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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珀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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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iOS系統上看到的安珀警報,其中嫌疑車輛的車牌號碼被隱去

美國失蹤人口:廣播緊急回應(英語:America's Missing: Broadcasting Emergency Response逆向首字母縮略詞AMBER),通稱安珀警報(英語:AMBER Alert),是一個主要用於美國加拿大的兒童失蹤或綁架預警系統。當確認發生兒童綁架案件時,警務部門透過各種大眾媒體社會大眾傳播警報訊息,以大範圍搜尋失蹤兒童。

安珀警報是以一名於1996年在美國德克薩斯州阿靈頓被綁架並殺害的九歲女童安珀·海格曼Amber Hagerman)命名。在某些美國州份,同類計劃以在當地失蹤的兒童命名,如在美國喬治亞州稱為「Levi's Call[1]。安珀警報使用美國緊急警報系統(EAS)透過商業廣播電台衛星電台電視台,以及有線電視向全國發佈,並同時會利用電子郵件電子交通狀況訊號量以及無線裝置的短訊發佈。安珀警戒的發佈由負責調查該起綁架案的警察機構決定。對大眾發佈的安珀警戒內容通常包含被綁架者的描述、綁架嫌犯的描述,以及對綁匪車輛的描述及車牌號碼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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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13日,九歲的安珀·海格曼和她的弟弟瑞奇(Ricky)在位於美國德州阿靈頓(Arlington)附近的祖母家騎着腳踏車,一位鄰居目睹了綁架過程,隨即報警,安珀的弟弟告訴他媽媽及祖父母這件事,當安珀的爸爸理察·海格曼一聽到女兒被綁架,隨即聯絡了Marc Klaas(其女兒Polly在1993年被綁架且殺害)。

理察·海格曼和安珀的媽媽堂娜‧懷生通知了媒體及FBI,接着和他們的鄰居一同尋找安珀的下落。四天後,一位正在遛狗的男子在溝渠裏發現了安珀的屍體,而兇手卻一直都沒有找到。

安珀的家人隨後成立人民對抗性犯罪者組織(People Against Sex Offenders,簡稱P.A.S.O.),希望可以藉此逼迫德州議會通過更多保護兒童的法律。上帝之家國際教會(God's Place International Church)也提供了一個給組織辦公的地方,並且持續的尋找那名兇手,當地媒體幾乎每天都在報導這件事。一位當地議員馬丁‧佛斯特英語Martin Frost在Marc Klaas的幫助下起草了安珀·海格曼兒童保護法(Amber Hagerman Child Protection Act)。

1996年,當時的美國總統比爾·克林頓,簽署此法通過。

1996年7月,布魯斯‧賽伯特(安珀好友的父親)和理察·海格曼在阿靈頓參加了一場記者會,雖然理察·海格曼早就準備好演講稿,但當天主辦單位卻要求讓布魯斯‧賽伯特發言。在布魯斯‧賽伯特20分鐘的發言中,他指出了當地警察本來可以採取的快速尋找失蹤女孩的措施,以及媒體可以如何幫助實施這些措施。不久之後,一位從KRLD英語KRLD電台來的記者C.J. Wheeler向達拉斯的警察局長提到賽伯特的發言內容,並且幫助實施了首個安珀警報

之後兩年內,警報系統主要在電台內靠人民傳播。1998年,美國兒童警報基金會英語Child Alert Foundation建立了第一個全自動化的警報通知系統(Alert Notification System),當有兒童失蹤或被綁架時,周圍所有的社區皆可收到通知。這警報傳送至電台、電視、執法單位、報紙還有當地有參與警報系統的組織,警報將會透過所有的傳真機、電子郵件及手機傳播,所有的民眾可以在第一時間收到相關的訊息。

在兒童警報基金會將安珀警報自動化之後,美國國家失蹤與受剝削兒童保護中心英語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NCMEC)擴大了安珀警報的通知範圍。截至2002年,安珀警報已經廣泛的在緊急廣播電視互聯網運用。

