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斐波那契封禁
本頁簡而言之:為了少得罪人,管理員以累進方式設置封禁時間長度時可以儘量採用緩和的方法。 |
管理員對一個用戶採取封禁措施時,封禁的時間以多長為好?這個問題在中文維基百科並沒有定論。此論述給出一個對封禁時長設定的建議。
封禁的期間是用來讓人反思的,不是用來讓人鍛煉技能的
[編輯]如果是為了一時阻止一個人的不當行為,為期一天乃至數天的短時間封禁已經足夠。如果認為一個人不可能修正自己的錯誤行為,而這樣的錯誤行為又是社群所不能接受的,那麼永久封禁是對的。
那麼什麼情況下需要封禁不長不短的時間?這裡需要考慮到如果覺得一個人不會改正的,永久封禁就對了。並不存在什麼一個人恰好需要兩周才能夠洗心革面的情況。假使有一個人,他不懂得如何寫條目,連維基百科條目的文體是怎樣的都沒想過,導致條目內容非常爛,甚至還侵權違法,那麼封禁他就對了,問題是要封禁他一個月嗎?不應該。一個人不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才能夠理解自己做錯了事。如果他會反省,一天的封禁足以讓他反省;會反省的人在意識到自己做錯了以後,會主動避免犯同樣的錯誤,所以哪怕只封禁他一天,他也會認真地學習,會要求別人幫他審閱自己的草稿,直至基本掌握寫條目的技能;這樣的人並不會在一天的封禁結束之後就繼續回到條目空間胡來。如果他不會反省,封禁一天還是一年,都不會反省的。
所以其實封禁只需要兩種:永久封禁和短期封禁
[編輯]承上,如果一個人會反省,不論你封禁他一天還是一年還是永久,他都會反省。而如果我們信任中文維基百科社群處理封禁申訴的能力,那麼封禁一天還是不限期,對會反省的人來說區別不大。非要說區別的話,也就是封禁一天顯得更友善一些而已。但如果一個人是讀條目的好維基人,他並不會太在乎這種細枝末節的友善。
如果一個人不會反省,不論你封禁一天還是永久,他都不會改。那麼封禁一天之後還要再封禁。再次封禁的時候封禁多長時間呢?其實永久封禁就OK了。因為這說明上次對此人的勸告無效,此人並未反省。
以上的做法有什麼問題?
[編輯]如果維基百科人都會反省自己,對條目負責任,那麼封禁時長其實不重要。現實是很多中文維基百科人連讀個條目都能要他的命,他們來維基百科就是為了宣傳自己的想法或者刷存在感、假裝忙碌的。對這些人來說,如果封禁一兩天,不耽誤他們做宣傳或者刷存在感,那麼他們也不會在乎;如果封禁得久了,他們就會喊冤叫屈、編造故事、詭辯推搪、反咬一口,讓處理問題的管理員感到麻煩。
這時候就需要一套讓胡攪蠻纏者也基本能接受的封禁時長準則了。
封禁時長如何設定:斐波那契數列
[編輯]設定封禁時長的方法,長久以來常見的是首次封禁1到3天,再犯提升到兩周左右,再犯的話一個到三個月,再犯的話永久封禁之類的。這種做法表面上看來給了人改正的機會,但如前所述,不反省的人並不會改正。如果這樣的人沒有使用傀儡繞開封禁,那麼在被封禁的期間他只會變得更狡猾、更有耐心,有更強的給維基百科製造麻煩的能力。
雖然理論上對於這種來維基百科社群就不是在建設維基百科的人,果斷地永久封禁就好,但考慮到管理員可能會被報復,社群里眾多的本來應該滾蛋的假維基人會甚至可能倚仗人多勢眾把管理員解任掉,管理員也應該無奈地保護自己。這不是裝傻充愣,這只是對糞坑一樣的社群的一種適應和妥協。
因此可以考慮使用斐波那契數列式的封禁時長。簡言之,第一次封禁只需要1到數日,每次再犯的時候封禁日數就是上次的1.618倍。這樣做的話,雖然不能夠有效地阻止那些不會反省的人的錯誤行為,但至少第一看起來很寬仁,第二做操作的管理員可以推說自己已經選擇了最溫和的封禁長度,就不會因為封禁長度遭到報復了。
假使第一次封禁一天,那麼前10次封禁的日數會是:1、2、3、5、8、13、21、34、55、89日。而且這種做法有個奇妙的結果就是不會有永久封禁,但是可以有28,657天的封禁。
嗯?這個論述真的不是在說反話諷刺嗎?
[編輯]不是。這個論述是很嚴肅的論述。既然中文維基百科是個糞坑,就要針對糞坑的情況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