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房山
外觀
爐房山(佤語:Bang Moi[1]或Lu Fang[2]:1176)是位於緬甸佤邦富邦縣南鄧區爐房鄉的一座山,同時是佤邦318旅部駐地。該山位於中緬邊界處,歷史上曾屬於中緬南段未定界,後劃歸緬甸。
地理
[編輯]爐房山,面積15平方公里,位於阿佤山區[3]:109。歷史上地處佤族班老、永邦、班洪部落的交界處,清初是班老轄地,清末民初為班洪轄地[4]:134,今在佤邦富邦縣南鄧區中緬邊界處,早期認為爐房就是原茂隆銀廠故址,而茂隆銀廠實位在今滄源縣芒卡鎮湖廣村內[5]:907。
歷史
[編輯]1929年,雲南省農礦廳長繆雲台委託的工程師在爐房地區發現銀礦[6]:78。1933年初,富滇銀行李景森在班洪調查礦物時自行與班洪王簽訂了開發爐房銀礦的合同[7]:22。與此同時,英國方面也對爐房銀礦產生興趣[7]:25。1933年末,英緬政府派出礦業工程師和武裝護衛前往爐房探查礦產,與當地班洪、班老等部落爆發衝突,是為「班洪事件」,李占賢「雲南西南邊防民眾義勇軍」參與戰鬥後英軍處於不利地位,遂向國民政府提出交涉,戰爭被轉入外交途徑解決[5]:651,中國將事件交給國際聯盟裁定[8]:195。
1941年中英劃定「一九四一年線」,爐房歸屬緬甸[9]:79,同時中國爭取到了投資爐房山脊東側3到6英里範圍內任何英方礦業公司資本占比不超過49%的權利[8]:195。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一度否認「一九四一年線」的合法性,最終在略微改線的前提下承認其作為中緬國界[10]:4。1960年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緬甸聯邦政府關於兩國邊界問題的協定》第三條中,中國聲明放棄參加經營爐房礦產企業的權利[11]。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Lox Vax Phuk Lai Toe: Dee Bleeh 佤缅佤汉佤英词典 (PDF). : 693.
- ^ 王敬騮 (編). 佤汉大词典. 昆明: 雲南民族出版社. 2014. ISBN 978-7-5367-6031-8.
- ^ 朱昭華. 从班洪事件到中缅“1941年线”的划定. 《中國邊疆史地研究》. 2006, 16 (2): 108–115,150. doi:10.3969/j.issn.1002-6800.2006.02.015.
- ^ 楊寶康. 论中缅南段边界问题与班洪事件. 《雲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3, 35 (2): 133–136. doi:10.3969/j.issn.1000-5110.2003.02.031.
- ^ 5.0 5.1 李明富主編; 滄源佤族自治縣地方志編撰委員會. 《沧源佤族自治县志》. 昆明: 雲南民族出版社. 1998年12月. ISBN 7-5367-1498-X.
- ^ 謝本書. 从片马事件到班洪事件——中缅边界历史沿革问题. 《雲南社會科學》. 2000, (4): 72–81. doi:10.3969/j.issn.1000-8691.2000.04.012.
- ^ 7.0 7.1 陳力. 班洪事件新论:以南京政府的应变和佤族的民族认同为视角. 《廣東技術師範學院學報》. 2015, 36 (12): 17–28. doi:10.13408/j.cnki.gjsxb.2015.12.003.
- ^ 8.0 8.1 Bruce Elleman; Stephen Kotkin; Clive Schofield. 《Beijing's Power and China's Borders: Twenty Neighbors in Asia》. New York: Routledge. 2013. ISBN 978-1-317-51565-4.
- ^ 王善中. 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 《中國邊疆史地研究》. 1997, (1): 78–84.
- ^ 朱昭華.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中国处理边界争端的原则与实践. 《蘇州科技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2, 29 (5).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 維基文庫. 1960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