啟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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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發出錯誤警報而讓這個系統被當作「狼來了」而忽略,發佈警戒的標準相當嚴格。

每一個州或郡都有自己的安珀警報發佈標準。而美國司法部發行了以下的「指引」,大部分的州都表示將「嚴格遵守」[2]

  1. 司法機構必須確認綁架實際發生
  2. 兒童必須有受到重傷或死亡的危險
  3. 必須要有被綁架兒童、綁架嫌犯、或綁架嫌犯的車輛詳細描述資料來發佈警報
  4. 被綁架者必須是17歲以下(包含17歲)的兒童

指引中建議將安珀警報的即時資料通報聯邦調查局(FBI)的國家犯罪數據中心英語National Crime Information Center(National Crime Information Center)。關於兒童綁架情況的文字描述必須輸入通報中,並將案件標示為兒童綁架(child abduction)。

加拿大皇家騎警的警報發出要求和上述類似,只是將通報對象聯邦調查局改為皇家騎警。[3]若有理由懷疑綁匪可能會穿越國境時,其中一方將會向另一方通報。

誤報與惡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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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失蹤兒童的人士擔心警方並未嚴格遵守美國司法部的規範來發佈安珀警戒,造成大量的錯誤警報,而使社會大眾對安珀警戒系統失去信心。

美國 Scripps英語E. W. Scripps Company 公司觀察了在2004年期間於美國發佈的233件安珀警戒,發現大部分的警戒並未達到司法部的發佈標準。其中有50%(117件警戒)被「國家失蹤及被剝削兒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歸類為「家庭綁架」(family abductions),通常是父母爭奪監護權所致。其中有48起警戒的對象是完全未被綁架的兒童,這些兒童僅是逃家、失蹤,或牽扯到家庭誤會(例如有兩起案件僅是兒童在祖父母家中),也有因惡作劇造成的錯誤警報。其他23件警報是警察不知道據傳遭綁架的兒童姓名,通常是因為報案的目擊者誤會所致。

在2004年發佈的233件警戒中,僅有70件(佔30%)是兒童被陌生人帶走,並且和合法監護人以外的成人違法行動。[4]

有大量的惡作劇電子郵件偽裝成安珀警報的通報郵件。其中一個特別的例子是潘妮·布朗(Penny Brown),關於潘妮被綁架的惡作劇警報郵件在網絡上流傳許久,使得安珀警報網站必須貼出澄清,告知大眾從來沒有發佈這樣的警報,也沒有叫做這個名字的小孩被綁架。[5]

類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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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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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5日,公安部兒童失蹤資訊緊急發佈平台在北京宣告啟動。該平台會將經過警方確認的失蹤兒童資訊推播到兒童失蹤事發地周圍人群的手機上,以發動群眾尋找及反饋拐賣相關犯罪的線索,並通過官方新浪微博帳號、高德地圖軟件等平台進行發佈[6]。該系統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刑事偵查局運營、阿里巴巴集團提供技術支援[6]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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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多個國家或地區的警務機構與Facebook(Facebook)合作,只要有兒童遭到綁架,或是涉及刑事犯罪無法尋獲的失蹤兒童,Facebook便會發佈警報,若Facebook用戶距離失蹤兒童最後一次現身的位置160公里以內,就會在動態時報內收到Facebook傳送失蹤兒童的相片、各項特徵和失蹤地點等資訊的連結,以讓用戶協助搜尋。從2015年起,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南韓、台灣和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均已加入此計劃[7]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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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研發了一套兒童救援警報系統(Child Rescue Alert),與北美的安珀警報類似。[8]

