乘客禁錮在車內的事件,導致澳門社會各界對計程車服務批評不斷,負責監察工作的治安警察局近年來亦收到大量市民和旅客對計程車服務的投訴。澳門計程車亂象嚴重影響了澳門的旅遊城市形象,引起當地居民和遊客的不滿,更有受害者在各社交媒體如臉書群組裏分享他們的不快經歷,並且整理出澳門計程車黑名單。另外,澳門政府被批評長期打擊計程車違規不力,而澳門警方在處理相關事件上也分別受到媒體和計程車業界的批評。」─倒是覺得有些語詞可以修飾,例如條目本身名稱使用到的澳門兩字,不必一直重複提及吧...?--Z7504(留言) 2017年6月21日 (三) 13:32 (UTC)
- 「概要」一段:「在」字不必重複使用,可以只使用一次;「且只需每天工作八個小時」→「且每天只需工作八個小時」比較順吧...--Z7504(留言) 2017年6月21日 (三) 13:35 (UTC)
- 「常見違規問題」一段:
- 「司機便會以須要「替更」或「不認識路」為藉口而拒載」這句可以修飾一下
- 「一些計程車司機會隨便收取車資,例如本來澳門幣19圓的車資會收取20圓,本來澳門幣3圓的行李費會在收費時變成澳門幣5圓」這句也能修飾
- 「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會向乘客索取500圓甚至1000圓」,「甚至」兩字不必重複使用吧...?
例如以上問題,剩下自己想吧 囧rz……--Z7504(留言) 2017年6月21日 (三) 13:38 (UTC)- 謝謝指點,我會再修改一下。No1lovesu(留言) 2017年6月24日 (六) 05:44 (UTC)
- (!)意見:1. 建議第0段具體標示這個現象大致出現的時間,2. 就第0段「當地政府被批評長期打擊的士違規不力」一句,建議直接開新一章講述政府有甚麼措施解決這個現象,而非散落在各段落中。-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7年7月1日 (六) 14:30 (UTC)
- 好的,謝謝指點。--No1lovesu(留言) 2017年7月4日 (二) 11:1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