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節娥
外觀
五歲時,母親作為娼妓苦於貧困,把她賣給良家洪雅為養女。及笄之年,母親把他奪回來,想讓她繼承自己作為娼妓,郝娥不願意,母親每天逼迫她,她說:「我小時候養育在良家,熟於織作之事,也特別精巧,可以織布供養母親朝夕,想要求得此身終為清白,可以嗎?」母親更加生氣,又打又罵。
洪雅春天祭祀蠶叢祠,郝母與縣中少年約定,以祭祀蠶叢未扣備酒邀情郝娥。郝娥母女徐步前往,郝娥見到少年,倉皇驚走,母親拉住不讓她離開。不得已留在座中,每每看見酒食就吐,強迫她飲酒,就嘔吐滿地,少年最終不得侵凌。晚上回去,過雞鳴渡,郝娥考慮到他日必不能脫身,假裝渴了想喝水,於是投江以死。鄉人稱她為節娥。
參考文獻
[編輯]- 《宋史》卷460 列傳第219 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