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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濬 (18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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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濬

黃濬(1890年—1937年8月26日),另有一名浚,字哲維,號秋岳,室名「花隨人聖庵」。原籍為清治時期福建台灣省台北府新竹縣人,中華民國文官、詩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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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濬自幼生於台灣清治時期相當少見的科舉士大夫家族,其父黃彥鴻曾參加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年科舉,並登上金榜二甲賜進士出身85名,官至軍機章京行走。因此在幼時耳濡目染之下,養成深厚的古典文字功力。少負才名,四歲識字 ,七歲能詩,九歲便可懸腕作擘窠大字,甚有「神童」之譽。

後因清廷於甲午戰爭中戰敗,於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割讓台灣暨澎湖群島。而清日馬關條約第五條明定:割讓土地內居民能任聽其遷移界外與變賣資產,唯條約批准2年後該地的居民酌宜視為日本臣民。於是黃濬便與其家族內遷至福建省福州定居。未來若順利跟隨其父中舉,亦是一名科舉菁英。但好景不常,清廷自光緒三十年(1904年)舉辦甲辰年恩科科舉之後,科舉制度正式廢除,黃濬亦就此失去就制度下的晉升之階。於是在十五歲(1902年)時到北京,就讀於京師譯學館

因其年少聰慧,頗受在京的陳寶琛嚴復林紓等福建同鄉父執所賞識。其後,他又以才名受知於當時的政界巨擘梁啟超 ,並與詩壇領袖樊增祥陳三立傅增湘羅癭公,以及書畫俊彥,文人學士,如楊度陳師曾張大千徐志摩況周頤等時相往還。黃秋岳工詩文 ,汪國垣《光宣詩壇點將錄》,陳衍《石遺室詩話》對黃都有很高的評價,使得他才名遠播,齊如山也稱其為黃老師,羅癭公視其後生可畏。福建一批才子中,其中一個叫梁鴻志 ,他誰都看不起,卻獨佩服黃秋岳。另外,黃濬與梅蘭芳亦是交遊甚多,甚至於還幫梅蘭芳排戲編劇、處理文牘。梅蘭芳在演霸王別姬時,黃秋岳把那段歷史給他講透,虞姬的性格也就悟出來了,演起來得心應手,並成一代名角。

從譯學館畢業後,清廷授以七品章京銜,分發至郵傳部任職。後到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先後在陸軍部、交通部、財政部任秘書、僉事、參事及國務院參議。北洋政府覆滅後,蟄居京華,一度出任《京報》主筆。上世紀三十年代前後,黃濬以其在掌故,考據方面的厚實學養,在《中央時事周報》雜志連載其筆記體文章,後成《花隨人聖盦摭憶》一書。該書對晚清以迄民國諸多大事如甲午戰爭,戊戌變法洋務運動洪憲稱帝張勳復辟均有涉及。內容廣博,雜采時人文集,筆記,書玌,公牘,密電,且因其特殊身份,及多自身經歷,耳聞目睹,加之議論不凡及文筆優美,讀之有味,被認為民國筆記中罕有此功力者,頗受史學家陳寅恪青睞,及時人推薦,咸認為此書是一流筆記著作兼史料價值極高。

1935年,黃濬得到福建同鄉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的援引,由北京南下,在南京政府任行政院高級機要秘書。其時在日本駐南京總領事須磨彌吉郎,是個中國通,向以靠攏軍部,及強調對華執武力威脅而閒名 。看準黃濬以名士自居,經常出入夫子廟為歌女捧場,加以妻妾兩房,妾叫梁翠芬,是北京八大胡同的第一名妓,入不敷之,錢絕對是不夠花費。須磨彌吉郎最初以請教漢詩為名接近黃秋岳,施以小恩小惠加以收買,使其按時提供行政院的有關情報(後來黃濬的姨太太梁翠芬親口証實其為了金錢出賣情報與日方事,黃與敵方互通消息的方式,是在飯館裏見面,各自吃飯,互不講話,飯完後,便把對方掛在衣帽鈎上的帽子拿走,情報就藏在帽子的內沿裏)。

1937年7月27日,國民政府海軍部長陳紹寬奉命在行政院會議上提出報告,將實施在長江江陰段沉船以封鎖航道的計劃(江陰封鎖),使長江之大日本帝國海軍艦船無法逃脫。時任行政院簡任秘書的黃濬當日擔任行政院會議記錄,當晚即將此事透露給日本間諜,消息於是泄露,使漢口一帶日艦、日僑先期退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嚴令徹查。特警二隊隊長丁克勤分析黃濬嫌疑最大,後為谷正倫利用黃濬家的女僕蓮花所破獲。

1937年8月26日,黃濬以叛國罪被處以死刑,公開處決,同死者還有其長子黃晟及同黨十餘人。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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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著有《壺舟筆記》、《花隨人聖盦摭憶》,其中《花隨人聖盦摭憶》原是黃生前在《中央時事周報》雜誌上連載的筆記體文章,後來在1943年由掌故學家瞿兌之在北平將其輯錄成書,共423篇,達45萬言[1]

黃濬與梁鴻志同為陳衍的得意門生,以「才氣橫溢,詩工尤深」知名,著有《聆風簃詩》存世。汪辟疆《光宣以來詩壇旁記》中稱"黃秋岳如凝妝中婦,儀態萬方"。陳寅恪亦盛讚黃濬《大覺寺杏林》詩中「絕艷似憐前度意,繁枝猶待後遊人」。

陳寅恪為《花隨人聖盦摭憶》題詩:「世亂佳人還作賊,劫終殘帙幸余灰。」[2]

江陰封鎖洩密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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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說透過日本駐南京總領事須磨彌吉郎所獲得情報。[3]
  • 有關江陰要塞封鎖線洩密一案,依據名記者兼作家曹聚仁,在其撰寫的時評文章《也談黃秋岳》一文中,他認為:「黃濬先生以文士散漫習氣,終於替日方做情報工作,那是事實。但做情報工作,乃是他做中央政治會議秘書的時期。他實在很懶,只是把政治會議的決議案原封不動地交給日本使舘。這樣,日本方面所公布的有關國民政府的政治會議決議案,和南京方面一樣迅速,引起了國民政府當局的懷疑。經過偵察,知道和黃濬的秘書工作有關。因此,1935年春天,便把黃濬從中央政治會議的秘書的職位上調開,他就失去了參與機密的機會了 。」又說:「1937年8月間 ,日方已有在沿海作戰的計劃,因此,把他們在長江的海軍集中到長江下游來。他們的軍艦下駛,比國軍沉船封江早一星期,所以用不着黃濬父子來送情報的 。到了今天,還說黃濬父子出賣長江封鎖計劃,也就等於說九一八之夕,張學良還陪着胡蝶跳舞一樣,不合事實。」[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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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民国“肃奸”的一大疑案. 光明網;原刊《中華讀書報》,2002年3月20日
  2. ^ 陳寅恪復題短跋於其後:"秋岳坐漢奸罪死,世人皆曰可殺。然今日取其書觀之,則援引廣博,論斷精確,近來談清代掌故諸著作中,實稱上品,未可以人廢言也。"
  3. ^ 黃濬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4. ^ 民国“肃奸”的一大疑案. 光明網;原刊《中華讀書報》,200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