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用臣(?—1100年),北宋宦官,字正卿,開封府人。
宋用臣以父蔭供職內省。宋神宗時,興建東、西府、築京城,建尚書省、太學,立原廟,導洛水通汴河,這些大工程,都是宋用臣掌理。官至登州防禦使、加宣政使。宋哲宗元祐初年,降為皇城使,貶謫為監滁州、太平州酒稅。與王中正、李憲、石得一被舊黨視為「四凶」。元祐四年(1089年),主管靈仙觀。紹聖初年,召為內侍押班,宋徽宗即位,轉任蔡州觀察使、入內副都知。為永泰陵修奉鈐轄,卒贈安化軍節度使,諡號僖敏。
[在維基數據編輯]
- 《宋史·卷467》,出自脫脫《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