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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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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纂(?—?),字叔則博陵郡安平縣(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人,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第三房,北魏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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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纂廣泛學習有文學才能。景明年間,崔纂出任太學博士,轉任員外散騎侍郎襄威將軍,不為輿論所知,於是撰寫《無談子論》,之後出任給事中延昌年間,官至梁州征虜府長史。延昌四年(515年),南秦氐族反叛,進逼武興,梁州刺史薛懷吉派遣長史崔纂、司馬韋弼、別駕范珦攻打氐族,薛懷吉率領軍隊在沮水擊敗氐族[1]熙平初年,崔纂出任寧遠將軍廷尉正,每次遇到大案,崔纂多有指正,有稱職的讚譽。當時太原王靜從廷尉監升任廷尉少卿,崔纂以官居王靜之下為恥,於是寫信給王靜,信中文辭氣勢毫無上下級的態度。崔纂又請求從廷尉正職務離職,於是出任左中郎將,兼領尚書三公郎中,因為公事免職,後來出任洛陽縣縣令。正光年間,崔纂去世,虛歲四十五,朝廷贈予司徒左長史。凡是崔纂寫的文章,大多流傳於世[2][3]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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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纂在廷尉正任內,廷尉寺曾在夏天在寺旁捕捉到一隻狐狸。廷尉丞薛慶之與崔纂一個人認為北城狐狸狡猾為害,應該從速殺掉,另一個人則認為當時正是繁育的月份,應該等待秋分。廷尉卿裴延俊袁翻互相之間也有異議。雖然是戲謔,但是他們的文辭和義理可觀,該事跡流傳於當世 [4][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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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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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穆,北魏定州主簿
  • 崔融,北魏定州別駕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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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史,東魏儀同府長流參軍
  • 崔觖,北齊通直散騎侍郎、義陽郡太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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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魏書·卷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延昌中,以本將軍除梁州刺史。南秦氐反,攻逼武興,懷吉遣長史崔纂、司馬韋弼、別駕范珦擊平之。
  2. ^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挺族子纂,字叔則,博學有文才。景明中,太學博士,轉員外散騎侍郎、襄威將軍。既不為時知,乃著《無談子論》。後為給事中。延昌中,除梁州征虜府長史。熙平初,為寧遠將軍、廷尉正,每於大獄,多所據明,有當官之譽。時太原王靜自廷尉監遷少卿,纂恥居其下,乃與靜書,辭氣抑揚,無上下之體。又啟求解任,乃除左中郎將,領尚書三公郎中。未幾,以公事免。後為洛陽令。正光中卒,年四十五。贈司徒左長史。凡所制文,多行於世。
  3.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挺族子纂,字叔則。博學有文才,既不為時知,乃著《無談子論》。尋為廷尉正,每有大獄,多所據明,有當官之譽。時太原王靜自廷尉監遷少卿,纂恥居其下,乃與靜書,辭氣抑揚,無上下禮。入啟求解位。後為洛陽令,卒,贈司徒左長史。
  4. ^ 《魏書·卷四十二·列傳第三十》:廷尉寺鄰接北城,曾夏日於寺傍執得一狐。慶之與廷尉正博陵崔纂,或以城狐狡害,宜速殺之,或以長育之月,宜待秋分。二卿裴延俊、袁翻互有同異。雖曰戲謔,詞義可觀,事傳於世。
  5. ^ 《北史·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四》:廷尉寺鄰北城,曾夏日寺傍得一狐,慶之與廷尉正博陵崔纂,或以城狐狡害,宜速殺之;或以長育之月,宜待秋分。二卿裴延俊、袁翻,互有同異。雖曰戲謔,詞義可觀,事傳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