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龍治民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龍治民夫婦殺人案,也稱為龍治民殺人案,是指陝西省商縣人龍治民及其妻子閆淑霞在1983年至1985年間殺害48人的案件,被稱為「新中國第一刑事大案」,此案震驚了中南海國務院[1][2][3]

案件經過

[編輯]

龍治民原是陝西省商洛地區商縣仁治公社龍砭子大隊人。1974年春,因修建南秦水庫,移居商縣楊峪河鄉(現商洛市商州區楊峪河鎮)王墹村。1977年冬他將一痴呆女子騙至家中關在樓上,奸宿數日,後被村中民兵發現解救。1978年,他與因患腦膜炎而殘疾的閆淑霞結婚。

1983年3月至1985年5月間,龍治民以幫忙介紹對象、高價僱工、免費住店等名義,先後將48人(男31人,女17人)誘騙至家中,在妻子協助下將人殺害,並埋在自家院內。[4]

1985年5月28日起,警方結合失蹤者家屬舉報,拘捕龍治民並對龍治民家展開搜查。6月5日,在龍家廁所東牆下50厘米處,又發現一堆已完全骨化的屍骸。經過整理鑑定,計為4具。是為「1號坑」。警方總共發掘出3個埋屍坑,48具屍體(麥草堆旁2具,化肥袋中1具,1號坑4具,2號坑8具,3號坑33具)。[1] [4]

審判以及執行死刑

[編輯]

在1985年8月30日,中國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對龍治民夫婦提起了公訴。在21天之後(9月20日)商洛地區中級法院判處龍治民夫婦死刑定讞。後來2人因為不服判決,之後就提出了上訴,在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也維持了1審判決。在7天之後(9月27日)2人被執行槍決。

作案動機

[編輯]

醫學專家認為,明顯可見龍的殺人是有其實際目的的,一是謀取財物;二是獲取勞力;三是滿足性要求。到了後期演化為殺人成癮,從殺戮中獲取快感。

後續

[編輯]

2011年年底,《陝西省志·公安志》公開出版,其中公佈了龍治民的照片。[5]

參見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1.0 1.1 解密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龙治民在家连杀48人. 中國警察網. [2019-10-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31). 
  2. ^ 商州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商州市志. 中華書局. 1998. 
  3. ^ 《中國檢察年鑑》編輯部. 中国检察年鉴. 中國檢察出版社. 1989. 
  4. ^ 4.0 4.1 谋杀48人:“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揭秘. 新浪歷史. [2019-10-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31). 
  5. ^ 陝西省志公安志編纂委員會. 陕西省志: 公安志. 第51卷. 陝西人民出版社. 2011. ISBN 7224099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