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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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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儀式,或稱為禮儀Liturgy),是指任何宗教團體的一系列公開儀式形式或禮拜模式,偶爾特指被基督教會(Christian congregation)或基督教教派(Christian denomination)常規使用(不管是被推薦還是被規定)的儀式。

詞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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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Liturgy)這個字的根源是源自希臘語「人民、百姓」和「工作、敬奉、服事」兩個字,中文翻譯為:「禮儀」,也取《禮記》:「禮者履也。」,將履作act行動之意,但非完美之翻譯。[原創研究?]

基督教中的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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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urgy一詞和許多現教會現在使用的詞彙相同,原是羅馬生活用語,後來被基督徒指稱教會用語,而原本的生活用語消失,成為基督徒的專用語。

舊約聖經中,禮儀一詞專指利未的敬禮和崇拜。在新約聖經指涉不同世俗事務的不同功能(羅13:6,天主的差役,專務某義務)、匝加利亞的舊約司祭職務(路1:23)、成為真會幕裏的「臣僕」的基督祭獻或基督司祭職奉獻(希8:2)、基督徒的神聖祭獻(羅15:16,經聖神的祝聖,成為可悅納的祭品),安提約基雅教會「敬禮主」的敬拜慶祝。

初期教會的教父也都保留了「禮儀」的敬拜意義。在《十二宗徒訓誨錄》中,肯定了主教和執事的職務,就是在完成先知和導師的「Liturgy」。

東方教會裏,堅持這個字意味着一般的「聖禮」,但特別指感恩禮慶祝。在西方教會,卻是以個別的名稱稱之,如officia divina(日課)、opus divinum(熱心敬禮)、sacri(聖禮)或ecclesiae ritus(教會儀節)。

儘管「liturgy」一詞總是被用於表示公共禮拜,但拜占庭禮(Byzantine Rite)特別使用"Liturgy"一詞(前面加有形容詞"Divine"),這特別表示聖餐禮(Eucharist)。[1]

構成禮儀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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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督的角色:梵二《禮儀憲章》對禮儀作了更完整的定義,包括基督臨在於彌撒慶祝、聖事慶祝、聖言慶典和神聖日課。彌撒當中,基督自己「曾在十字架上奉獻自己,而今祂仍是藉司鐸的手作奉獻」。聖奧斯定說:「無論是誰付洗,實為基督親自付洗。」基督執行他的司祭職務,所扮演的積極角色。他在傳報福音、治癒病人、釋放俘虜執行了這職務,使這職務達到高峰,並完成這職務。
  • 教會的角色:基督將教會與他自己連繫起來,而使之成為有能力的職務執行者。這些句子的表達:「藉司鐸的手」、「無論是誰付洗」、「當在教會內恭讀聖經」、「當教會祈禱及歌頌時」都指出了教會在禮儀中執行職務的角色。而作為基督和教會的一個行動,禮儀是「最卓越的神聖行動,、教會的任何其他行動,都不能以同等名義,和禮儀的效用相比。」
  • 聖經:是構成禮儀的一個基本成分。舉行禮儀時,聖經是極其重要,因為宣讀並講道所解釋的經書,及所唱的詩篇都是從聖經而來的;禱詞、集禱文和禮儀詩歌,也是由聖經靈感而來;還有動作和象徵,也都是由聖經取意而來」。因此,在禮儀慶祝當中,不論是彌撒、聖事、聖儀,或是時辰祈禱,一定都包括了天主聖言的宣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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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Mother Mary and Ware, Kallistos Timothy, Festal Menaion (3rd printing, 1998), St. Tikhon's Seminary Press, p. 555, ISBN 1-878997-00-9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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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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