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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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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教士希臘語ἀπολογία),是活躍於2世紀的基督教著述家,是對基督教教義具影響力的教父。護教士視基督教是哲學,其職責可分為辯護、駁斥、建設。[1]護教士以口說或文件著作方式進行辯護

辯護一開始並非只有基督教會使用,乃源於古希臘哲學家,而猶太哲學家斐洛則為護教學奠下穩定根基,建立了一套標準護教學的模式,供後人所用。早期的護教士的任務並非是維護教義,主要是在辨明那些反基督者的話是虛謊且毫無根據的,指出反對基督教的知識份子故意捏造虛假的事來污衊教會。護教士一方面要證明這些是捏造的謊言,另一方面則是要將基督教與外邦人的宗教加以比較,權衡其優劣。[2] 護教士初只站在自衛角度辯護自己的教義,後來發展為主動挑對方宗教或哲學的盲點,說明他人的信仰來自怪力亂神,或只是虛言妄語。

其中著名的護教士是游斯丁(c.100-165),其辯護書說明耶穌基督真是上帝的獨生愛子,他道成肉身,為的是要拯救全人類。游斯丁認為耶穌基督的形式:第一種是被人輕視、拒絕的耶穌,第二種形象是在天上與天父坐在榮耀裏,他還說所有「哲學家所說的真正的道理」都是在羅格思之內,但唯有在基督耶穌裏面才有真理可言。另外其他基督教史上,對護教上有知名貢獻的,還有特土良坡旅甲亞歷山大城的革利免安提阿的伊納爵(c.35-107)等。[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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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伯克富著,《基督教教義史 肆、護教士與教會神學的發源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趙中輝譯,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
  2. ^ 王為義、倪衛順,《古教會護教士》,萬華清、李少蘭譯(香港:信義宗聯合出版部,1954),2。
  3. ^ 黃彼得,《認識基督教史略》,(香港:金燈臺出版部,2006),84-5。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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