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國家教育哲理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國家教育哲理(馬來語:Falsafah Pendidikan Kebangsaan),或稱國家教育哲學國民教育哲學,馬來西亞已實施的教育政策。基於國民教育理念,每項教育活動的舉辦都是為了實現國家教育哲學的主要本質,即在身體情感精神智力社會方面培養平衡的人。這一理念是由教育專家於 1988 年制定的。[1]

國家教育哲理

[編輯]

在馬來西亞,教育是一項持續性的事業,它致力於全面及綜合地發展個人之潛質。在信奉及遵從上蒼的基礎上,塑造一個在智力、情感、心理與生理方面都能平衡與和諧的人。其目標在於造就具有豐富的學識、積極的態度、崇高的品德、責任感,並有能力達致個人幸福的大馬公民,從而為社會與國家的和諧與繁榮作出貢獻。

教師教育哲理

[編輯]

高尚、進取、科學的教師,願意維護國家的抱負,維護國家的文化遺產,確保個人發展,維護團結、民主、進步和紀律的社會。

伊斯蘭教育哲學

[編輯]

伊斯蘭教育是不斷努力傳授基於《古蘭經》《聖訓》的伊斯蘭教知識、技能和欣賞,以形成作為上帝的僕人應有的態度、技能、個性和人生觀,有責任發展自己、社會、環境與國家,以求今世之善,來世之永福。

參考

[編輯]
  1. ^ Mohd Fathi bin Adnan, Rohana bt. Hamzah, Amirmudin bin Udin. Implikasi Falsafah Pendidikan Kebangsaan dalam Pendidikan Teknik dan Vokasional di Malaysia (PDF). Universiti Teknologi Malaysia. 2011 [26 Jun 2014].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