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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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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人: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5:34 (UTC)[回覆]


提示: 您好,感謝您為維基百科作出貢獻。機械人留意到您的一些編輯中轉換了頁面原始碼的繁簡或地區詞,例如修訂版本29119469,這可能違反了中文維基百科的指引,因而已被自動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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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有看到你的意見,雖然政黨平等是對的,但是有一點我必須跟你說明一下,候選人那些格子可否增大,不然太小看起來不方便,而且現在也不能編輯,希望可以改喔。--台南的馮小弟弟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11:56 (UTC)[回覆]

臺南的馮小弟弟您好:

候選人那些格子可否增大?請問是增加行或列的高度或寬度?目前寬度可以伸縮,但無法固定,小弟對此與高度的調整還不大會用!為何您不能編輯?

--User:梅峰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11:56 (UTC)[回覆]

網頁似乎被保護了,沒辦法改...--台南的馮小弟弟留言2015年9月9日 (三) 12:06 (UTC)[回覆]

台南的馮小弟弟好!

有何要改之處,我可以幫您改!

梅峰 謹敬

梅召集人您好:本人相信您是梅峰 (政治人物)本人,也了解您大概有查訪眾小黨的經驗與許多小黨的第一手訊息。然而,維基百科的方針是不接受WP:原創研究的,因此就算您的資料比中華民國內政部更準確,也不能放到這裏來,因為內政部資料有權威性,而您的資料連資料來源都提不出來。況且本人看內政部資料日期是103年7月9日,客觀來說沒有不準確的理由。本人了解許多小黨根本未在經營、召集人過世、地址不在等問題,但恕本人再次強調,維基百科無法因為這樣就接受沒有權威慶資料來源的內容。若您只是想要有一個地方將自己整理的資恕蓿}並於大家分享,請您使用您自己經營的其他空間,而非使用維基百科。本人尊重您係政治運動的老前輩,這次先不提報WP:破壞;但您若屢勸不改,就恕本人要請管理員將您WP:封禁

順帶提醒,若您與User:MeiFengNorway是同一人,則應在用戶頁註明清楚,否則有被誤認為WP:傀儡之虞。請您自行參考WP:傀儡#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

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20:14 (UTC)[回覆]

王先生您好!

謝謝您的熱心參與!

目前要參選臺中市長,非常繁忙,實在沒有時間與您辯論,甚且您的確對維基條款較熟,雖說不無可能之斷章取義情事!

地址更新,不是原創研究,這是既定事實,您可以到戶政事務所查訪,小弟的確已經遷戶籍至此,只是通知內政部需要法定過程,您也可以親自來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三段五二六號四樓來探訪小弟!內政部的資料因為有既定之作業程序,所以不易更動,許多黨主席連印章都丟了,甚至人都死了,您要內政部與他們如何去更正,內政部前些日子花錢去探訪,都沒有結果,甚且內政部之資料,我們也已經附上,這只是官方說法的一個資料,維基百科是知識,是實際,為何要依造這個無效呆板單位的記錄去誤導閱聽大眾!

官方資料為何就具權威性?小弟健保免費連線是一百多黨組成之連線,他們許多都是我們的成員,到底是我們清楚,還是他們瞭解,來源是親自探訪,是成員告知,是戶政機關可能具備,雖說未附來源,可是任何事情都有其局限性,不是一紙單純之規定可以完全規範,這是維基百科或當思考修正的地方,尤其是這種變動性的實際資料,小弟只想請問王先生一句話,為何之前這麼多的維基前輩都能放過小弟,為何閱聽大眾都能接受小弟之更正,他們不見得維基條款瞭解的比您少,就是因為他們希望閱讀者,看到的是正確的資訊,您不希望嗎!

