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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於歡故意傷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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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原始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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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移動自維基新聞n:辱母殺人案,原始作者為n:Special:Contributions/202.207.248.182。--逆襲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3月26日 (日) 18:44 (UTC)[回覆]

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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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襲的天邪鬼來源有不少,是否還需要關注度模板?--Tiger留言DDL是第一生產力 2017年3月26日 (日) 22:32 (UTC)[回覆]

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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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立性看,目前山東省檢察院的「於歡故意傷害案」比較好。--Berthe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14:46 (UTC)[回覆]

我有必要說一下,我只是搬運工。我對事件不熟,既然侵權,我也不打算重寫了。--逆襲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15: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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