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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牌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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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牌計分橋牌的計分方式,主要分為兩大類:複式橋牌盤式橋牌。兩者的計分方式有許多共同的地方,只在分數累加的方式上有差異。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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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如果合約做成時,得分包括以下列部分:

  • 牌磴分數:視定約的線位及花色而定
  • 超磴分數:視超過線位的磴數及合約花色而定
  • 獎分
    • 線位獎分
      • 未成局獎分:做成未成局定約時的獎分
      • 成局獎分:做成成局合約時的獎分
      • 滿貫獎分:做成滿貫合約時的獎分
    • 賭倍獎分再加倍獎分:做成被賭倍合約或被再加倍定約時的獎分

如果合約沒有作成,則防守方可以得到分數:

  • 罰分:視不足的磴數而定

牌墩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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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墩分數視合約的線位、花色(分為高花、低花、無王)、是否被賭倍/再賭倍影響。

花色 每墩分數 (未賭倍)
無王 30,第一墩40分
高花 (黑桃及紅心) 30
低花 (方塊及梅花) 20

如果合約被賭倍或再賭倍,則牌墩分數分別乘2和乘4

線位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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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位獎分共有四種:部分合約、成局、小滿貫及大滿貫。任何牌磴分數100分以上的合約都是成局合約,舉例來說,3NT、4、4♠、5♣、5、被賭倍的2NT及被再賭倍的1都是成局合約。部分合約指的是牌磴分數不足以成局的合約。成局及滿貫的獎分視有局、無局而定。

線位 無身價 有身價
部分合約 50 50
成局 300 500
小滿貫 500 750
大滿貫 1000 1500

這些部分合約和成局的獎分計算方式都是應用在複式橋牌的。在盤式橋牌中,每盤結束時會以另一種方式計算線位獎分。

滿貫合約同時也是成局合約,所以當滿貫合約作成時。滿貫及成局獎分都會被加上,但其他線位的獎分不會被累加。

賭倍及再賭倍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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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再)賭倍的合約做成時,除了牌磴獎分、線位獎分可能增加外,另外還有一筆額外的獎分。賭倍做成的合約額外加50分,再賭倍做成的合約額外加100分。

超磴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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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莊家不但做成合約,且取得超磴時,除非合約有被(再)賭倍過,否則高花及無王合約每個超磴可多得30分,低花合約每個超磴可多得20分 (相當於墩分) 。被(再)賭倍合約的得分可見於下表:

  無身價 有身價
被賭倍 100 200
被再賭倍 200 400

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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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合約被擊垮時,不管合約的線位及花色,擊垮合約的一對會獲得罰分。罰分是依據不足的磴數、是否被(再)賭倍以及身價狀況而定:

不足磴數 無身價 有身價
未賭倍 被賭倍 被再賭倍 未賭倍 被賭倍 被再賭倍
第一磴 50 100 200 100 200 400
第二、三磴 200 400 300 600
第四磴以上 300 600 300 600

若合約未被賭倍,有身價時每不足一磴輸100分,無身價時輸50分。當合約倍(再)賭倍時,有身價不足n (n≥2)磴的罰分與無身價不足n+1磴的罰分相同。例如,合約被賭倍、無身價不足4磴,罰分為(100+200+200+300) = 800。而合約被賭倍、有身價不足3磴,罰分亦為(200+300+300) = 800。

複式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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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複式橋牌中,所有種類的得分都直接被加總起來。下表是一些範例:

合約 取得磴數 身價 牌磴分數 線位獎分 (再)賭倍獎分 超磴分數 罰分 總和
2 8 (合約做成) 任何 2×30 = 60 50 - - - 110
2被賭倍 8 (合約做成) 2×(2×30) = 120 300 50 - - 470
3NT 11 (合約超2墩) 40+(2×30) = 100 500 - 2×30 - 660
1被賭倍 8 (合約超1墩) 2×(1×20) = 40 50 50 1×100 - 240
5♠再賭倍 12 (合約超1墩) 4×(5×30) = 600 500 100 1×400 - 1600
6NT 13 (合約超1墩) 40+(5×30) = 190 300 + 500 - 30 - 1020
4 7 (合約被擊垮3墩) - - - - 3×-50 –150
4被賭倍 7 (合約被擊垮3墩) - - - - -100+(2×-200) –500
4被賭倍 7 (合約被擊垮3墩) - - - - -200+(2×-300) –800
註:部分合約做成時,任何身價的得分都相同。

盤式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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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式橋牌也使用上列的牌磴分、獎分及罰分的計分方式,不同之處是盤式將分數分為兩類:

  1. 在線之下: 牌磴分數
  2. 在線之上: 滿貫獎分、超磴分數、罰分。部分合約獎分及成局獎分不會被加進去。然而,在每盤結束時會結算另一種形式的成局獎分,有身價時得700分,無身價時得500分。細節請查閱盤式橋牌
譯註: 是指盤式橋牌的計分表上的一條水平線。

此外,當主打方持有某些特定大牌時,會得到額外的獎分:

  • 將牌的五張大牌(A,K,Q,J,10)中有四張時,得100分
  • 王牌的五張大牌(A,K,Q,J,10)全部拿到時,得150分
  • 無王合約中拿到四張A時,得150分

近年計分方式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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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較舊的橋牌書輯上,可以看到從前的計分方式與現在不同。

1987年,世界橋牌聯會(World Bridge Federation)對橋牌的複式計分方式做出了下列的改變。並且在1993年也對盤式橋牌做了改變(然而,對盤式橋手來說,只要使用彼此同意的計分方式就可以了)。

  • 無身價時,被賭倍合約倒約時的罰分,從前是第一磴100分,第二磴後每磴200分。做出這項改變,是由原本的規則中,於對於大滿貫的犧牲叫太容易了。一個有高花身價大滿貫合約得分為2210分,如果敵方在七線犧牲,不足11磴,也僅失2100分,是一個合理的犧牲。
  • 此外,再賭倍成約的獎分由50分變為100分。這使得五線低花合約,若經再賭倍而得一超磴的分數,會超過未經賭倍的小滿貫分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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