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扎人
贝扎人 البج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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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地区 | |
苏丹 | 2,133,665[1] |
厄立特里亚 | 206,650[1] |
埃及 | 200,000[1] |
语言 | |
贝扎语、苏丹阿拉伯语、提格雷语 | |
宗教信仰 | |
逊尼派 | |
相关族群 | |
阿巴布达人·提格雷人·提格利尼亚人·阿高人·安哈拉人·索马利亚人·奥罗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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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扎人(阿拉伯语:البجا;英语:Beja people),另有译作贝贾,别扎,柏加等,东北非民族之一。他们也是非洲最早期的游牧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苏丹东北部地区,部份分布在厄立特里亚、埃及东南部,以及撒哈拉沙漠等地区。主要以贝扎语为母语,属于亚非语系。由于受阿拉伯人影响,大多数贝扎人兼通阿拉伯语。贝扎人属于高加索人种,体型有如下特点:皮肤由棕黄色到深棕色,身高中等(成人约五呎五六吋),头宽中等,鼻子瘦窄,薄嘴唇。头发蜷曲而不绞结,通常为黑色,有时为红色或金黄色。[2]
“贝扎”一词,起源于古代阿拉伯文献,系指苏丹东部使用亚非语系的部落。罗马帝国时期,曾被罗马人称作布列米斯[3],而作家鲁德亚德·吉卜林则曾经称哈登多亚部族的人为富吉乌吉(Fuzzy Wuzzy)。[1]
历史
[编辑]贝扎人是非洲最早的游牧民族之一。他们古时位于古埃及人之东南,努比亚人之东。[2]约在西元前二七零零年左右,就出现在埃及历史中,在这时他们就已经过著独立的畜牧生活。他们显然是从东北方邻人,西奈半岛及邻近阿拉伯的闪族学到这种生活方式。[2]
法鲁亚[需要解释]和托勒密时代的埃及人,曾在贝扎开发黄金,并有时受到他游牧人民的侵略。268年到451年间,贝扎甚至在政治上控制一部份上埃及,且在纽比亚有甚大影响。[2]
六世纪时,南部贝扎曾为阿克苏姆帝国的一部份。[1]
根据阿拉伯学者雅库比的记载,九世纪时在亚斯文地区与马萨瓦地区之间存有六个贝扎人王国,它们分别为:巴辛王国、贝尔金王国、贾林王国、纳加许王国、奇塔王国与坦其许王国。[4]
14世纪时,伊斯兰教化后,贝扎人参与伊斯兰自苏丹向南的扩张进程。十八世纪时,哈登多亚贝扎部族主导苏丹东部。[5]
1880年代至1890年代的马赫迪战争中,贝扎人出现分歧,哈登多亚部族支持马赫迪,反抗英国;而比夏林部族和阿马拉部族则选择站在英国一方。[5] 贝尼-阿默尔人则在对抗马赫迪的战斗中,服务于衣索比亚的Ras Alula。
民族分布、人口与语言
[编辑]民族分布
[编辑]贝扎人生活于尼罗河东部、阿特巴拉河与红海之间的广大地区。主要分布在苏丹东北部地区,部份分布在厄利垂亚,埃及东南部,以及撒哈拉沙漠等地区,包含面临红海的苏丹港附近、苏丹加达里夫州、苏丹卡萨拉州、厄利垂亚北红海区、厄利垂亚加什-巴尔卡区、厄利垂亚安塞巴区。
人口
[编辑]目前贝扎人主要分布在苏丹、厄利垂亚、埃及三个国家,其中苏丹贝扎人最多约有2,133,665人;厄利垂亚次之,约有206,650人;埃及最少,只有约200,000人。[2]
语言
[编辑]大多数贝扎人以贝札语为母语,属于亚非语系库希特语族贝扎语支(有时又称作北库希特语支)。由于受阿拉伯人影响,大多数贝扎人兼通阿拉伯语。 然而有些部族(如贝尼-阿默尔人)则讲提格雷语,而大多数哈伦加部族则讲一种混合了贝札语和阿拉伯语的混合语。[6]
尽管现在阿拉伯语十分强势,但现存的贝扎语言使用者并不认为他们的语言正处于濒危状态。[6]在贝扎社会中,人们依然会使用贝扎语进行沟通,并且是唯一能在贝扎社会中通用无阻的语言。贝扎语拥有一个社会在背后进行支撑及使用,以维持贝扎语的生存。[6]
部族分支
[编辑]贝扎人主要分为七个部族:比夏林、赫达瑞布、哈登多亚(或称哈登多瓦)、阿马拉、贝尼-阿默尔、哈伦加与哈姆兰,其中在东部混合了部分贝都因人的血统。
而在G·P·穆尔多克(G.P.Murdock)的《非洲之人种与文化史》一书中则把贝扎人分为七个部落,其中包括有一个中部库希特部落比伦,一种闪族人提格雷,原因是他们都已经采用了邻近贝扎的畜牧习惯:[2]
- 阿巴布达(Ababda)与奇雷贾布(Qireijab)沿岸渔人:已与阿拉伯混合,大部份都已抛弃原来的库希特语言。
- 阿马拉(Amarar/Amarer)
- 阿默尔(Amer/Beni Amer):一部份采用了邻近提格雷人的闪族语言,或讲两种语言。
- 比夏林(Bisharin/Besarirn/Bisariab):包括阿特拜(Atbai)、阿特巴拉(Atbara)及其他小部落。
