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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王孟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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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持:符合標準。國際英雄,民族之光,願壯士安息!--胡蘿蔔 2018年2月22日 (四) 17:00 (UTC)[回覆]
    • 作為一名軍人在此先向這位勇敢的王同學致以敬意。幾點翻譯(!)意見:JROTC並不屬於美國軍隊的一部分,不是後(預)備役,所以開篇如改為「王……是美國初級預備軍官訓練團的學員」更為貼切。Reserve作為軍事相關用詞時大陸通常譯為「預備」,如果台灣譯作後備(個人不了解台灣軍隊情況),應使用兩岸用語差異模板。另外,為何將JROTC譯作「訓練營」而將ROTC譯作「訓練團」?這兩個組織沒有從屬關係,也不是營和團的建制關係。——火器營藍翎長 2018年2月22日 (四) 17:33 (UTC)[回覆]
      • 順手替閣下進行了改動。還有一點,雖然是美國陸軍頒發,但陸軍軍官訓練團英勇勳章的名稱就叫「ROTC Medal for Heroism」,沒有「美國陸軍」字樣。如果閣下對改動沒有意見可以ping我來投支持。--火器營藍翎長 2018年2月22日 (四) 17:55 (UTC)[回覆]
    • (+)支持:符合標準。--一群貓留言2018年2月22日 (四) 19:34 (UTC)[回覆]
    • (+)支持:符合標準。及時體現重要時事,向為保護學生勇於獻身的英雄致敬,很好。小蓮莊處士 2018年2月22日 (四) 23:49 (UTC)[回覆]
    • (+)支持:符合DYK標準,不錯--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00:53 (UTC)[回覆]
    • (+)支持:符合標準。像軍人榮耀的死。--Outlookxp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00:54 (UTC)[回覆]
    • (+)支持:符合標準。--暗中觀察的RabbitMeow 與兔喵對話 風の辿り着く場所 2018年2月23日 (五) 01:31 (UTC)[回覆]
    • (+)支持:符合標準,向其致敬。--KP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15:46 (UTC)[回覆]
    • (+)支持:符合標準 !--LIN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16:28 (UTC)[回覆]
    • (+)支持,符合標準。--Iflwlou   2018年2月23日 (五) 17:31 (UTC)[回覆]
    • (+)支持:符合標準,致敬。中二西奧多B批判一番 2018年2月23日 (五) 18:22 (UTC)[回覆]
    • (+)支持:符合標準。--河水和誰在喝水 · 雲南專題|社群 2018年2月23日 (五) 23:35 (UTC)[回覆]
    • (-)反對:正如齊柏林空難一案,這些有悲劇色彩的正面人物的條目建立得太快了。齊柏林有名,空難也有名但是助理司機不當建立條目。內容單薄,對社會並還沒有顯著貢獻,也缺乏記錄參考的關注度。與鐵達尼號一樣,不是稍微有名的乘客都要記錄的。這事件有名但是人物應該只是附屬在事件中,不應該單獨建立條目。Cherjau留言2018年2月24日 (六) 17:28 (UTC)[回覆]
      • (!)意見:他擋下子彈為同學贏得逃生的機會,這難道不是「對社會的顯著貢獻」?退一步說,既然政府和媒體需要以他英勇獻身的事跡作為一個對反槍支反暴力、樹立英雄形象的正面宣傳,比如譚千秋之類的人物,他也因此獲得極高知名度(雖然這麼說對逝者略不敬,但是您應該懂我的意思),那麼維基百科為什麼不能有條目?(注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已故的人:他在生前是否作出了相當的貢獻,足以名留青史?)。私以為他在生前作出了相當的(社會)貢獻。--河水和誰在喝水 · 雲南專題|社群 2018年2月24日 (六) 22:08 (UTC)[回覆]
        • (:)回應:我很理解您的看法,這也是我對他的媒體印象和看法。若為其他人擋下子彈或是救出十人以上的人就可以單獨成為條目,這個如果算是社會顯著貢獻可以單獨獨立成為條目,我想這種標準放在救出十人的自我犧牲的救火員、救出四人自我犧牲的大道巡邏員身上,社會上有勇氣的小英雄何其之多,我們要建立的條目多如牛毛,設想看:這個事件會否名留青史?而事件中王氏的行為究竟有多少人會想要放大研究並引用參考?我認為如果王君真的如此重要並有顯著貢獻,何妨在一兩年後大家再回顧此人並代為建立條目。如今媒體需要此人、政治勢力需要英雄,華人世界喜歡自我肯定,事件中故事的真假仰賴數人的口供建立,現在整體社會的情緒哀戚和可憐他,社會反對槍械、川普,對他不利的新聞根本不會出現。我們建立條目和推上新條目推薦是否操之過急。Cherjau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1:18 (UTC)[回覆]
          • (:)回應@Cherjau1.同瑞麗江的河水閣下的看法。這位王同學在英勇犧牲後皆獲得了獎勵與一定影響(條目中講得很清楚),且近日來無論是英美的媒體或是兩岸三地的華語媒體都有對他的事蹟做了大量了的專題報導[1][2] ,以此來看應是符合關注度的。2.另在下認為,就目前版本來說,此條目質量不低,來源充足,除符合dyk標準外也不該被合併。3.個人是覺得在有關注度前提下,維基百科是應該多一點這樣的正面人物條目的(如在下之前建的沈虎 (搜救犬)條目)。以上僅為個人意見,謝謝!--一群貓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7:22 (UTC)[回覆]
            • (:)回應:關於關注度:1)只與一次事件有關聯的人物或群體,通常都不應為他們撰寫傳記類條目。如果事件具有足夠的關注度,則應該考慮志事而不志人的做法。(見維基百科:關注度 (事件)/其他條件/因一次事件知名的參與者)、2)倘若事件有着重大的影響,且該人物在事件中的角色舉足輕重,那麼則可能可以為此人創建獨立條目。在充分記錄的事件中備受關注的人物,譬如行刺美國總統雷根的約翰·欣克利則適用此情況,事件或人物的重要性應使用可靠第二手來源中持續報道的程度來表明。(見維基百科:生者傳記/其他考量/只因一次事件而受關注的人物條目)。Cherjau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8:33 (UTC)[回覆]
    • (+)支持:符合標準。SeGoodman 2018年2月25日 (日) 00:07 (UTC)
    • (+)支持:符合標準,致敬。--宋仲慧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3:58 (UTC)[回覆]
    • (+)支持:符合標準,RIP。至於關注度問題,既然西點軍校追認學籍的行為已經是「非常罕見」的舉措了,那麼可以預見的是,對此人關注度應當不會是暫時的了。—思域無疆大道 事體 機器 2018年2月25日 (日) 11:55 (UTC)[回覆]
    • (-)反對,同意User:Cherjau的說法。建議主編去看看斯隆女士,美國每年每月死於槍擊事件的人物非常多,需要為每一名受害者都立詞條嗎?我記得有一句電影台詞很重要,「派翠森悲劇再過一個星期就結束了。」--貝塔洛曼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13:0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