任何維基人,都是「想要有一個地方將自己整理的資料公開並與大家分享」,您不是嗎?您希望維基充斥一些垃圾與不正確的消息嗎?您不相信小弟之資料,可以去親自查訪,小弟也可以給您他們的電話,讓您親自去問,有時我們要懂得取捨,要懂得變通,不要雞毛當令箭,甚至要讓大家服氣,至少您的修正就讓我們這些當事人的政黨,讓我這位做政黨整合數年的當事人無法心服!

小弟還是先還原,您如果能讓小弟心服,再說吧!


敬祝 安祺


梅峯 謹敬


臺中市長擬參選人
健保免費連線總召


戶籍:四〇七五三 臺中市西屯區何源里十七鄰
中辦: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三段五二六號四樓
電話:〇四–二三 一一 八八 一一(代表號)
傳真:〇四–二三 一一 八八 三三
北辦: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北路五巷八號地下室
電話:〇二–二三 五七 六六 六六(代表號)
傳真:〇二–二三 五七 〇五 〇七
中華:〇九三三–八五三 六八四
亞太:〇九八五–三三三 五三一
電郵:[email protected]
即通:SKYPE,LINE,WECHAT,VIBER:MeiFengNorway
城市:CITY.UDN.COM/688
網誌:BLOG.UDN.COM/MeiFeng
臉書:WWW.FACEBOOK.COM/MEIFENGNORWAY
粉絲:WWW.FACEBOOK.COM/MAYORMEIFENG
市長:WWW.FACEBOOK.COM/GROUPS/MAYORMEI
影音:TW.YOUTUBE.COM/MEIFENGNORWAY
劃撥:二二 七七 七〇 七五
戶名:一〇三年臺中市市長擬參選人梅峯政治獻金專戶
轉賬:七〇〇 〇〇〇一一三一 一〇〇二〇六一 梅峯


梅峰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10:20 (UTC)[回覆]

梅召集人您好:小弟我一樣也很忙,也有很多條目要關注,也有很多自己的事。若是您屢勸不改,我只好提報WP:破壞了,也請您留意WP:不是#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中特別提及「維基百科的資訊並無須經過同行評審,但都力求做到可靠和可供查核。例如,編輯者可以參照文獻,讓內容可供查證。」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5:16 (UTC)[回覆]

王先生您好!

到底是您在破壞,還是小弟我在破壞,您能夠提報破壞,小弟不能嗎!小弟的許多論點您都無法回答,您蓄意破壞已經可以證明,小弟不知您在此選舉之時提報是有麼目的!

維基百科的內容,也是有不同之差別,類此地址之資料,無關創新意念,無關WP:原創研究,這亦不是非需要同行評審不可,「參照文獻,讓內容可供查證」只是一種方式,因為這種情況類資訊與知識類之資訊,其實是有差別,換句話說,這只是一種無關知識,需要事實認定,但只是給人方便的資訊,因為文獻不容易刊登,所以要以文獻來查證,其實有其實際上之困難,但卻不是不可能,因為這是屬於個人資訊類之資訊,而筆者之前已經說明,內政部資料有嚴重之錯誤,我們也讓維基讀者有參考之機會,您為何一定要給大家錯誤的東西!真是非常奇怪!

「儘管有些維基人的行為可能違反維基社群的共識或守則,但只要他們懷有改進維基百科的善意,那就不算破壞。另外,編輯戰也不算破壞。您須仔細考慮,方能區分到底哪些改動有益,哪些是好心辦了壞事,而哪些是破壞。如果把善意改動指認為破壞,反倒不妙。」

小弟編輯全無惡意,我們是編輯戰!

梅峰 謹敬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2日 (六) 00:54 (UTC)[回覆]

梅召集人您好:您的想法我不是不了解,但維基百科的方針就是這樣。今天您的說法是一樣、內政部的說法是另一樣,您說常人會相信誰。又我個人可以相信您就是梅峰本人,但網絡上真真假假,誰知道您是不是梅峰本人還是他人假冒?即便您是梅峰本人,又如何能證明您所提的資料都是真的?反觀今天內政部的資料就擺在那,而且很新,可以輕易查到。內政部又是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在普羅大眾眼中自然有公信力。若是您對維基百科方針有意見,建議您先去討論方針,而不要在方針未改變前直接來條目上破壞,做出違反方針的行為。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17:28 (UTC)[回覆]

王先生您好!

