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各地市面積列表
外觀
本表列出西藏自治區6個地級市及1個地區的土地面積。根據國務院決定,西藏自治區自2007年起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200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據[參 1]。據第二次土地調查數據,全區共有耕地442,967.35公頃(664.45萬畝)。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公佈全區土地面積為120,218,947.91公頃(180,328.42萬畝)[參 2]。
列表
[編輯]行政區 | 面積 (平方公里) |
佔全區比重 (%) |
位次 |
---|---|---|---|
西藏自治區[註 1] | 1,202,189.48 | 佔全國12.523% | 全國第2位 |
拉薩市 | 29,634.01 | 2.47 | 7 |
日喀則市 | 179,902.60 | 14.96 | 3 |
昌都市 | 109,816.98 | 9.13 | 5 |
林芝市 | 114,215.10 | 9.50 | 4 |
山南市 | 79,253.53 | 6.59 | 6 |
那曲市 | 352,192.31 | 29.30 | 1 |
阿里地區 | 337,174.95 | 28.05 | 2 |
註釋
[編輯]來源
[編輯]- ^ 《关于西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西藏自治區統計局、西藏自治區第二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1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07).
- ^ 西藏自治区土地资源概况. 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2019-1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