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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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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憲國大會場
南京國民大會堂側的國民大會牌坊
行憲國大時的國大會堂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是中華民國國民大會成立後所召開的第一次例行會議,於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3月29日—5月1日在南京國民大會堂舉行,主要內容為按照中華民國憲法選舉第一任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該次會議與兩年前的制憲國民大會,是國民大會僅有兩次在中國大陸舉行的會議,以後國民大會的歷次會議均在臺北市中山樓舉行。

制憲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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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憲國民大會中華民國為了完成制定《中華民國憲法》而召開的會議,會議舉行時間地點為1946年的南京國民大會堂。該會議代表由民選和遴選方式產生,其主要參與政黨為中國國民黨中國青年黨中國民主社會黨。因中國共產黨中國民主同盟(除民社黨外)拒絕參加制憲國大,並拒絕承認其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使得這次大會的地位和對這次大會的評價在後來的政治格局下爭議較大。

代表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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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憲法實施之準備程序》,憲法公布後,國民政府應依照憲法之規定,於三個月內制定並公布關於國民大會之組織,國民大會代表之選舉、罷免之法律。又規定,依照本憲法產生之國民大會代表、首屆立法委員與監察委員之選舉,應於各有關選舉法公布後六個月內完成之。

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情況[1]
代表類別 法定人數 選出人數 其中婦女人數
縣市區域選舉 2177 2141 40
蒙古各盟旗 57 57 6
西藏 40 39 3
邊疆地區各民族 34 34 2
海外僑胞 65 22 1
職業團體 地方性 216 216 24
全國性 271 268 50
婦女團體 地方性 148 147 147
全國性 20 20 20
內地生活習慣特殊之國民 17 17 0
總計 3045 2961 293

1947年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為中華民國建國以來首次舉行的國會議員直接選舉,各省分別於1947年11月21日至23日舉行。該次選舉原定與第一屆立法委員直接選舉同時在10月進行,但國共內戰致使鐵路破壞、交通不便,使得選舉推遲[2],最終國民大會代表普選略微提前於立法委員普選而在11月首先舉行。本次直選和立法委員直選使得中國第一次出現4.61億人民[3]直接授權產生的代議機構,從而使得中國成為當時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民主國家

由於國共內戰等因素,此次國大代表與立法委員選舉也是迄今為止唯一的一次遍及台灣海峽兩岸的國會直選[註 1]

迄11月23日,各地大選順利完成,經過情形良好,得到國內外的普遍讚譽[4]。當時上海南京重慶天津西安瀋陽等各大城市中,媒體集中報導此次選舉的過程,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也親自觀看選舉過程,並評價說:「以美國人眼光看中國大選,難免有不能盡如人意之處。但此事之教育價值,實無法估計。中國經此一開端,即正式步入民主大道,對於國家之民主建設,必當發生至佳之影響」[5]

大會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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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3月29日,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於南京國民大會堂舉行開幕典禮,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致詞。4月5日,大會預備會議選舉85名代表組成主席團,分組輪流主持會議。4月6日,第一次大會依主席團提報,通過洪蘭友國民大會秘書長劉東巖崔心一為副秘書長[6]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主席(85人)[6]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主席(85人)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1 于右任 陝西三原 2 谷正綱 貴州安順 3 張鈁 河南新安 4 白雲梯 蒙古盟旗(昭烏達盟) 5 徐傅霖 廣東和平
11 李宗黃 雲南鶴慶 12 何成濬 湖北隨縣 13 孫亞夫 江蘇六合 14 張伯謹 河北行唐 15 楊聲 西康天全
21 陳聯芬 福建南安 22 程文熙 河南開封 23 賀衷寒 湖南嶽陽 24 田崑山 甘肅涇川 25 穆提義 新疆吐魯番
31 水梓 甘肅榆中 32 梁敦厚 山西定襄 33 馬紹武 回民 34 潘公展 上海市 35 劉峙 江西吉安
41 賈景德 山西沁水 42 朱家驊 教育團體 43 杜月笙 上海市 44 武鏞 察哈爾懷安 45 周鍾嶽 雲南劍川
51 王寵惠 廣東東莞 52 胡靖安 江西靖安 53 馬超俊 廣州市工會 54 王世傑 湖北崇陽 55 李文範 廣東南海
61 土丹桑布 西藏地方 62 陳式銳 福建同安 63 梅友卓 僑選第二區 64 方覺慧 湖北蘄春 65 張希文 河北省婦女
71 夏勤 江蘇泰縣 72 吳煥章 嫩江大賚 73 魏元光 河北南樂 74 于斌 黑龍江海倫 75 張蔭梧 河北博野
81 張維翰 雲南大關 82 錢大鈞 上海市 83 顧毓琇 教育團體 84 高巍 農業團體 85 張伯苓 天津市
第六組 第七組 第八組 第九組 第十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6 徐堪 四川三台 7 秦德純 山東沂水 8 白崇禧 廣西桂林市 9 馬文車 浙江東陽 10 余家菊 湖北黃陂
16 左舜生 農業團體 17 于學忠 山東蓬萊 18 王星舟 遼寧海城 19 何應欽 貴州貴陽市 20 陳啓天 上海市
26 甘乃光 廣西岑溪 27 何魯之 教育團體 28 馬鴻逵 回民 29 程潛 湖南醴陵 30 張振鷺 遼北開原
36 劉士毅 江西都昌 37 薛篤弼 山西解縣 38 蘇珽 綏遠涼城 39 王民寧 臺灣臺北 40 吳忠信 安徽合肥
46 溥儒 滿族 47 杜聿明 陝西米脂 48 李仲陽 四川郫縣 49 薛岳 廣東樂昌 50 沈慧蓮 全國性婦女團體
56 胡適 教育團體 57 張群 四川華陽 58 黃季陸 四川敘永 59 許惠東 北平市 60 戴傳賢 浙江吳興
66 水祥雲 上海市工會 67 吳敬恆 江蘇武進 68 葉秀峰 江蘇江都 69 王雲五 工礦團體 70 王曉籟 商業團體
76 胡伯翰 河北新海設治局 77 曾寶蓀 湖南湘鄉 78 馮有真 新聞記者 79 李士珍 浙江寧海 80 陳裕光 南京市

