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劉書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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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閒聊】大陸玩家LINSAN對西門事件的解讀(文長)
- 英雄聯盟?還是流浪的英雄? 談台灣電子競技困境
- LOL遭指沒聯賽 主播長毛嗆:「我工作是假的嗎?」
- 嗆長毛?曜越劉泰虬:GPL讓其他公司參賽再自抬身價吧
- 離隊賠50萬 英雄聯盟西門夜說:電競選手只是另類台勞
BY --張雨星(留言給我) 2013年1月11日 (五) 06:42 (UTC)
- (?)疑問,隨着英雄聯盟遊戲越來越受歡迎,台灣地區的電子競技隊伍台北暗殺星奪得LOL第二季冠軍也造成島內的一陣高潮,接下來台灣島內接連成立台北狙擊者、User:Man11v/草稿a-鈦宇數位電子競技戰隊(草稿頁面)共有三支隊伍。
而且我覺得電子競技要有關注度通常以隊伍名稱居多,能在維基百科創條目,創電子競技隊伍名稱還說得過去,但是西門夜說只是User:Man11v/草稿a-鈦宇數位電子競技戰隊(草稿頁面)的其中一位成員,居然也能創立他的個人條目,西門夜說個人條目難道真得沒有關注度不足的問題嗎?
連這種人都能創個人條目,所以說奪得LOL第二季冠軍台北暗殺星的當時隊伍裏的五位成員Toyz(劉偉健)、Stanley(王榮燦)、Lilballz(宋寬柏)、Bebe(張博為)、MiSTakE(陳彙中)要創個人條目自然也都可以了?因為他們還得過世界冠軍,比起西門夜說還沒開始在LOL國際賽事奪冠,明顯還有更多的關注度。--Znppo(留言) 2013年4月23日 (二) 10:02 (UTC)
- Znppo不是新手吧,煩請先修一下條目的參考來源顯示方式。--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23日 (二) 10:06 (UTC)
- 我看了參考來源,也只有一篇新聞報導說他的簽約出問題,其他的報導都是Garena公司的廣告宣傳他的個人網頁。--Znppo(留言) 2013年4月23日 (二) 10:09 (UTC)
- (~)補充,如果以Garena公司的廣告宣傳個人網頁可以當作關注度依據的話,那能創個人條目的電競選手可多著耶。--Znppo(留言) 2013年4月23日 (二) 10:10 (UTC)
- 那你去提刪試試就是了。--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23日 (二) 10:20 (UTC)
- 我只是覺得這條目的關注度有一點怪怪的,才在此處提出來討論,順其自然吧,替這條目增加在社群之間的曝光度,也許有其他維基人看到此條目後,有跟我類似感覺而提出刪除議論,因為這也可能是我個人感覺良好,別人不這麼認為。--Znppo(留言) 2013年4月23日 (二) 14:27 (UTC)
- 我覺得不應該出現特殊情況,既然關注度不足就提刪就是。--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24日 (三) 09:00 (UTC)
- 簽約公司的材料有利益衝突,不能拿來做知名度。那篇文章沒一個來源同時滿足獨立媒體和深入介紹條件,掛知名度模板沒問題。--Skyfiler(留言) 2013年4月26日 (五) 21:43 (UTC)
- 感謝先進惠賜意見,在下受教了。--Znppo(留言) 2013年4月27日 (六) 21:03 (UTC)
標題的問題
[編輯]就標題而言,我認為應當跟所有的運動員選手一樣,使用本名。
根據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應當使用劉書瑋,而非西門夜說。
-- 龍瑰新月協會收人中 2014年1月5日 (日) 11:44 (UTC)
- ( ✓ )同意當初創建時台灣電境類條目發展尚不健全,考量知名度以西門夜說為主軸書寫,此類條目發展至今還算理想,回歸常歸命名是好事。--張雨星(留言給我) 2014年1月5日 (日) 18: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