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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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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书,又称说书,在福建闽都地区称评话讲评话[1]湖北广东粤语地区及福建泉漳地区称讲古[2][3],在四川称为讲书,古称“说话”,是中国东北华北两广湖广四川一带一种口头讲说的表演形式,在宋代开始流行。各地的说书人以自己的母语对人说著不同的故事,因此也是方言文化的一部份。清末民初时,评书的表演为一人坐于桌后表演,道具有折扇醒木,服装为长衫;至20世纪中叶,多不再用桌椅及折扇、醒木等道具,而以站立说演,服装也较不固定。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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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说书者的说法:评书起源于东周时期,周庄王是说唱的祖师爷。但这只是一个传说。实际评说的创始人为明末清初柳敬亭,最初只是说唱艺术的一部分,称为“子弟书”,他的老师莫后光提到说话理论是:“夫演义虽小技,其以辨性情、考方俗、形容万类,不与儒者异道。故取之欲其肆,中之欲其微,促而赴之欲其迅,舒而绎之欲其安,进而止之欲其留,整而归之欲其洁。非天下之精者,其孰与于斯矣!”[4]

北宋汴京霍四究以“说三分”著名,“不以风雨寒暑,诸棚看人,日日如是”,“说三分”即讲三国故事[5]。晚清光绪年间,说唱传入皇宫中;因皇宫唱歌多有不便,于是改说唱为“评说”,因此评说便以艺术形式固定了下来。

民国是评书中兴的时期,据记载:当时“撂地”说书人说《三国》,便万人空巷,把街道围得满满的。[来源请求]另外,评书与相声也有很大的渊源。尤其是单口相声和评书的“片子活”技巧几乎相同。有些相声的“段子”也来源于评书章节。

现在,几乎每个广播电台都有评书专栏,部分电台更有专门的评书或故事频率。主要听众是老年人或出租车司机,评书仍很受听众的欢迎,其中原因除了本身评书喜闻乐见,还由于广播的局限。但一些评书演员担心评书会渐渐的消失,实际上,现在很难再看到年轻的说书人了。

说话与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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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佛教融入了通俗文学,僧人为了吸引檀越,发明了一种说演佛经故事的艺术,称之变文。不久,又出现了一种曲艺艺术,和评书的表演方式相似,这种曲艺形式称为“说话”。到宋代中兴时期[6],在中国古典文学认为,“说话”这种表演的形式对明清章回小说的影响是非常大的[7]。“说话”发展到俗说后表演方式与“评书”是非常类似的。比如评书中的开场诗,说话称为“押座文”。也有“且听下回分解”一类用句。当然,这些都影响了明清的小说。同时,说话文学也在日本有所发展,成为一种本土文学形式日语説話

事实上如《三国演义》、《水浒传》最初都是说话的话本。《三国演义》话本为《全相平话三国志》。晚唐诗人李商隐有《骄儿》一诗写到:“或谑张飞,或笑邓艾。”说明当时喜欢说话这门曲艺的百姓是非常多的。

研究“说话”,多数是从话本对明清的小说的影响加以研究。也有一些曲艺艺人写过专门的资料。很多证据表明“说话”类似于“评书”。但两者似乎没有任何确实的传承关系。

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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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书虽然以讲史为主,但多数为引人入胜,并没有尊重历史的原貌。比如:商朝大炮汉代银票三国武状元。但由于说书面向的是百姓,客观上起到普及文化和历史的作用。在古代,许多不认识字的人都能吟两句打油诗、了解历史,唯一的途径就是评书和戏曲的传播。

说书的段子来源分四类:史书(《三国演义》、《隋唐演义》)、神怪书(《封神演义》、《济公传》)公案书(施公案包公案)、武侠书(《三侠五义》、《童林传》)。但几乎只要是小说,经过略微加工,就可以成书评说。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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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段的评书称“回”,小于100回的书称小段。如果只是一回或几回称“片子活”。如果大于100回那么称为,“长篇活”。

说一部开篇先赋一首诗,称为“开场诗”,常说一首诗或小令诗。比较常见的是《西江月》或《临江仙》。回与回之间一般以“且听下回分解”和“上回书,我们说到......”连接。这和章回小说是一样的。

评书以语言除了“开场诗”外,还有多种技巧:

  • 开脸儿:介绍新人物的即将人物的来历、身份、相貌、性格等等特征
  • 摆砌末:讲述故事的场景
  • 赋赞:如果赞美故事中人物的品德、相貌或风景名胜,念诵大段落对偶句式韵文,称作“赋赞”,富有语言的美感;
  • 垛句:说演到紧要处或精彩处,使用排比重叠的句式以强化说演效果。

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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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书从柳敬亭王鸿兴开始,经十代传承之今。以前三代谱系:

著名的说书艺人: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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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福州方言大词典,福建人民出版社,2021.10,ISBN 978-7-211-08307-7
  2. ^ 湖北大公网 > 民风民俗 > 讲古. [2011-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6). 
  3. ^ 中華民國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2014-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6). 
  4. ^ 李延是:《南吴旧话录》卷二十一
  5. ^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笺注》卷五《京瓦伎艺》,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462页
  6. ^ 翟颧《通俗编》卷三十一《徘优》条引耐得翁《古杭梦游录》:“说话有四家:一者小说,谓之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传(搏)拳提刀赶棒及发迹变态之事;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说经,谓演说佛书,说参谓参禅;讲史书,谓说前代兴废争战之事。”
  7. ^ 鲁迅《宋人之“说话”及其影响》;相恺《宋元小说史》。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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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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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beke Bordahl著,米锋等译:《扬州评话探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
  • B. Riftin(李福清)著,尹锡康等译:《三国演义与民间文学传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