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方國棟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方國棟(?—1677年),順天大興(今北京大興)人,字干霄,號艾賢,是一名清朝政治人物。舉人出身。

1646年(順治三年)舉人,歷任蠡縣教諭,刑部郎中,廣東海北道僉事,江南蘇松常道參議。1659年(順治十六年)平廣東「海寇」,釋雷州廉州兩府富戶之冤。方國棟曾於1673年接替韓佐周任蘇松道道員一職,築太湖堤岸,修浚太湖堤閘,修沿海墩台及吳淞、劉河兩閘,工費不以擾民,罷江南市布五萬匹,禁兵擾民。1678年由單務嘉接任。1677年(康熙十六年)方國棟卒。

延伸閱讀

[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247》,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資料

[編輯]
  • 清史稿·卷247》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前任:
韓佐周
蘇松道道員
1673年-1677年
繼任:
單務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