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赣州专区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赣州专区(1954年-1964年为赣南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江西省南部。1949年设置,属赣西南行署区(副省级),专员公署驻赣州市。辖赣州市赣县大庾安远虔南崇义龙南信丰上犹南康定南10县。

1950年,撤销赣州专区,所辖市县由赣西南行署区直辖。

1951年,恢复赣州专区,由江西省直辖。1952年,原宁都专区所属雩都会昌石城瑞金兴国宁都寻邬7县划入赣州专区。辖1市、17县。

1954年,撤销赣州专区,改设赣南行政区;原属抚州专区广昌县划入赣南行政区。辖1市、18县。

1957年,雩都县改称于都县;寻邬县改称寻乌县;虔南县改称全南县;大庾县改称大余县

1964年,撤销赣南行政区,恢复赣州专区。

1970年,撤销赣州专区,改置赣州地区

参考文献

[编辑]
  1.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2.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