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馬德里三一一連環爆炸案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馬德里三一一爆炸案
阿托查火車站附近的一列火車殘骸
位置 西班牙馬德里
日期2004年3月11日,​20年前​(2004-03-11
早上7:30-8:00(UTC+1
目標馬德里近郊鐵路英語Cercanías Madrid系統;平民
類型背包炸彈
武器裝滿戈馬-2型炸藥的背包
死亡191人
受傷2050人[1]
主謀摩洛哥伊斯蘭戰鬥團
馬德里市政府西班牙語Ayuntamiento de Madrid為紀念該事件的罹難者而設的看板。以下是看板內的西班牙語原文及中文翻譯。
原文:En memoria de las víctimas de los atentados del 11 de marzo de 2004 que fueron trasladadas al hospital de campaña que se estableció en esta Instalación Deportiva Municipal Daoiz y Velarde. Como muestra de solidaridad de los ciudadanos de Madrid, y en agradecimiento al coraje y generosidad de todos los servicios y personas que acudieron en su socorro.
中譯:本看板乃為紀念2004年3月11日爆炸事件中受襲罹難的馬德里市民而設,本市民體育中心曾臨時作為野戰醫院而搬送及救治負傷者。在此,全體受過幫助的事件受害者感謝人們的勇氣與寬宏大量。
阿托查車站內擺滿鮮花及祭品

馬德里三一一連環爆炸案(西班牙語:Atentados del 11 de marzo de 2004;在西班牙常被簡稱為11M)是指一系列發生在2004年3月11日針對西班牙首都馬德里市郊鐵路系統的恐怖主義炸彈襲擊。在這次恐怖襲擊中,一共有193人死亡(英文紀錄是193人),2,050人受傷。此事件發生時間正好為美國911襲擊事件後的911天。

經過

[編輯]

2004年3月11日的這次襲擊有一系列共十次爆炸,發生在馬德里的一列近郊鐵路列車上。當時這輛列車正駛進馬德里阿托查車站。火車車廂被炸得面目全非。而幾乎與此同時,在開往阿托查火車站的鐵路線上,馬德里附近的蒂奧雷蒙多車站聖歐亨尼婭車站也相繼發生爆炸。

這次襲擊共在4列火車上發生了10次的爆炸。據報道,在13個土製炸彈中,有10個被引爆。這次爆炸引起的傷亡,遠比西班牙上次由巴斯克獨立武裝埃塔1987年於Hipercor策劃的爆炸(共造成21人死亡,40人受傷)要多得多。

這次爆炸是由手機引爆的,引爆炸彈的手機把爆炸時間設為當地時間11日上午7:39分。

這次爆炸的發動者不明。早些時候,西班牙政府曾表示埃塔爲主要的嫌疑組織,但是這個組織否認了這個指控。後來的證據強烈的暗示這次爆炸與一些極端的伊斯蘭組織有關,並把注意力放到與阿爾蓋達組織有密切聯繫的摩洛哥伊斯蘭戰鬥團上。

影響

[編輯]

2004年3月11日,正值西班牙全國大選之時。爆炸發生後,西班牙各大政黨隨即宣佈暫停競選活動,以哀悼爆炸事件中的死難者,並宣佈全國放假一天。

3月12日晚,在西班牙多個城市共有1140萬人遊行,抗議這次襲擊,在首都馬德里就有230萬人遊行[2];西班牙全國人口超過4000萬,馬德里人口550萬。而在維戈,人口少於30萬,但遊行人數則有40萬[3]

審理

[編輯]
國籍 死亡人數
西班牙 西班牙 142
羅馬尼亞 羅馬尼亞 16
厄瓜多爾 厄瓜多爾 6
波蘭 波蘭 4
保加利亞 保加利亞 4
秘魯 秘魯 3
多明尼加 多米尼加共和國 2
哥倫比亞 哥倫比亞 2
摩洛哥 摩洛哥 2
烏克蘭 烏克蘭 2
洪都拉斯 洪都拉斯 2
塞內加爾 塞內加爾 1
古巴 古巴 1
智利 智利 1
巴西 巴西 1
法國 法國 1
菲律賓 菲律賓 1
總數 191

2006年4月11日,西班牙國家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恐怖襲擊案件。首批受審的是116名嫌疑人中的29人,其中包括15名摩洛哥人、9名西班牙人、2名敘利亞人以及阿爾及利亞黎巴嫩埃及各1人。調查取證證實,這起恐怖襲擊案的幕後黑手是摩洛哥伊斯蘭戰鬥團[4]

11月6日,意大利米蘭重罪法院判處3.11爆炸案的一名嫌犯、埃及人魯巴伊·奧斯曼·賽義德·艾哈邁德10年監禁。艾哈邁德是第一個因涉嫌這起爆炸案而被判刑的嫌疑犯,被指控涉嫌參與策劃該爆炸案,並被認為與阿爾蓋達組織在歐洲的分支機構有關。[5]11月17日,艾哈邁德被引渡到馬德里,接受西班牙法院對他的審判。[6]

2007年2月15日,3.11恐怖襲擊案的29名被告在西班牙國家法院接受庭審。2名摩洛哥人和1名埃及人被控指揮策劃了這起連環爆炸案,被控犯有191項謀殺罪、1824項企圖謀殺罪和參與恐怖組織罪以及4項恐怖主義破壞活動罪。另外2名摩洛哥人和1名敘利亞人被控實施了爆炸,檢方指控他們犯有與上述3人同樣的罪行。被告還包括1名西班牙前礦工,他被控盜竊炸藥出售給恐怖分子用以實施3.11恐怖襲擊,同時還被控對在萊加內斯鎮圍捕恐怖分子行動中1名警察殉職和18人受傷負責。其他22名被告分別被指控參加恐怖組織或向恐怖活動提供合作。[7]

相關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

英語

[編輯]

西班牙語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