我就是梅峰本人,已經列出聯絡方式,您卻是完全匿名者,誰的做法可以受到信任,不言可喻!常人不見得會相信官方資料,如果這種官方本不具公信力,小弟請問您,您會相信中共官方的說法嗎!

要證明小弟資料為真很簡單,您不相信哪一個資料,小弟可以親自與您去查證,小弟可以給您他們的電話,也可以親自帶您與他們見面,因為小弟多數認識他們,也常與他們聯繫!內政部限於內規,必須當事人公文官章函文,才能更動,而很多政黨,已經不復熱心運作,要不不理內政部,要不遺失官章,甚至人已經仙逝,您要內政部資料怎麼可能正確!

小弟不懂您為何一定要拘泥一些官樣文章,而不懂得變通,如果小弟資料錯誤,為何從未見有人更正小弟的資料,只有先生硬要以所謂無公信力之官方資料為準,而我們也已經附註了官方資料,不懂維基編輯者,誰會到使用者或編輯資料上去閱讀呢!

請您停止破壞行為!謝謝!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2日 (六) 01:44 (UTC)[回覆]

請自行參考WP:可供查證,尤其當中的「WP:舉證」、「WP:SOURCE」及「可供查證不等同正確性」等章節。有疑義應就方針討論,而非違反方針。此事無關正確性,而是對方針的違反。) (還原 | 感謝)

您的資料已經有內政部的資料附註,讀者如果需要,會自行取用,本人資料則是讀者很難找到的,請問您是讀者的話,您希望看到不正確的資料嗎?很多事情不需要有太多規定,用直覺就知道,請問您喜歡吃屎嗎!這需要解釋嗎?方針查證舉證都是為了尋求真理,這些地址資料,更是一翻兩瞪眼,因為這不是知識,這是事實,親自去看,打電話去問,對就對,錯就錯,有必要這樣鑽牛角尖嗎!請不要再破壞!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3日 (六) 01:35 (UTC)[回覆]

2014年7月

[編輯]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在您最近的編輯中,您在編輯摘要加入或產生了錯誤的或不適當的內容。請避免在日後的編輯中發生同類問題。參看Wikipedia:編輯摘要。謝謝!--廣雅 范 2014年7月22日 (二) 17:44 (UTC)[回覆]

您似乎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廣雅 范 2014年7月22日 (二) 17:46 (UTC)[回覆]

范管理員您好!謝謝您的提醒,在下會注意!梅峰 謹敬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3日 (三) 02:57 (UTC)[回覆]

Re:

[編輯]

以官方資料為準是我們的核心方針。在進行編輯之前建議您好好地閱讀方針和指引,這會給您和我們省去很多麻煩。

「給讀者錯誤的資料,就類如要讀者吃屎,他喜歡吃屎嗎?」這種比喻,不管怎樣都是十分不恰當的。在極端的情況下可能導致直接封禁。或許您應該學習下禮儀

祝編安。--廣雅 范 2014年7月23日 (三) 03:01 (UTC)[回覆]

范管理員您好!

謝謝通知,但在在下眼裏,在此刻大家爭取在野大聯盟的當兒,這位王先生以前不管,現在卻玩這種把戲,就是要想對第三勢力不利,君子欺之以方,您等要被這些規則拘泥,在下也沒有意見,甚且在下一直說,地址或電話資料並非「知識」,這是一番兩瞪眼的,事實,現實,實情,甚至是私隱,打過去甚至去看,馬上見真章,與百科全書多數的「知識」相異,而且這些私隱資料,一般正式文獻是不會列入的,只有當事人為了宣傳會表明,為何您不能瞭解!

