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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研究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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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研究發展局(英語: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Board of America[1]),簡稱RDB,又譯作美國研究發展委員會[2]是美國的一個政府部門,據1947年《國家安全法》第214節授權,於1947年9月30日在任命萬尼瓦爾·布什博士為主席後正式宣告成立,隸屬於國家軍事機構[3]新成立的組織於1947年12月19日舉行了第一次會議,當時所有成員的委任證均被被研發局接受。依據《美國國家安全法》授意,研發局的職責如下:

1、為軍事行動準備一個完整的綜合性研究和開發計劃;

2、就有關國家安全的科學研究趨勢和確保其持續發展提出建設性建議;

3、就軍事部門之間協調研發提出建設性建議,並為實現共同利益的具體方案分配責任;

4、制定國家軍事機構的政策,用於涉及國家軍事機構以外機構的研究和開發事項;

5、考量研究與發展和戰略之間的相互影響,並為參謀長聯席會議成員提出建設建議;

6、履行美國國防部長可能指示的其他職責。

1947年12月18日,國防部長批准了研究發展局運行的職權範圍的指令。研發局的前身是美國聯合研究和開發委員會(簡稱JRDB),[4]依據《國家安全法》,該委員會於1946年6月6日由美國戰爭部長以及美國海軍直接領導,以協調美國海軍戰時指揮部的研究計劃,並履行參謀長聯席會議新武器裝備聯合委員會之職責,並逐步取代之。

在本質上,RDB的組織結構與JRDB相同,主要職責如下:

1、委員會和小組審議科學和武器技術等諸多領域的具體問題,通常來講,委員會的宗旨是持續研究、評估、改進以及分配與國防工作的總體目標以及現有的和潛在的科學信息的存儲等的研究和開發諸如此類的廣泛的問題與方案, 人員和設備調整,促成在各自領域綜合方案的制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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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英汉大气科学词汇. 氣象出版社. 1987 [2019-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06). 
  2. ^ 美國總統制之運作. 中央硏究院美國文化硏究所. 1989 [2019-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06). 
  3.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Board.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Board, history and functions. 1949 [2019-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06). 
  4. ^ 里徹爾森. 兰利奇才----美国中央情报局科技分局内幕. 中信出版社. 2002: 3– [2019-01-05]. ISBN 978-7-80073-429-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