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王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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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彬彬曾於2017年7月7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新條目推薦討論
- 哪一名中國學者因指控清華大學教授汪暉的一篇博士論文涉及抄襲而掀起學術界爭議?
- (+)支持,符合DYK標準。--Alexchris(留言) 2017年7月1日 (六) 15:36 (UTC)
- (+)支持:符合DYK標準。--Fayhoo(留言) 2017年7月1日 (六) 15:58 (UTC)
- (+)支持:符合標準,歡迎前去貢獻Wikipedia:基礎條目/擴展之元維基版本--B2322858(留言) 2017年7月1日 (六) 21:42 (UTC)
- (+)支持:符合標準。--ICOCAで行こか?/なんでやねん! 2017年7月2日 (日) 02:22 (UTC)
- (+)支持,符合標準。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17年7月2日 (日) 12:28 (UTC)
如何分拆條目時依授權協議標示來源
[編輯]
我創建了汪暉涉嫌抄襲事件條目後,該條目被要求版權驗證,理由是分拆條目未依授權協議標示來源(王彬彬)。
1. 汪暉涉嫌抄襲事件這一條目最初發布的內容是我自己撰寫的,不存在版權問題。我在新條目發布之後,才發現王彬彬中存在大量與該事件有關的內容,隨後才決定將這部分內容併入汪暉涉嫌抄襲事件,由此出現版權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應該回退我所做的編輯,而不是直接進行整個條目的版權驗證?
2. 如何「依授權協議標示來源」?--Zelin Cham(留言) 2023年1月11日 (三) 15:48 (UTC)
- 對於站內搬運問題,我從前一向用編輯摘要標識,但今日卻未查到相關規定,不知如何標識。我從前寫過汪暉事件條目,後自覺原創研究成分過重而提刪,如您需要,可在WP:AR申請查詢(已刪百科應該有存檔)。--Fire Ice 2023年1月11日 (三) 16:07 (UTC)
- 我現在建立draft:汪暉涉嫌抄襲事件,搬運原內容,發布時在編輯摘要標識,是否就算依授權協議表示來源了--Zelin Cham(留言) 2023年1月11日 (三) 16:19 (UTC)
- 我認為copied已經夠了。但是此事尚無規定,因為維基百科:在維基百科內複製內容並非指引。如您着急,可找活躍的管理員處理。--Fire Ice 2023年1月11日 (三) 16:28 (UTC)
- 我現在建立draft:汪暉涉嫌抄襲事件,搬運原內容,發布時在編輯摘要標識,是否就算依授權協議表示來源了--Zelin Cham(留言) 2023年1月11日 (三) 16:19 (UTC)
- 複製粘貼移動可直接使用{{copied}}在討論頁自我提及。看來閣下已完成。--PexEric 💬|📝 2023年1月19日 (四) 05:5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