梅峰 謹敬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4日 (三) 18:10 (UTC)[回覆]

梅召集人您好,

對於您近期在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條目,相繼對於「第三勢力」、「進步勢力」等用詞表達疑慮、進行編輯,在下能夠理解您的立場。然而由於綠黨時代力量社會民主黨等政黨的可能合作關係,恐非空穴來風,在下認為確實是有歸類的理由。在名稱部份您所提出的「臺派」恐怕並不妥當,畢竟綠黨時代力量社會民主黨等政黨在政策上並無台獨主張。由於三黨政策屬性偏向左派,在下暫時將「臺派第三勢力」改為「左派第三勢力」,希望該用詞您能接受。

維基百科的主要方針包括中立觀點。雖然有時候,在下坦承維基百科可能在這方面未盡人意,但我們在此也只能盡最大的努力。

但在下仍必須強調,假使綠黨時代力量社會民主黨未來籌組政團,維基將會採用該政團的正式名稱。在這種假設狀況下,無論您對該政團的未來名稱有無疑慮,恐將較無商量的餘地。

最後,在下也希望在此向您、以及貴連線表達祝福。

Sleepingstar留言2015年6月19日 (五) 04:54 (UTC)[回覆]

梅峰 2015年6月19日 (五) 15:18 (UTC)

睡星先生惠鑒!

謝謝您的來信!

綠黨臺獨主張明刊於其黨綱,李根政親口告知,最近幾天出訪還有新聞,請谷歌一下即知,時代力量社會民主黨均起於林義雄的公民組合,唯一目的就是要讓國民黨不過半,他們三黨幾乎所有人都主張臺獨,他們不是臺派勢力,是啥?

小弟從事小黨整合數年,據小弟了解,第三勢力小黨多數是左派,絕對不只他們幾個臺派黨,健保免費連線不是左派?主張不進步?

除了綠黨時代力量樹黨均與民進黨協調禮讓,社會民主黨至少兩個選區,民進黨都禮讓,不是嗎?這些臺派證據還不夠嗎?小弟在此沒有立場,只有公正!

最後,小弟在此向您表達祝福!

臺灣專題主編 梅峰留言2015年6月19日 (五) 23:15 (UTC)[回覆]

梅召集人您好,
感謝您的回應,您的論點並非沒有道理。然而,是否完全符合維基核心方針中立觀點,在下個人恐怕無法代表維基全體用戶表達意見,但在這方面可能就有點見仁見智了。
容許在下再次提議,直接以綠黨樹黨時代力量社會民主黨四黨的前身,將分類組命名為「綠黨及公民組合小計」,希望能直接避免「第三勢力」、「進步勢力」等您有疑慮的字眼。
當然,這僅為過渡期用詞,假使三黨未來籌組政團,維基將會採用該政團的正式名稱,若無合作關係破裂,分類組也將取消。
由於該分類組已無「第三勢力」字眼、且「第三勢力」用詞也有一定的爭議性,因此在下也將其他分類組中的「第三勢力」用詞移除。
至於「曾參選第八屆立委政黨小計」,在下暫時取消該分類組。當然,如果您有明確證據顯示健保免費連線台灣人權聯盟人民最大黨人民民主陣線等有合作關係、共同政策,在下也歡迎您將它們分類,但名稱方面可能須要 reflect 合作關係、共同政策。
目前,「其他政黨及無黨籍小計」分類組,仍將依第八屆立委得票排列,再排列新成立政黨。
祝編輯愉快,
Sleepingstar留言2015年6月19日 (五) 21:28 (UTC)[回覆]

睡星先生惠鑒!

感謝來信!

小弟不解,『綠黨與公民組合』這種分類有何意義,這四黨是百分之百的臺派,他們以此為榮,您為何不能依實分類之!一定要單獨分他們出來,又怕歸屬他們為臺派,真讓小弟不解!

為何他人無意見,就您覺得有問題!

祝編輯愉快!

