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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七台河特大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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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特大爆炸案是1979年12月1日發生在中國黑龍江省七台河東風公社富强大队俱乐部的一起爆炸案。當時有900人正參加一場電影放映會,富強大隊社員徐鳳浩徐鳳德兩兄弟趁機引爆炸彈,造成86人死亡,222人受傷,其中35人傷勢嚴重。兩人最終被判處死刑。 [1][2][3]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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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鳳浩在大隊挖煤、打井時,懂得如何使用炸藥爆破,而且還倒賣過炸藥。[2]

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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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8年,徐鳳德報名參軍,富強大隊黨支部書記以他家庭有問題為由拒絕。徐鳳德想要考學,大隊幹部又不給複習時間。[2]
  • 徐鳳浩此前去原籍山東找對象,大隊幹部不給假。徐鳳浩要地皮蓋房子,大隊幹部拖着不給。案發前不久,徐鳳浩小孩病死,他認為是大隊衛生所有藥不給用。[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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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七台河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辦公室: 七台河市志; 檔案出版社, 1992. (p. 43)
  2. ^ 2.0 2.1 2.2 2.3 刑事偵察案例選編: 三.公安部三局.群眾出版社.1982.10-16頁
  3. ^ 《中國安全生產志》編篡委員會,中國安全生產大事志,煤炭工業出版社,2018.09,1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