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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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員戡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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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於1947年12月25日正式頒布了《中華民國憲法》,但在抗日戰爭剛結束的同時,中國共產黨軍隊的勢力逐漸擴大。於是蔣介石在7月4日向南京國民政府第六次「國務會議」提交了「厲行全國總動員,以戡共匪叛亂」的動員令,並於次日公佈,從此全國進入了「動員戡亂時期」。

1948年4月,召開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為擴大蔣中正的總統權力,許多國大代表提議要修改剛剛生效不到4個月的《憲法》。但修改《憲法》又怕失掉民心,磋商的結果認為最好的辦法莫過於「為於暫不變《憲法》的範圍內,予政府以臨時應變之權力」。於是張群王世傑等721名國大代表聯名提出了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一案。於宣告動員戡亂期間,就國家實施緊急權之程序給予特別之規定,使之不受《憲法》本文規定之限制。4月18日,大會正式通過該案,並於5月10日實行,並規定有效期為兩年半。

總統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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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公開唱票
計票板

194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為中華民國政府舉行的首次全國性的總統選舉,選舉方式由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以下簡稱國大代表)參與投票的間接選舉。該選舉於1948年4月20日投票,選舉地點則是在南京市國民大會堂副總統選舉雖同時進行,不過與總統選舉分開計票,且並無與總統一起搭檔的選舉制度設計。

該選舉採差額選舉,且是首輪得票必需超過半數以上才能當選的絕對多數選舉。在總統選舉方面,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蔣中正以2430票的懸殊比數擊敗獲得269票的同黨對手居正(被蔣中正要求參與選舉作為候選人),以將近八成的高得票率當選行憲後的首任中華民國總統。不過,蔣中正雖如預期的順利當選,但是蔣所囑意的副總統候選人、孫中山長子孫科並未獲得當選。在經過四輪投票後,孫科以1295票比1438票敗給了桂系軍人所擁護的李宗仁。不久,選舉中當選總統的蔣介石於同年5月20日在南京總統府宣誓就職,不過蔣中正任期未滿一年則因國共內戰因素被迫放棄職位而「下野」,但仍掌握國民黨和中華民國國軍的領導權。

因為國共內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等因素,該次選舉不但是中華民國目前於全中國唯一一次舉行的總統大選,也是目前唯一一次選民範圍跨越兩岸的多候選人總統民主選舉。

候選人 政黨 得票 當選
票數 得票率
總統 蔣中正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2,430 90.03% 當選
居正 269 9.97%
副總統 李宗仁 1,438 52.62% 當選
孫科 1,295 47.38%

組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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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5月,立法院集會,選舉孫科立法院院長監察院集會,選舉于右任監察院院長。第一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召集行政院,任命翁文灝行政院院長中華民國政府正式組建,國民政府走入歷史。

與此同時,國民參政會結束運作。

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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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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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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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籌備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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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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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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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幕盛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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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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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次大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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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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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統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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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統競選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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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仁當選副總統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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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送當選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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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閉幕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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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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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新聞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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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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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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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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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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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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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後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除縣、鄉鎮人大代表採取直接選舉外,其他各級人大代表經由下一級人大間接選舉產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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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國民大會實錄》,國民大會秘書處,1948年
  2. ^ 朱宗震等. 中华民国史第三编,第六卷. 中華書局. ISBN 7101020186 (中文(簡體)). 
  3. ^ China's Population Reaches 461,000,000 [中國人口達到4億六千一百萬]. The Washington Post (1877-1954). 1947年10月22日: 2 (1頁) (英語). 
  4. ^ The First Election for Assembly Representative in China. 紐約時報. 1947年11月23日 (英語). 
  5. ^ 1947年11月24日《中央日報》第二版
  6. ^ 6.0 6.1 國民大會歷次會議實錄. [2020-09-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1).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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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中央國家機構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復會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國會
(國民大會以及立法院)
(中共和民主黨派拒絕參加,不承認其合法性)

1947年12月25日-2005年6月7日
繼任:
立法院
前任:
國民政府
中華民國 中國大陸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中共和民主黨派拒絕參加,不承認其合法性)

1947年12月25日-1949年9月21日
繼任: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體會議
(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