梅峰 謹敬

臺灣專題主編 梅峰留言) 2015年6月20日 (五) 15-臺灣專題主編 梅峰留言) 2015年6月19日 (五) 15:30(UTC)

2015年9月

[編輯]
由於濫用編輯權限,據維基百科的封禁方針回退不過三原則,您已被禁止24小時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戶討論頁加入{{封禁申訴}}並說明您申訴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一個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廣雅 范 2015年9月8日 (二) 03:30 (UTC)[回覆]

Re:

[編輯]

梅峰君您好,簡單來說,管理員不會介入條目的爭議當中,這在管理員方針以及請求管理員幫助有說明,因此誰對誰錯管理員不會去進行調停的動作,這必須要由您自己與對方溝通,這部分我無法幫到您,敬請見諒。不過就以編者的觀點來看,日期格式在條目跟列表都是一樣,使用一般行文的寫法(2015年9月23日),ISO 8601(2015-09-23)通常用於WP:CS的日期當中,說實話,兩位的寫法只會暴露編者寫作能力有限的弱點,因此依照條目評選的(WP:GANWP:FANWP:FLN)觀點,編者會毫不考慮直接給出不合格的意見。第二點,依照不要人身攻擊方針明確指出,禁止在任何地方進行人身攻擊以及政府、僱主或其它人在政治、宗教上的威脅或行為,包括互助客棧、各討論頁以及編輯摘要當中,如果再犯將依照本方針以及文明方針直接封禁而不會另行通知。最後一點,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這點說明白就是不要單方面行動去證明您的觀點的正確性,過去我遇過一位維基人,他為了某些條目的觀點,硬是要回退到自己編輯的版本,而進行一年多的編輯戰,導致那個條目全保護後又再度編輯戰,然後有用戶對他進行勸說,雖然沒有得到善意的回應,因此編輯戰的行為還是存在,最後失信於維基百科社群不被他人所信任。我認為您必須試着與他人進行溝通,維基百科是協作計劃,難免會遇到其他的編者之間的交流,因此不管是您還是User:Ernestnywang,我不希望有用戶變成下一個影武者,不要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然後怪罪到別人身上,試着使用善意的眼光推定他人的行為,而不是用惡意的眼光看待反對自己的事物,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不要訴諸法律威脅,祝好。--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5年9月23日 (三) 11:51 (UTC)[回覆]

T.A Shirakawa 先生惠鑒!

謝謝留言!

小弟是業餘編輯者,實在不了解維基那麼多的規則,說真的,也興趣不大,今天維基如果是正當合理的做法,我們實在沒有必要浪費這個時間,請您務必了解,已經非常明顯,國民兩黨必定有派人來此坐鎮,企圖保住權位,這樣要如何與一些很可能之別有用心者,或附有任務者來溝通?您務必要了解,這已經是關係到權力的政治,而非單純的知識,如果僅以知識的方法來解決問題,這是不夠的!

小弟不知您的任務為何,如果您不能進行調停動作,似乎亦不適合對討論事項,進行個人的看法,而且您的個人看法,無法說服小弟,WP:CS 中註明來源的做法,不屬於列表,而您說:「日期格式在條目跟列表都是一樣」,這點小弟無法認同,會認為這是您個人的看法,因為違反表格精簡不重複贅詞的原則!至於條目評選的(WP:GANWP:FANWP:FLN)觀點,您也只是個人的一票!

有關於不要人身攻擊,您似乎已經判定小弟有人身攻擊的行為,要知道人身攻擊多半指的是辱罵,不要人身攻擊上說:「請不要攻擊他人:不要在維基百科的任何地方進行人身攻擊。 對條目的內容發表意見,而不是對條目的編輯者;換句話說,請對事不對人。人身攻擊會破壞這個社群,並且威懾其他用戶。沒人喜歡被『辱罵』。」請問管理員先生,小弟何處有『辱罵』之行為,小弟難道不能對匿名者一直破壞的可能身份原因有懷疑嗎?小弟如果真有『辱罵』之行為,隨時接受您的封禁處罰,但小弟如果並未如此,請您亦要明辨是非,小弟在網絡上縱橫近廿年,非常了解這種情形,已經年近六十,難道還會這麼的不成熟!