英國漢普郡萊斯特郡薩里郡薩塞克斯郡格洛斯特郡劍橋郡貝德福德郡諾福克郡德比郡薩福克郡威爾特郡薩默塞特郡各郡,以及倫敦警察廳(Metropolitan Police Service)採用了一套稱為「兒童救援警報系統」(Child Rescue Alert system)的類似計劃。薩塞克斯郡在2002年11月14日匯入這項系統,是第一個使用該系統的行政區。[9]這套系統與美國的系統規範相似。[10][11][12][13][14][15][16][17][18]

英國的兒童救援警戒系統在發佈前須達到四項關鍵標準:

  1. 對象兒童年齡須低於18歲。
  2. 必須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兒童確實遭綁架。
  3. 必須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兒童有立即性的重傷或生命危險,並且
  4. 必須要有顯著的資訊讓社會大眾能協助警方找到該名兒童。

社會大眾將注意任何可能幫助警方找到被綁架兒童的任何資訊。若是看到相關線索應撥打緊急電話999通知警方。[19]

影響與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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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郵政署在2006年5月發行了一張安珀警報的紀念郵票。這張39美分的郵票上的圖案是由藝術家薇薇安·費列雪(Vivienne Flesher)用粉彩繪製的,畫中是一對重聚的母子,票面下方並印有「AMBER ALERT saves missing children」(安珀警報拯救失蹤的孩子)的字樣。這張郵票的發行是全國失蹤兒童日的紀念活動之一。[20]

《安珀的故事》是一部根據此事改編而成的電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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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Levi's Call: Georgia's Amber Alert. Georgia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2006-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9-25). 
  2. ^ 發佈安珀警戒標準指引(Guidance on Criteria for Issuing AMBER Alerts)(PDF) (PDF). 美國司法部. 2004年4月 [2006-09-05].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04-10-15). 
  3. ^ 安珀警戒. 加拿大皇家騎警. 2006-05-14 [2006-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9-21). 
  4. ^ 錯誤的警報將影響安珀警戒系統的未來(False alarms endangering future of Amber Alert system). Scripps Howard News Service. 2005-05-25 [2006-06-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25). 
  5. ^ The Penny Brown Amber Alert Hoax. Code Amber. 2002–2006 [2006-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8-11). 
  6. ^ 6.0 6.1 邢丙銀; 曾雅青. 公安部启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信息精准推送相关人群. 澎湃新聞. 2016-05-15 [2019-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7). 
  7. ^ 創舉!兒少遭綁架 臉書發警報到動態時報. [2016-1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13). 
  8. ^ 國際安珀警戒計劃. 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 [2006-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8-22). 
  9. ^ Child Rescue Alert. Sussex Police Online. [2006-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6-14). 
  10. ^ Snatch alert swings into action. BBC News. 2003-07-08 [2006-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7). 
  11. ^ Child Rescue Alert System Goes Live. Norfolk Constabulary. 2006-03-17 [2006-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9-29). 
  12. ^ Child Rescue Alert system launched. Derbyshire Constabulary. 2006-03-27 [2006-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1-07). 
  13. ^ Police Launch Child Rescue Alert. Suffolk Constabulary. 2006-03-20 [2006-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9-29). 
  14. ^ 威爾特夏警方使用兒童救援警戒系統. 威爾特夏警方. 2006-03-27 [2006-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3-07). 
  15. ^ Police sign up to national alert to save abducted children (Forcewide). Avon and Somerset Constabulary. 2006-03-27 [2006-06-06]. [永久失效連結]
  16. ^ Child Rescue Alert Introduced To The County. Northamptonshire Police Online. 2006-03-24 [2006-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2-24). 
  17. ^ Child kidnap alert scheme starts. BBC News. 2006-03-19 [2006-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7). 
  18. ^ Child Rescue Alert. Thames Valley Police. [2006-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1-05). 
  19. ^ 存档副本. [2003-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3-04-27). 
  20. ^ U.S. Postal Service issues new stamp promoting social awareness. United States Postal Service. 2006-05-25 [2006-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5-08).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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