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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呂姆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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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呂姆條約
《普呂姆條約》簽署後的法蘭克王國
  普羅旺斯
日期855年9月19日
地點許勒
參與者洛泰爾一世
路易二世
洛泰爾二世
普羅旺斯的查理
結果中法蘭克王國被一分為三

《普呂姆條約》(法語:Traité de Prüm)是於855年9月19日,洛泰爾一世(Lothair I)臨終前,與他的三個兒子簽署將其領土中法蘭克王國分配繼承的條約,這也是加洛林帝國簽署的第二份王國分割條約。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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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元830年開始,洛泰爾一世與他的兩個弟弟丕平一世(Pepin I)以及日耳曼人路易(Louis the German)與他們的父親,法蘭克國王虔誠者路易(Louis the Pious)進行了幾次內戰。在虔誠者路易於840年去世後,3位倖存的兒子洛泰爾一世、日耳曼人路易以及禿頭查理(Charles the Bald)為了繼承權又發起了另一場鬥爭。自817年起與父親共治的長子洛泰爾一世宣佈了對整個王國的統治權,但在841年的豐特努瓦戰役英語Battle of Fontenoy (841)中被其弟弟的聯軍擊敗。

最終國王洛泰爾一世不得不臣服於以《斯特拉斯堡誓言》結盟的禿頭查理和日耳曼人路易,他結束了戰鬥並於843年8月與他的兩個弟弟簽署了《凡爾登條約》。條約中,虔誠者路易臨終前的國土被正式分給他的3位在世的兒子:

儘管加洛林王朝的統治者強調王國統一的思想,但分割繼承制英語Partible inheritance造成的王國解體仍在延續。洛泰爾一世的中法蘭克王國被漫長而脆弱的邊界以及不佳的內部信息溝通所困擾着。北部維京人的擴張英語Viking expansion以及南部穆斯林的侵擾都對不穩定的王國造成重創,使其瀕臨瓦解。

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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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年9月19日,已經病入膏肓的洛泰爾一世在許勒的莊園中以《普呂姆條約》將中法蘭克王國分給了兒子們:

  路易二世(Louis II of Italy)分得意大利王國,同時還有神聖羅馬皇帝的頭銜。
  洛泰爾二世(Lothair II)分得弗里斯蘭以及奧斯特拉西亞的一部分(包括法蘭克人在羅馬帝國時期的居住區以及首都亞琛),這片領土此後被稱為洛塔林吉亞王國,1個世紀後被上洛林公國(Upper Lorraine)和下洛林公國(Lower Lorraine)繼承
  普羅旺斯的查理(Charles of Provence)分得普羅旺斯以及勃艮第王國的大部分(除了凡爾登條約中已分給西法蘭克的索恩河以西部分,這部分此後成為勃艮第公國(Duchy of Burgundy)),這片領土此後成為阿爾勒王國(Kingdom of Arles)

洛泰爾一世退位後隱退至位於艾費爾山普呂姆修道院英語Prüm Abbey,並於10天後在此去世。

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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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普羅旺斯的查理和洛泰爾二世分別於863年和869年去世,他們的領土勃艮第和洛塔林吉亞王國於870年再次被東法蘭克王國、西法蘭克王國和意大利王國以《梅爾森條約》瓜分,《普呂姆條約》完全失去效力。

951年奧托一世(Otto I)入侵並征服意大利,迎娶前任國王洛泰爾二世(Lothair II of Italy)的遺孀意大利的雅德蕾德(Adelaide of Italy),並奪得鐵王冠加冕為意大利國王,最終於962年加冕為神聖羅馬皇帝。

《普呂姆條約》被認為是分割繼承制對歐洲最後的影響之一,此後封建制度取而代之成為歐洲王國權力分散的主要原因。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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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爾登條約》(Treaty of Verdun,843)

梅爾森條約》(Treaty of Meerssen,870)

里布蒙條約》(Treaty of Ribemont,880)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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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garet Deanesly. A History of Early Medieval Europe. Taylor & Francis. 1963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