有關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這點您還是沒有完全瞭解情況,請您去看看該條目之編輯歷史,小弟幾乎任何更正在被修正時,都會說明更正之道理,而 User:Ernestnywang 多半不理,且他早即在其他條目與小弟交手過,這叫做小弟「單方面行動去證明您的觀點的正確性」,小弟要講理,對方卻蠻橫霸道,尤其是 User:Nyu5765 根本就完全不講理,那小弟算是「單方面行動去證明您的觀點的正確性」嗎?

有關不要訴諸法律威脅,更是離譜,小弟沒有一次做過威脅,倒是 User:Ernestnywang 說他已經搜集證據:「以上對話內容,本人均已留存,請梅召集人自重!」似乎意欲訴諸法律,甚且一直鼓動各位封禁小弟,還一直說小弟為累犯,小弟何時犯過人身攻擊,請您告知,是哪句話人身攻擊?小弟至今完全不解,小弟只是懷疑他們的身份,小弟的懷疑也有他們無理蠻橫的根據,他如果要證明自己不屬於小弟懷疑的身份,為何不能用行為證明,誰知道他說的是真是假呢?因為在這裏,只有行為能夠證明!您為何反而對小弟做這樣的警告,而不去警告他們呢?您不覺得太奇怪!

「君子欺之以方」,小弟近耳順之年,不是三歲小孩,小弟會不懂得善意或惡意的眼光?但是這個條目嚴重影響到我們的生存,「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您不了解嗎?您看不懂他們一而再,再而三的作戰目的嗎?這極可能是國民兩黨的打手,這極可能是他們在為自己的薪水,而小弟在為小黨的生存,為了國家的發展在努力,這種作戰廝殺的狀況,只有惡意,善意就必須面臨薪水泡湯或小黨落選的情況,這要如何善意?請您教教小弟,小弟洗耳恭聽!

小弟直言,請管理員先生海涵並公正行事,則維基百科百科有望!

梅峰 謹敬

User:梅峰留言) 2015年9月24日 (三) 20:45 (UTC)

2015年9月

[編輯]
由於未遵守禮儀方針,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封禁申訴}}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廣雅 范 2015年9月26日 (六) 01:54 (UTC)[回覆]

在下在此對管理員范廣雅無理封禁在下三天,讓在下在維基百科竟然具「人身攻擊前科」,表示嚴重的抗議,范廣雅對網絡霸凌視而不見,竟然對被霸凌者的懷疑控訴給予斷章取義的懲罰,在下要請問,在下所說的三種情況外,還有哪一種會有可能!如果一個管理員分不清楚「人身攻擊」與「網絡霸凌」,在下只能表示悲哀!

在下要對范廣雅管理員說,您如果身為管理員,卻不能明辨是非,則您枉具備這個職責,大家都有眼睛,也都能判斷是非,您現在用權柄來審判在下,大家也同樣可以用鄙視來看待妳可能的不公和偏袒,多行不義必自斃,希望范廣雅管理員善用權柄,您如果公平處置,在下一定接受,但這次在下完全不能接受,休息三天是小事,您可能的不公名譽喪失才是大事!

Ernestnywang 一再血口噴人,說小弟違反方針,其網絡霸凌罪行不改,就永遠有國民兩黨等團體監控者的嚴重嫌疑!

梅峰 謹敬

梅峰留言2015年9月29日 (三) 16:15 (UTC)[回覆]

2018年12月

[編輯]

切勿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加入維基百科。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物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但不是「字句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持續違反者將被禁止編輯。-KRF留言2018年12月18日 (二) 19:56 (UTC)[回覆]

這是對閣下的最後警告!
如果閣下再次破壞維基百科,就會被即時禁止編輯!-KRF留言2018年12月20日 (四) 01:1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