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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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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融團契希臘語κοινωνία羅馬化Koinonia,源於字根ξύν,舊約 Lev6:2 בתשׂומת (字根שׂים)七十士譯本譯作此字;英語:fellowshipcommunion),即夥伴關係,源自《聖經》的「相交」一詞,意思為相互交往、分享和建立關係,是指之間、以及神與基督徒之間的親密關係。「團契」在現代中文常用作基督教、特別是新教特定聚會的名稱,其旨在增進基督徒和慕道友共同追求信仰信心和相互分享、幫助的集體情誼。因而廣義的團契也可指教會和其它形式的基督徒聚會。團契生活是基督徒最基本的和非常重要的教會生活,所以團契也稱基督徒團契。天主教會則多譯做「共融」,特別用來指在基督內聯合在一起的行為與活動[1]

聖經中的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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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和合本聖經中沒有「團契」這個詞,其在英文聖經中對應的詞通常為「fellowship」。在舊約聖經中,fellowship offerings(如英文NIV版聖經)就是平安祭,其特點是祭物人人都要吃,上帝也與人共同分享。平安祭是一種上帝與人相交的聚餐,所以也稱「相交祭」或「團契祭」。

新約聖經原文(希臘文)的「κοινωνία」一詞,在和合本聖經中對應的翻譯為交接、得分、相通、感動、交通、一同等有共同分享、相交的意思的詞語。和合本聖經中出現過很多「相交」,例如:

  • 那藉着律例架弄殘害,在位上行奸惡的,豈能與你相交嗎?(94:20)
    • 英文:Shall the throne of iniquity have fellowship with thee, which frameth mischief by a law? (Psalms 94:20)
  •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一1:3)
    • 英文:We proclaim to you what we have seen and heard, so that you also may have fellowship with us. And our fellowship is with the Father and with his Son, Jesus Christ.(1 John 1:3)

這個希臘詞也出現在以下主題經文:

  • 神性(彼後1:4);
  • 神(約一1:6);
  • 神子耶穌林前1:9);
  • 祂受的苦(3:10;彼前4:13);
  • 祂將來的榮耀(彼前5:1);
  • 聖靈林後13:14;腓2:1);
  • 基督的血和身體(林前10:16);
  • 外邦人英語Gentile的祭物和諸神(林前10:18,20);
  • 使徒以及他們的患難和信心(2:42;2:9;約一1:7;10:33;1:9;6,17);
  • 屬靈的恩惠之源(11:17);
  • 福音(林前9:23);
  • 光明和黑暗(林後6:14);
  • 他人受的苦和安慰(林後1:7;腓4:14);
  • 他們的傳福音工作(腓1:5);
  • 他們的恩典和特權(羅15:27;腓1:7);
  • 幫補他們的物質需要(羅12:13,15:26-27;林後8:4,9:13;加6:6;腓4:15;提前6:18;來13:16);
  • 他人所行的罪惡(23:30;5:11;提前5:22;約二1:11;啟18:4);
  • 屬肉體的人性是相同的(來2:14);
  • 持久或虔誠的同工5:10;林後8:23)。

此外在中文舊約聖經,「團契」也可以指「談話」:

  • 我們素常彼此談論,以為甘甜,我們與群眾在 神的殿中同行。(詩55:14)
    • 英文:with whom I once enjoyed sweet fellowship as we walked with the throng at the house of God.(Psalms 55:14)

團契譯名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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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契」一詞是燕京大學劉廷芳教授創造的名詞。他說由於中文創造抽象名詞不容易,造了也很難使用,而fellowship是非常重要的名詞,故此他在1925年燕大的一次演講中懸了賞格,徵求滿意的中譯。半年後他再增加賞格,然而一直無人回應,於是他提出自己擬譯的「團契」一詞試用,自言「並不十二分滿意」。後來他意外地發現「團契」一詞,在中國各地教會得到廣泛採用。他指注意到「團」字有「聚而凝結」的意思,如江淹詩句「團團霜露色」;而「契」字可表契約合同、或「神合」,也就是意志相合的意思。他覺得這兩字連合起來後,包含了英文和希臘文名詞的主要意義。[2]

團契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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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契聚會是狹義的,也是最普遍的團契。教會除了星期天的主日崇拜聚會外,按群體性質又有分別的聚會,即可稱為團契聚會。幾乎每間教會都會有團契聚會。聖經中強調基督徒不可以停止聚會: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來10:25)。

初期教會團契聚會的形式為擘餅(吃愛筵聖餐)及禱告。現在團契聚會的主要內容有禱告、詩歌敬拜、查經、分享、互相代求和聚餐等。

團契通常冠以組織年齡地域語言職業等帶有群體性質的名字或以聖經人物為名。如:某某教會團契、青年團契、校園團契、華語團契、護士團契、夫妻團契、約書亞團契等。

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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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主教辭典 > C. [2013-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19). 
  2. ^ 劉廷芳. 團契之意義及促成之途徑. 中華基督教會全國總會公報 (上海). 民國20年1月, (第三卷第一期): 頁610––61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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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學人培訓材料—聖經系列①—聖經總論》,李善求著,海外校園·大使命中心 ISBN 1-58533-007-8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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