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巴達克山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巴達克山,北部今屬塔吉克斯坦,南部今屬阿富汗
清乾隆《拔達克山汗納款圖》

巴達克山波斯語: بد خشان),一作「拔達克山」[1],今譯巴達赫尚中亞古國,其控制範圍大致位於今日阿富汗東北部和塔吉克斯坦東部。

明史中稱把丹沙八答黑商,原被迷里忽辛帖木爾的幫助下征服,後成為帖木爾帝國的屬國之一,由沙哈魯的一位兒子鎮守,帖木兒帝國崩潰後成為獨立王國。

回回館譯語》中稱巴丹沙[2][3]

其首領稱鎖魯檀,曾於永樂十八年(1420年)、景泰七年(1456年)、天順五年(1461年)、六年(1462年)、成化十九年(1483年)和弘治三年(1490年),六次派人向明朝朝貢。明朝政府也曾於永樂六年(1408年)、十二年(1414年)、十八年三次遣使陳誠等人往訪。[4]

清史稿》中稱巴達克山。中國清朝乾隆二十四年,兆惠率軍平定大小和卓之亂,其部將富德追擊叛軍首領博羅尼都霍集占,率軍進佔巴達克山瓦罕。在此情況之下,巴達克山蘇丹出兵擊敗博羅尼都和霍集占,將二人擒獲。由於霍集占與巴達克山仇國塔爾巴斯相勾結,蘇丹遂將二人殺死後獻給清軍,此後巴達克山一度成為清朝屬國。後阿富汗國王艾哈邁德·沙·杜蘭尼以迎接博羅尼都和霍集佔為名威逼巴達克山,迫使其轉而歸屬阿富汗。[5]

19世紀下半葉,阿富汗成為英國屬國,巴達克山遂成為英國和俄國大博弈的中心地區之一。1873年,兩國達成協議,俄國承認阿富汗對於噴赤河以南的巴達克山和瓦罕走廊的主權,英國則承認俄國對於噴赤河以北的帕米爾高原地區的佔領。[6]

1882年俄國與清朝政府簽訂《喀什噶爾界約》,1884年簽訂《中俄續勘喀什噶爾界約》,規定從烏孜別里山口往南,俄國界線轉向西南,中國界線一直往南,中間區域待議。但其後俄軍繼續擴張,至1892年底,佔領了薩雷闊勒嶺以西兩萬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並在1895年同英國達成協議,完成了對此區域的劃界。至此,巴達克山完全被俄、英兩國瓜分。

1882年《喀什噶爾界約》中文本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寄存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恆溫恆濕的庫房。[7]

參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嘉慶《大清一統志
  2. ^ https://archive.org/stream/02076762.cn#page/n4/mode/2up
  3. ^ 存档副本. [2015-0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11). 
  4. ^ 明史卷332 列傳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八答黑商條和黑婁條
  5. ^ 清史稿 列傳三百十六 屬國四
  6. ^ 1911年大英百科全書第11版
  7. ^ 陳維新. 帕米爾界圖及光緒時期中俄帕米爾界務交涉問題探討:以國立故宮博物院現藏外交輿圖為例. 故宮學術季刊 (國立故宮博物院). 

延伸閱讀

[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邊裔典·八答黑商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三百三十二》,出自《明史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529》,出自趙爾巽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