- 比伦[需要解释]:或称波哥(Bogo)、贝伦(Belen)、贝伦尼(Bileni),约半数为基督徒,他们讲一种中库希特语言。
- 哈登多亚(Hadendoa/Hadendowa/Hendawa)与哈伦加(Halenga)
- 提格雷(Tigre):又称提格莱(Tigrai),包括有哈巴布(Habab)、马里亚(Maria、Marea),穆沙(Meusa、Mausa)及其他支部落。
社会、家庭与婚姻
[编辑]社会
[编辑]通常贝扎人会由一个族长委员会管理一股游牧人的事务。除此,每支部落或整个部落会有一名酋长,他的权力有限,通常是因为年纪大而被推选,或从一个特权血族选出。酋长没有正式的年龄分等,但男孩需割包皮,女孩需切阴蒂。[2]
北方部落有相对平等的社会制度,他们没有奴隶,也不承认贵族阶级。[2]但阿默尔、波哥及提格雷则拥有世袭的奴隶,奴隶的来源主要是战争俘虏与来自外国的买卖;其他人民则被分成少数的贵族和多数的农奴阶级,可能相互通婚。每个农奴对主人有很多义务,例如在提格雷,奴隶每年须呈献粮谷和啤酒,每周若干牛奶,交纳所有屠杀兽类的一部分肉,并当地主家里有人逝世时必须缴一头牛作丧礼。他也会从主人那里接受若干礼物和服务,但这并不构成全部互惠。当一名农奴妇女结婚时,她便须听从丈夫的主人管辖。农奴不能买卖,但他们也不能获得自由。如果受虐待,他们也只能向主人血族组成的委员会申诉,另换一家主人。[2]
家庭
[编辑]没有大家庭形式,但所有部落都有一种环节式(Segmentary)的社会组织,以父系为主,但有乱婚血族,斯瓦希利及血族[需要解释乱婚或乱婚制,即人类婚姻制度出现之始、群婚制发端前的一种类婚姻制度,男女属于无束缚的动物性的自由性交状态。这种制度介于无秩序与有序间。 斯瓦希利,非洲东部的跨界民族。]。哈登多瓦的表亲称谓采爱斯基摩式,提格雷则采细分式。[2] 各地住居制都采父系,但真正的贝扎人则规定初期一至三年为母系居住制,通常还有新娘服务[需要解释]。[2]
贝扎人虽然是父系社会,但女性有特别的地位和威信。如个人或家庭之间发生斗殴,只要有成年妇女走上前去席地而坐,并摘下头巾,欧斗的双方就会自动放下武器终止斗殴。[7]
婚姻
[编辑]所有部落都采伊斯兰教习俗,与叔父或伯父的女儿结婚。且都需要大量牲畜作聘礼。部落允许一夫多妻,但实际上仅有富人可做到,且习俗规定姐妹不得嫁于一夫。习俗上准许孀妇嫁给兄弟。[2]
整个婚姻有订婚与结婚两个阶段。订婚主要是定付彩礼,彩礼的种类与数量由女方母亲确定,待男方付足彩礼后,便可举行婚礼。婚礼前,男方还需向女方及其亲人赠送各种礼物。婚礼历时一周,在新娘家举行。婚后新郎住在新娘家,新娘要由其母亲继续在娘家教养一至两年,然后才由新郎接回去住。贝扎人的洞房大都是用木桩和绳子搭成的帐篷,里面用鸵鸟毛、蛋、贝壳等装饰。新婚夫妇的床用枣椰柄搭成,通常用羊皮袋塞草做枕头,丈夫的枕头放在东边,妻子的枕头放在西边。如果枕头的位置有变动,表明夫妻之间的感情不合。如果双方不能共同生活时,妻子就拆掉帐篷,带回娘家,此后,除非自愿,否则她是不轻易回到丈夫身边的。[8]
社会风气
[编辑]贝扎人天性勇武,不畏强权。据说每个贝扎男人都佩有锋利的宝剑,夜晚枕剑而卧,只要听到一声呼喊,他们就会一跃而起,执剑在手。传说贝扎人始祖为一名来自阿拉伯半岛的勇士,因此十分强悍勇武。[9]
在贝扎人心中,剑是十分重要的,毎个贝扎男人都会随身携带一把剑,甚至剑代表了一个贝扎男人的身份地位高低。如果有人没有携带著剑,他会遭受到其他人的嘲笑。[10]
即使是现在,在苏丹港的德木阿拉伯市集(Deim Arab Market),一个贝扎人经常光顾的市场,人们几乎见不到有人身上是没有剑的。[10]
产业与生活
[编辑]产业
[编辑]贝扎人在农业和牧业方面几乎同等重要。[需要解释]从有历史以来,贝扎人一直都过著畜牧经济生活,甚至到今天。除红海沿岸几个孤立部落外,贝扎人打猎和采集活动极少,对捕鱼有禁忌,而农业则只限于在适当地方种一些玉米。[2]他们的生活几乎完全依赖兽奶、黄油和肉类,他们畜养著大群绵羊和山羊,以及南部的贝扎人会畜养牛群;北部会畜养骆驼。他们从一世纪起才开始养骆驼。各地贝扎人会畜养马、驴、狗、猫和鸡。男人从事畜牧和挤奶,妇女耕种极其有限的一些农地,而且妇女不能挤奶。
生活
[编辑]贝扎人赶著他们的牧畜,以小股部落形式游牧谷地,有时候终年游牧,有时候仅在半定居期间。他们住在用柱子支成的长方形帐蓬里,上面覆盖著草或棕榈叶席,每个帐蓬住一个核心家庭。[2]
波哥、提格雷和若干阿默尔人通常住在半圆形窝棚里,盖草或席顶,或住在草屋里。[2]
信仰
[编辑]大多数贝扎人信仰伊斯兰教,公元七世纪左右也曾经接受基督教。1150年至1300年间,贝渣人就皈依伊斯兰教逊尼派,直至今日。[2]
虽然贝扎人信仰伊斯兰教,但非严格的伊斯兰,而是民间伊斯兰(folk Islam)的信仰。[1]
艺术与文学
[编辑]艺术
[编辑]右图则为现代一面利用兽皮制成的贝扎盾,目前收藏在华特斯美术馆[11],主要材料为犀牛皮或是河马皮。贝扎人强悍勇武,常用贝扎盾作防具抵御敌人进攻。
音乐
[编辑]贝扎人喜欢唱歌,演奏乐器,尤其是拉巴卜(萨敦二弦琴)。拉巴卜,类似于吉他,也是许多阿拉伯民族会使用的乐器。因为贝扎人是著名的驼牧民,所以最流行的歌曲主题就是骆驼,同时也有许多歌曲形容女子的美丽,或表达向往一个特殊的地方,如村庄、一座山,不错的牧场。[12]
