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紐約州最高法院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紐約最高法院司法區劃分

紐約州最高法院(英語:Supreme Court of the State of New York)是紐約州法院系統中的初審法院[1][2],共分為13個司法區,紐約市五個各為一個司法區,長島另為一個司法區,紐約上州則分為7個司法區。紐約州62個各郡都設有分院,較小的郡可能跟其他郡共用一個法院。

司法區

[編輯]
司法區

1

紐約郡

2

國王郡

3

阿伯尼郡哥倫比亞郡格林郡壬色列郡斯科哈里郡沙利文郡阿爾斯特縣

4

柯林頓郡艾塞克斯郡富蘭克林郡富爾頓郡漢密爾頓郡蒙哥馬利郡薩拉托加郡斯克內塔第縣聖老楞佐縣沃倫郡華盛頓郡

5

赫基默郡傑佛遜郡劉易斯郡奧奈達郡奧農達加縣奧斯威戈郡

6

布魯姆郡希芒郡希南戈縣科特蘭郡德拉瓦郡麥迪遜郡奧齊戈郡斯凱勒郡泰奧加郡湯普金斯郡

7

卡尤加縣利文斯頓郡門羅郡安大略郡瑟內卡郡斯托本郡韋恩郡耶芝郡

8

亞利加尼縣卡特羅格斯郡學托擴縣伊利郡傑納西郡尼加拉郡奧爾良郡懷俄明郡

9

杜且斯郡奧蘭治郡普特南郡羅克蘭郡西徹斯特郡

10

拿索郡沙福郡

11

皇后郡

12

布朗克斯郡

13

里奇蒙郡

法官

[編輯]

紐約最高法院的法官由選舉產生,任期14年。

參考

[編輯]
  1. ^ 2008年选民指南. 司法競選道德中心. [2013-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 ^ 黃長營. 纽约州法院系统. 中國法院網. [2013-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22). 

延伸閲讀

[編輯]

參閱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