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金川之役
大小金川之役,又稱平定兩金川,是清乾隆年間清軍平定四川西北部大、小金川土司兩次動亂的合稱。
第一次金川之役為乾隆十二年(1747年)大金川安撫司莎羅奔私自進攻明正土司,清廷調兵征討。乾隆十四年(1749年)莎羅奔投降。第二次金川之役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大金川土司索諾木襲殺革布什咱土司色楞敦多布,又幫助小金川土司之子僧格桑侵凌鄂克什、明正等土司。四川官員令其退還土地,大小金川拒不退兵。清廷再次發兵進剿。次年底,清兵攻克小金川官寨美諾(在今阿壩州小金縣美沃鄉)。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兵攻克大金川噶爾崖寨,索諾木出降。
背景
[編輯]清初的金川土司
[編輯]四川西北的嘉絨十八土司,為古代羌、氐等族與吐蕃融合之後裔,漢人稱其為「土番」。明清之際,其地有雜谷(在今阿壩州理縣)、梭磨、丹壩、卓克基、松崗(在今馬爾康縣)、儹拉、鄂克什(在今小金縣)、綽斯甲布(在今金川縣)、革布什咱、布拉克底、巴旺(在今甘孜州丹巴縣)、瓦寺(在今汶川縣)等土司,官府文書稱為「甲壟部」,即藏語「各部落」。
金川之名得自兩條河流,大者藏語名為「促浸」,小者名為「儹拉」,為大渡河上游的兩條主要支流。據傳臨河一帶有金礦,故稱促浸為大金川,儹拉為小金川。[1]金川土司原僅指小金川土司。小金川的哈衣麻衣喇嘛在明代被封為「演化禪師」,世襲土司,隸屬於雜谷安撫司。順治年間,小金川土司吉兒卜細歸降清廷,授「金川演化土司」一職。小金川土司拉木布有一庶子拉旺巴揷,拉旺巴揷之子莎羅奔於康熙六十年(1721年)派土兵隨四川提督岳鍾琪出征,立有軍功。雍正元年(1723年),川陝總督年羹堯奏請授予莎羅奔土司職銜,清廷允准,授莎羅奔為大金川安撫司。此時大金川的勢力已超過小金川,雄踞一方。乾隆以後,官府文書通常將大金川土司稱為「金川」,將原來的金川土司稱為「小金川」。
參考文獻
[編輯]- 《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
- 莊吉發,1982,《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中華書局影印台北故宮叢刊甲種之廿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