剑舞
[编辑]贝扎人天性勇武,男人通常拥有自己的剑,可以用来作为武器或在庆典中表演特殊的礼仪舞蹈。例如是婚礼,割礼仪式。[10][12]当贝扎人跳剑舞时,其身姿通常是优美的,剑要灵活地与身体相互配合。[10]
现况
[编辑]贝扎大会
[编辑]贝扎大会成立于1952年。目的在于向喀土木政府追求区域自治权力,以应对长期以来权力遭当地政府忽视的问题。然而却一直未能取得实际成效,于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加入苏丹全国民主联盟,企图以武装反抗方式达到目的,并有效地控制了部份苏丹东部中心,大约为 Garoura与Hamshkoraib一带。
贝扎大会于1999至2003年年间曾数次破坏通往苏丹港的石油管道。
2003年,他们拒绝了苏丹政府与苏丹人民解放军之间的和平协定,并在2004年1月与苏丹解放运动结盟。
2006年10月与苏丹政府签署和平协定。
然而,在2010年4月大选中贝扎大会并未于喀土穆国民议会赢得任何一个席位。他们愤怒地指责选举舞弊,苏丹政府并未履行和平协定。于是在2011年10月举他们决定退出和平协定,并与苏丹革命阵线结盟。
著名人士
[编辑]- Osman Digna:著名军官,曾参战于马赫迪战争中。
外部链接
[编辑]- Beja People
- The Beja Congres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Fighting erupts in Eastern Suda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The National Movement for Eastern Sudan - NMES
- Meet the Beja(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Orville Boyd Jenkins, Profile of the Beja peopl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996, 2009).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George Peter Murdock. 非洲之人種與文化史. 台北市: 正中书局. 民国57年10月: P.400–403. ISBN 9786660912143 (中文).
- ^ Stanley Mayer Burstein, Ancient African Civilizations: Kush and Axum, p. 167 (2008)
- ^ Elzein, Intisar Soghayroun. Islamic Archaeology in the Sudan. Archaeopress. 2004: 13 [13 March 2015]. ISBN 184171639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6).
- ^ 5.0 5.1 Orville Boyd Jenkins, Profile of the Beja peopl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996, 2009).
- ^ 6.0 6.1 6.2 Martine Vanhove, The Beja Language Today in Sudan: The State of the Art in Linguistic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06.
- ^ 苏丹共和国-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gzfao.gov.cn.[失效链接]
- ^ 提示信息. zsbeike.com.
- ^ 杨发兴. 一千个问题(下)(青少年必读书系(小学卷)(中学卷). 延边市: 延边人民出版社date=2008. ISBN 9787806488454 (中文).
- ^ 10.0 10.1 10.2 10.3 Sudan Vision Daily - Details. sudanvisiondaily.com. [2015-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Beja Shield. The Walters Art Museum. [2021-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3) (英语).
- ^ 12.0 12.1 http://www.encyclopedia.com/topic/Beja.aspx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