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家政婦
外觀
合併請求:「家政婦」→「家政主婦」
[編輯]「家政婦」 → 「家政主婦」:請求合併理由已在這彼有寫道:「本條目描述的主題與家庭主婦沒有太大差別,僅只是本條目源自日文一詞「家政婦」,故無必要獨立成一個條目。」--114.38.180.17(留言) 2016年4月4日 (一) 15:11 (UTC)
「家政婦」 → 「家政主婦」:請求合併理由已在這彼有寫道:「本條目描述的主題與家庭主婦沒有太大差別,僅只是本條目源自日文一詞「家政婦」,故無必要獨立成一個條目。」--114.38.180.17(留言) 2016年4月4日 (一) 15:1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