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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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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汧(汧:qiān)(?—?),字蕙嶫,號壺陽,山西高平人。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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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二年(1645年)舉人,次年(1646年)考中丙戌科進士。選庶吉士。歷官福建布政使,官至湖廣巡撫。[1]依附大學士明珠,恃勢貪暴,言路莫敢摘發。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御史陳紫芝參劾張汧「蒞任未久,黷貨多端」,「甚至漢口市肆招牌,亦指數派錢」,康熙帝下諭:「張汧貪婪,無人敢言。陳紫芝獨能參劾,甚為可嘉。」張汧被逮捕問罪,供出曾向徐乾學行賄,並涉及高士奇陳廷敬,終遭革職。戶部侍郎王遵訓、內閣學士盧琦、大理寺丞任辰旦等人,因保舉張不當,一律革職。

著有《壺陽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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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高平縣志》卷六·人物·頁十六:「張汧,號壺陽,少工書,有文譽。順治進士。始弱冠授庶吉士,改禮曹,履遷至福建布政使,巡撫湖廣。居官勤敏,善理繁劇,馭屬吏嚴而有恩,友諸弟,俸廉不以毫髮私。晚年失職,亦無戚戚容。著有《壺陽集》。」
  •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龍汝霖.《高平縣志》. 清同治六年(1867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