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府淡水廳大甲溪巡檢隸屬於台灣道之台灣府,前身為台灣府淡水廳鹿仔港巡檢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自1816年起(嘉慶二十一年)移駐大甲,稽查竹塹南部(後壠以南)一帶內政,實為駐守於中台灣的地方父母官,首任巡檢為李芸,旋由周承藻繼任,再由吳廷棟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